1752年7月的一天,在北美洲的费城,一位名叫富兰克林的科学家,做了一个轰动世界的实验:
    这天下午,天色阴暗,乌云滚滚。天空中不时闪烁着青白色的电光,传来一阵阵沉闷的雷声,眼看一场可怕的大雷雨就要来临了。
    “这是最合适的天气!”富兰克林和他的儿子威廉带着风筝和莱顿瓶(一种可充放电的容器),奔向郊外田野里的一间草棚。
    这可不是一只普通的风筝:它是用丝绸做成的,在它的顶端绑了一根尖细的金属丝,作为吸引闪电的“接收器”;金属丝连着放风筝用的细绳,这样细绳被雨水打湿后,也就成了导线;细绳的另一端系上 ...

一天,有人问英国光学权威W·S·富兰克林:“为什么一个物体在我们视膜上的像是倒立的,而我们都不感到物体是倒立的呢?”
    富兰克林想了一下回答说:“当你两耳同时听到一个婴孩啼哭时,为什么马上能肯定啼哭的不是双胞胎呢?”

富兰克林想做一个实验:用电流电死一只火鸡。
    不料接通电源后,电流竟通过了他自己的身躯,将他击昏过去。
    醒来后,富兰克林说:“好家伙,我本想弄死一只火鸡,结果却差点电死一个傻瓜。”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人轶事网  

GMT+8, 2024-5-3 16:21 , Processed in 0.156250 second(s), 28 queries .

郑重声明:本论坛资源均由会员从网上收集整理所得,版权属原作者。

如涉版权,请发邮件admin@storyren.com,将立即整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