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轶事——梁启超的一场惊天证婚

    1926年10月3日,农历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
   
    北京的北海公园,一场盛大的婚礼正在举行。新郎是二十九岁的诗人徐志摩,新娘是二十三岁的名媛陆小曼,主持人是胡适,证婚人是梁启超。消息早已传遍京城,那天,北海画舫斋满堂宾客,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众人皆来看这对轰动了整个北京城的才子佳人如何喜结连理。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这场婚礼竟成了中国近代史上最惊世骇俗的一场——不为别的,只为证婚人那番史无前例的训词。
   
    前缘:师徒之间的持久论战
   
    徐志摩与梁启超的师徒关系,原本是文坛一段佳话。徐志摩对梁启超极为崇敬,在北大正式拜梁启超为师,梁启超也爱才如命,对这个才华横溢的弟子青眼有加。然而,师徒二人的分歧,恰恰出在徐志摩的婚恋问题上。
   
    早年,徐志摩为了追求林徽因,不惜向发妻张幼仪递交离婚通知书。梁启超对此深感不满,曾写信严厉规劝,苦口婆心地告诫他:“若沉迷于不可求得之梦境,挫折数次,生意尽矣。郁悒佗傺以死,死为无名。”但徐志摩回信申明自己这样做只为“求良心之安顿,求人格之确立,求灵魂之救度耳”,并说出了那句著名的“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后来,林徽因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徐志摩转而追求京城名媛陆小曼。而陆小曼的丈夫王赓,恰恰也是梁启超的学生,与徐志摩可算同门师兄弟。这一来,事情就更加微妙了——师弟挖了师兄的墙角,这让梁启超的脸面往哪里搁?
   
    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更是坚决反对这桩婚事。在他看来,儿子离婚已属大逆不道,如今又要娶一个有夫之妇,简直是伤风败俗。但架不住徐志摩的苦苦哀求,又有胡适、刘海粟等人反复出面斡旋,徐申如最终勉强让步,却提出了三个条件:结婚费用自理,必须由胡适做介绍人、梁启超证婚,婚后必须南归安分守己过日子。
   
    这三个条件,条条都有深意。第一条让新人自担费用,是表明态度;第三条南归老家,是要他们离开北京的是非地,回家拜见祖宗,也算是向传统礼法低头。至于第二条,更是用意深远——徐陆二人在社会上闹得沸沸扬扬,被舆论诟病不已,这时候邀请学界领袖梁启超亲临证婚,就等于借老夫子的威望为这桩婚姻背书,多少可以缓解外界的指摘。
   
    勉为其难的承诺
   
    梁启超是何等样人?他素来性格刚耿,率真诚挚,虽然爱惜徐志摩的才华,却对弟子的感情生活深恶痛绝。起初,任凭谁来说情,他都不肯答应去证婚。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出现在这样一个尴尬的场合——陆小曼的前夫王赓和自己的爱徒徐志摩都是他的学生,师弟挖了师兄的墙角,自己作为老师去证婚,这让他情何以堪?
   
    然而,事情却一步步推着梁启超往那一步走。先是因为林徽因成了梁启超的儿媳妇,徐父提出请梁启超证婚,本身就有某种微妙的心理——徐志摩为了林徽因而离婚,如今林徽因已是梁家的媳妇,请你梁启超来证婚,看你怎么说?再是胡适、张彭春等人反复说情,梁启超经不起一再劝说,终于勉强同意。但他提前对徐志摩表明,自己要在婚礼上说些教训的话。事已至此,徐志摩哪里还顾得上那么多,只要老师肯来,说什么他都认了。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老师竟会说得那么严厉、那么不留余地。
   
    婚礼上的惊雷
   
    1926年10月3日,北京北海公园。
   
    婚礼的排场不小。红烛高烧,贺客盈门,一切都按着最体面的规格操办。徐志摩与陆小曼站在堂前,微笑着迎接每一位来宾。他们的脸上,想必是幸福而笃定的——从相识、相恋到冲破重重阻力走到今天,这条路走得实在太不容易。他们相识于1924年,那时陆小曼还是王赓的妻子,丈夫常年驻外,她被困在寂寞的婚姻里,郁郁寡欢。而徐志摩刚刚失去林徽因,情场失意,两人在交际场所相遇,如同干柴烈火。他们的爱情背负着“使君有妇”“罗敷有夫”的原罪,遭到社会舆论的猛烈抨击,两家的长辈也无一赞成。如今,他们终于能够站在这里,当着所有来宾的面,许下名正言顺的誓言,这本身就是一场胜利。
   
    轮到证婚人致辞了。众人屏息以待。
   
    梁启超霍然站起来,脸色沉肃。他开口了:
   
    “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婚礼上的证婚词,不都是说吉祥话、送祝福的吗?梁启超怎么一开口就说不中听的话?
   
    他没有停。
   
    “徐志摩,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是失败,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一句话,如霹雳当头。满堂宾客瞠目结舌,鸦雀无声。谁也想不到,一位学界泰斗,竟然在自己弟子的婚礼上,以这样一种口吻当众训斥新人。
   
    梁启超将目光转向新娘,继续厉声道:“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整个礼堂的空气仿佛凝固了。红烛的光影在墙上摇晃着,却没有人敢发出一丝声响。徐志摩站在台上,脸颊滚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费尽心机请来的恩师,竟会在众目睽睽之下,把自己和陆小曼批得体无完肤。
   
    他忍不住低声哀求:“先生,给学生留点脸面吧。”
   
    然而梁启超并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最后说道:
   
    “总之,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
   
    这哪里是什么祝贺?这分明是一场公开的审判。
   
    事后的剖白:一纸家书道尽苦心
   
    婚礼次日,梁启超将当日的训词抄录下来,连同自己的一封长信,寄给了远在欧洲的儿子梁思成和儿媳林徽因。在那封日期为“十月四日”的信中,梁启超详细交代了这件事的始末,也剖白了自己的良苦用心。
   
    他写道:
   
    “我昨天做了一件极不愿意做之事——去替徐志摩证婚。他的新妇是王受庆夫人,与志摩恋爱上,才和受庆离婚,实在是不道德之极。我屡次告诫志摩而无效。胡适之、张彭春苦苦为他说情,到底以姑息志摩之故,卒徇其请。”
   
    接着,他说了一番意味深长的话:
   
    “我在礼堂演说一篇训词,大大教训一番,新人及满堂宾客无一不失色,此恐是中外古今所未闻之婚矣。”
   
    对于徐志摩,他的情感是复杂的:既欣赏,又痛惜,更担忧。
   
    “徐志摩这个人其实聪明,我爱他不过,此次看着他陷于灭顶,还想救他出来,我也有一番苦心。老朋友们对于他这番举动,无不深恶痛绝,我想他若从此见摈于社会,固然自作自受,无可怨恨,但觉得这个人太可惜了,或者竟弄到自杀。”
   
    对于陆小曼,梁启超的态度更加直接,甚至有些严厉:
   
    “我又看着他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苦痛更无限,所以想对于那个人当头一棒,盼望他能有觉悟(但恐甚难),免致将来把志摩弄死。”
   
    在信的末尾,他又补了一句:“青年为感情冲动,不能节制,任意决破礼防的罗网,其实乃是自投苦恼的罗网,真是可痛!真是可怜!”
   
    “免致将来把志摩弄死”——谁能想到,这番话竟一语成谶。
   
    尾声:一语成谶的悲剧
   
    事后,梁启超还将那篇训词裱成手卷,亲手交与徐志摩保存,希望弟子时时以此自警。而徐志摩与陆小曼次日也前往梁府拜谢,师徒笑语盈盈,似乎前日的尴尬已被心照不宣地揭过。梁启超收起了昨天的严厉,以一副慈师的面目勉励他们,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然而,梁启超的担忧,终究成了现实。
   
    婚后,陆小曼挥霍无度,沉溺于上海的灯红酒绿之中,靠鸦片麻醉自己。徐志摩为了供养她,不得不在数所大学间疲于奔命,甚至借贷度日。他一改昔日的诗人风度,成了一个拼命赚钱养家的俗人。而陆小曼对他,也从当初的炽热爱恋,渐渐变得冷漠疏离。
   
    1931年11月19日,徐志摩乘坐一架廉价邮政飞机,从南京飞往北京。途中大雾弥漫,飞机在济南附近撞上开山,机毁人亡。年仅三十五岁。
   
    徐志摩死后,梁启超在信中对陆小曼的担忧——“免致将来把志摩弄死”——竟成了残酷的预言。
   
    从此,“梁启超证婚”成为中国近代文学史上一桩让人哭笑不得、又令人扼腕叹息的经典轶事。梁启超对弟子的那份又爱又恨、欲救不能的复杂情感,以及一个老师对学生的另类“慈悲”,都浓缩在那场北海公园的婚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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