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神一笑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05章棉花七两,面具一张
    (一)
    金七两这个名字并不是没有来由的。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名字,而是他的绰号。
    江湖人通常有个绰号,名字可以狗屁不通,绰号却一定有点道理。
    陆小凤既不小也不是凤,连凤和凤的老婆“凰”长得是什么样子他都没见过,西门吹雪当然也不会真的去吹雪。
    李寻欢能寻找的通常只有烦恼,李坏并不坏,胡铁花和一朵铁花之间,用八竿子也打不出一点关系来。
    可是沙大户就是大户,小叫化就是小叫化,王八蛋就绝不是臭鱼。
    那么金七两是怎么会被别人叫做金七两的呢?
    ×××
    金七两本来的名字叫金满堂,能够把黄金堆满一大堂,那有多高兴。
    只可惜他家的金子连一个夜壶都堆不满。
    所以他从小就去学武,最喜欢的一种武功是轻功提纵术。
    轻功练好了,高来高去,来去无阻,取别人的财帛子女如探囊取物,那岂非又比满堂黄金更让人高兴?
    就因为他从小就有这种“伟大的抱负”,所以他的确把轻功练得很好,江湖中甚至有人说,只要金满堂施展出轻功来,落地无声,轻如飞絮就好像七两棉花一样,所以别人就叫他金七两。
    金七两长得虽然并不高大威武,可是眉清目秀,齿白唇红,从小就很讨人欢喜,否则恐怕也不会有那么多大盗飞贼把轻功秘技教给他了。
    这面黄肌瘦的秀才老者会是金七两?陆小凤是不是看错人了?
    “我不会看错人的。”陆小凤说:“你脸上戴着的这张人皮面具,虽然是很不错的一种,最少也要花掉你几百两银子,可是还休想能瞒得过我。”
    他走过去,秀才盯着他,忽然叹气。
    “陆小凤,我真奇怪,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死呢?难道你真的永远都死不了?”
    金七两绝对是个聪明人。
    一个聪明人在知道自己骗不过别人的时候,就绝不会再骗下去。
    他甚至把脸上的面具都脱了下来。
    “陆小凤,你有本事把我认出来,我没话说。”金七两道:“可是你说我这张人皮面具只值几百两银子,就未免太过分了。”
    “哦?”
    金七两轻抚着手里薄如蝉翼般的面具,就好像老人抚摸少女那么温柔。
    “这是“红阁”的真品,是我用一张吴道子的画和一株四尺高的珊瑚换来的。”他说:“那至少要值好几十个几百两。”
    “真的?”
    “当然是真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都垂下来了,甚至好像有一点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如果你这张面具真是用那两样东西换回来的,你最好赶快去上吊。”
    “为什么?”金七两急着问:“难道这是假的?”
    “如果这不是假的,我就去上吊。”陆小凤说:“如果你晚上真的戴着一张红阁面具,恐怕连神仙都很难把你认出来。”
    ×××
    “红阁”就是朱停的别号,朱停是个很绝很绝的人,也是陆小凤的老朋友。
    我特别强调这件事,只因为它是这个故事里非常重要的关键之一。
    (二)
    现在金七两的样子好像也快要哭出来,被骗的滋味有时候就好像吃大便一样,既然已经吃下去了,怎么还吐得出来?
    哭也不能哭,吐也不能吐,金七两只觉得嘴里又干又臭。
    陆小凤很同情的看着他,用一只很温暖的手去拍他的肩。
    “你不必生气,也不必难过,只要你肯说老实话,我一定送你一张真的红阁。”
    “如果你要问我那个女人是谁,你就问错人了。”金七两说:“我从不看女人的腿。”
    “我知道你不看!”陆小凤说:“你一向只喜欢看男人。”
    他口气中并没有什么讥嘲之意,在历史上某些时期中,男人喜欢男人,女人喜欢女人,都是很平常的事。
    尤其是在太平盛世,在士大夫那一级的阶层里,这种事更普遍。
    金七两的态度忽然变了。
    红阁真品并没有让他心动,陆小凤对这种事的看法却感动了他。使得他消除了自卑,也使得他有了一种说不出的知己之感。
    这种感觉是很难掩饰的,陆小凤当然立刻就看了出来,所以立刻就问:“我想你一定知道柳乘风这个人?”
    “我知道。”金七两说:“去年他就来了,而且已经死在这里。”
    “他是怎么死的?”
    “被人在暗巷中刺杀于刀下。”
    金七两神情忽然变得很惨淡:“那就好像我把田八太爷的孙子刺死在暗巷中一样,都是没来由的事。”
    “就因为你杀了小小田,所以才会逃到这里来?”陆小凤问。
    “杀了不该杀也不能杀的人,只有亡命。”金七两黯然道:“亡命之徒的日子并不好过,总有一天会被追到的。”
    “为什么?”
    “杀人之后,心慌意乱,总难免会留下一些线索。”金七两说:“不管你的轻功多高,不管你逃得多快,只要有一点线索,别人就能追到你。”
    “杀死柳乘风的那个人,留下了什么线索?”
    “他留下了一把刀。”金七两说:“一把很特别的刀。”
    ×××
    在江湖人的心目中,刀就是刀,就正如人就是人一样。人都可以杀,刀都可以杀人。
    人用刀,刀杀人,人被杀,就好像鸡生蛋,蛋生鸡,鸡又生蛋那么自然,也就像一是一,二是二,三是三那么简单。
    江湖人所讲的道理,就是这样子的。
    如果他们说有一把刀是很特别的刀,那么这把刀就一定非常特别。
    金七两是个不折不扣的江湖人,他既然这么说,陆小凤当然要问:“那把刀有什么特别?”
    金七两的回答非常奇怪,他的回答甚至不像是一个江湖人会说出来的。
    “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他说。
    陆小凤的耳朵不聋,神智也很清醒,这天到现在为止他连一滴酒都没有喝。
    他听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那把刀根本就不是一把刀。”
    金七两就是这么样说的。
    ×××
    金七两并没有说谎,这把刀的确不能算是一把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不但制作得非常精巧,价值无疑也非常贵重。
    它的柄是用一根整支象牙雕成的裸女,曲线玲珑,栩栩如生,如果你一直盯着她看,她的眉目也仿佛在向你传情,甚至好像要投入你的怀抱里。
    象牙的色泽也像是少女的皮肤一样温暖柔软而光滑。
    可是你只要轻轻一按她的胸,刀柄中立刻就会有一把匕首弹出来,锋刃上闪动的光芒竟是暗赤色的,鲜血已将干枯凝结时,就是这种颜色。
    这柄匕首的每一个部分无疑都是名匠的精心杰作,而且年代也很古老了。
    ×××
    沙大户从他书房里,一个书架后的秘密隔间小柜中,拿出了这柄匕首。轻按机簧,匕首弹出,锋芒闪动,宛如血光。
    “这就是刺杀柳大侠的凶器。”沙大户说:“像这样的利刃,我当然要亲自保存才能放心,我这里至少总比棺材店安全得多。”
    他又说:“我实在不愿它落入别人的手里,因为我一直想把它亲手交给你。”
    这也不是假话,现在他已经做到了。
    陆小凤握起了它的象牙刀柄,忽然叹了口气:“看起来你这个人实在是个好人,至少比我好得多。”
    他对沙大户说:“如果我是你,我就绝不会把这么样一件利器平白交给别人的。”
    他又笑了笑:“如果你知道它的价值和来历,说不定也不会交给我了。”
    “哦?”
    “这柄匕首是件古物!它的年纪也许比我祖父的祖父还要老得多。”
    “这一点我也看得出。”
    “人有来历,刀也有。”陆小凤问:“你看不看得出它的出身来历?”
    “我看不出。”
    “这柄匕首是从哪里弹出来的,中土的名匠很少肯制作这一类格局的利器,不是名匠又无法将刃炼得如此锋利。”陆小凤说:“所以我可以断定它是从波斯来的。”
    “波斯?”沙大户问:“波斯人用的刀岂非都是弯刀?”
    陆小凤又笑了:“这是刀?”
    这不是刀,只不过是一把匕首而已,沙大户只有苦笑。
    这只该死的小凤为什么总喜欢要别人自己搬石头来砸自己的脚?
    “我曾经在海上呆过一段时候,认得了一批朋友,只要有海水的地方,他们全都走过。最远的地方甚至已经到了天涯海角。”陆小凤道:“我相信他们的话,这些家伙虽然都不是好人,虽然又凶又狠,蛮横不讲理,但是对朋友却绝不会说谎。”
    这些家伙并非就是海盗。
    陆小凤的朋友中有些是海盗,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奇怪。如果他的朋友都是君子,那才是怪事。
    “这些人里面有一位老船长,老得连自己贵姓大名,有多大年纪都忘得干干净净。”陆小凤说:“这个老小子就有一柄这样的匕首。”
    ×××
    这位老船长当然不会是渔船的船长,在波斯海上,经常都可以看到一些挂着皇族旗帜的船只,这些船只也难免会遇到海盗。
    这位老船长的匕首是从哪里来的?大概也就不难想见了。
    连他自己也不否认:“这种匕首通常只有在宫廷中才看得到。”
    (三)
    宫廷中皇子争权,嫔妃争宠,弄臣进谗,是千古以来每一个皇室都难免会有的情况,而且不分地域、不分国家皆如此。
    为了争权争宠,是什么手段都用得出来的,暗杀行动、下毒,都是很平常的事。
    如果有某一位皇子忽然暴毙,某一位嫔妃忽然失踪,立刻就会有一些弄臣近侍禁卫大家一起想法子把这件事压下去,绝对不能宣扬外泄,更不能让皇帝知道内情,皇室中是绝不能有丑闻的。
    如果有人要去认真追究,那么他不但犯了禁忌,而且犯了众怒。
    为了保护自己,也为了在必要时先下手去对付别人,大多数当权的皇子和当宠的嫔妃身边,都会蓄养着一些谋臣死士刺客。
    “可是在宫廷中当然不能公然带着武器出入,所以这种外表看来像玩物—样的匕首就成了这些刺客的宠物。”老船长说。
    这一类的利器当然不是容易得到的。
    老船长又说:“在波斯皇朝情况最不稳定的时候,这种匕首的价值曾经高达过黄金五千五百两。”
    他又告诉陆小凤:“在当时的奴隶市场上,一个身价最高的绝色金发女奴,最多也只不过值七八百两而已,如果不是处女,价值还要减半。”
    ×××
    五千两黄金,一把匕首,这种价值连城的波斯古物,怎么会在这种穷乡僻壤出现?
    它是谁的?在这个小镇上,谁有这种资格?谁有这种能力?
    在波斯皇朝的宫廷中,又有哪些人才够这种资格?
    ×××
    只有一种人够这种资格,也只有一种人才配用这种利器。
    这种人是哪种人?
    当然是能够把它运用得最有效的人,能够把握最好的时机,出手一击,从不失手。
    这种人通常都有几种别人无法模仿也学不会的气质和特色,和普通一般以快刀杀人于闹市中的刺客是绝不相同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行走在宫廷中。
    所以他们的气质通常都是非常优雅的,要培养出这种气质,当然要有相当的学识修养和品格。
    他们所接触的人,当然也都是非常贵族化的。
    只有这种刺客才能在禁卫森严皇族集居的宫廷中出入自如,杀人于瞬息间,脱走于无形中。
    这种刺客和江湖杀手是绝不相同的。
    江湖杀手的样子一定要非常平凡,容貌上绝不能有一点让人一眼难忘的特征,也不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气质和个性,让别人根本忽视他们的存在。
    ──如果你根本不觉得有这么一个人存在,你怎会提防他?
    ×××
    这一行中曾经有一位前辈说过一句名言
    ──“你要去杀的如果是一个王八,你就得先把自己变成一个王八才行。”
    (四)
    “现在我们对于这种匕首已经知道得不少了。”陆小凤说:“第一,我们已经知道它的价值非常珍贵,而且是波斯的宫廷古物,就算在当地,恐怕已经很难见得到,流入中土的当然更不会多。”
    以他的见闻之博、交游之广,至今也只不过看到过两把而已。
    “能使用它的人,身份当然不会低,武功也不会弱,而且出手一定极快。”
    陆小凤说:“如果没有一击必中的把握,也要用它去杀人,那就简直是在暴殄天物了。”
    他淡淡的问沙大户:“以你看,这里有谁够资格配用这种武器?”
    “以我看,这里好像只有一个人配用它。”沙大户苦笑。“这个人看来好像就是我。”
    陆小凤叹了口气:“你说得不错,这件事看起来好像确实是这样子的,可惜只不过是‘好像’而已。”
    “为什么?”沙大户的大爷脾气又开始发作了:“难道你认为我也不够格?”
    “要说使用这把匕首,你的资格当然够,你大概也买得起。”陆小凤淡淡的说道:“如果说你能用它将柳乘风刺杀于一瞬间,那就抱歉了。”
    “抱歉是什么意思?”沙老板的火气又大了起来:“你认为我办不到?”
    “不是你办不到,而是谁都办不到。”
    陆小凤的口气很肯定:“普天之下,绝对没有任何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
    沙大老板瞪着他看了半天,忽然极快出手,夺去了陆小凤手里的匕首。
    陆小凤呆了,沙大户大笑:“陆小凤,这次你错了,柳乘风就是被我用这把匕首杀死的,你信不信?”
    陆小凤的脸色变了,就好像忽然看见一个人的鼻子上长出了一朵喇叭花。
    这种样子只有让大老板的火气更大,一声怒喝,掌中的匕首已经闪电般往陆小凤的心口上刺了过去。
    他的出手当然要比闪电慢一点,可是要在这么近的距离内杀人,还是容易得很。
    这一着显然又是陆小凤想不到的,眼看着匕首的刀尖已将刺入他的心脏。
    就在这一刹那间,忽然有两根手指头伸出来了。
    谁也看不清这两根手指是从什么地方伸出来的,那简直就好像是直接从心脏里伸出来的一样,一下子就夹住了刀尖。
    再眨一眨眼,匕首就已经到了陆小凤手里。
    这一次脸色改变的是沙大老板,笑的是陆小凤。
    “你刚才问我相不相信柳乘风是被你杀的,现在我可以回答你。”
    回答是:“我不信。”
    “如果说你一刀就可以杀死柳乘风,那么我只要吹口气就可以把一条牛吹到波斯去了。”
    沙大老板又瞪他看了半天,本来已经气得发紫的脸上,忽然又有了笑容:“陆小凤,你真行,我服了你了。”
    他说:“只有一点我还不服。”
    “哪一点?”
    “你说天下没有人能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柳乘风却又明明是被人迎面一刀杀死的。”
    沙大户问陆小凤:“这是怎么回事?”
    陆小凤连想都不想就回答:“那只不过因为杀死他的人是一个他绝不会提防的人,是一个跟他非常亲近的朋友。”
    “我也是他的朋友。”
    “可是你跟他还不够亲近。”
    “要什么样的朋友才能算是跟他够亲近的朋友?”沙大老板问。
    “其实你也应该知道的,能够让一个男人最不提防的朋友,通常都不是他的朋友,也不是男人。”
    “不是朋友是什么人?”
    “是情人。”
    一个男人的情人,通常都不会是男人的。
    沙大老板又傻了:“难道你认为柳乘风在这里有一个秘密的情人?”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搭上的杂货店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绝不会碰她一根汗毛的。
    沙大老板脸上的表情,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像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一个人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能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他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叫化的姓不详,名不详,身世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人却忽然出现了。他的表现看来也绝不像是个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了。
    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像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
    陆小凤怎么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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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章冒牌大盗的亡命窝
    (一)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一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苦涩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跷,就可以很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愈快愈好。”
    (二)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簌簌的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鸟。”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的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鸟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
    “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
    “不但在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当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你气不气?”
    “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话,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大吃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你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请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土狗了。”
    ×××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一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
    (三)
    酒虽然不太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一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
    “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
    “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用一种很暧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了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一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土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了,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了。
    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他还是很有兴趣,所以他忍不住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更毒──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
    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勿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但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郎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盯他已经盯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
    “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找的那一男一女,一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尔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一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瘾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已经要得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都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
    “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的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在这一群胡说八道混吃混喝的小王八蛋里面,怎么会有你要找的人?”
    陆小凤愣住。
    听见这种事,他当然也会觉得很好笑,可是现在却笑不出。
    这些亡命客,本来是嫌疑最大的,也是他最主要的一条线索,现在线又断了。
    杀死柳乘风的凶手,好像已经完全消失,甚至好像根本就没有存在过。
    金七两显然很明白他的心情,举起酒杯,自己先干了一杯。
    “陆小鸟,你用不着难过,要难过,我比你更难过。”他替陆小凤倒酒:“看来我们都一样,这一次都白跑了一趟,不如一起打道回府吧!”
    陆小凤忽然笑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怎么舍得走!”
    这一次愣住的是金七两。
    “你说这地方好玩?”
    “当然好玩。”陆小凤说:“好玩极了。”
    他说的不是假话。
    越危险越刺激的事情越好玩,越不能解释的问题越能引起陆小凤的兴趣。
    这本来就是陆小凤的一贯作风。
    可是他在说这句话的时候,恐怕连作梦都没想到,他很快就会死在这里。
    这时候陆小凤既不知道自己会死,也还没有完全绝望。
    “除了那一批冒牌大盗之外,别的人难道全都是土生土长在这里的?”
    “好像是的。”金七两想了想又说:“好像只有一个人不是。”
    “谁?谁不是?”
    “宫素素。”
    这是陆小凤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无疑是个很高尚优雅美丽的名字,很能引发男人们的好奇心,任何人都不会把这个名字和一个卖猪肉的女人联想在一起的。
    所以陆小凤立刻就问:“她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是个女人,风度非常好,学识也非常好,见解很独特,谈吐也很优雅,而且琴棋书画无一不精。”金七两故意叹了口气:“她只有一点不好。”
    “哪一点?”陆小凤急着问。
    “她喜欢喝酒。”金七两慢吞吞的说:“有一次我亲眼看见她一顿饭喝了一坛莲花白,喝完了之后,面不改色。”
    他又压低声音,很神秘的告诉陆小凤:“如果你要问我,像这么样一个人,怎么能在这种地方待得下去?”金七两说:“那么我告诉你,她并不是自己要到这里来的,而是想走却走不了。”
    “为什么?”
    金七两的声音压得更低:“因为她本来是当朝一位亲贵王爷的爱妃,因为犯事坐罪,触怒了王爷,才被放逐到这里来的。”
    陆小凤的四条眉毛,又开始往下垂了,叹着气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是在害我。”
    “我在害你?”金七两好像受了很大的委屈:“我怎么会害你?”
    “你明明晓得我听到这个地方有这么样一个女人,如果不见她一面,连觉也睡不着的。”陆小凤说:“现在你叫我怎么办?”
    “怎么办?好办极了。”金七两说:“你要见她,我就带你去,而且还要叫她请你喝酒。”
    ×××
    他们走出杂货店的时候,老板娘的脸色看起来就好像是块铁板一样,冷冷的瞅着陆小凤,又好像恨不得要把他活活的掐死。
    陆小凤连看都不敢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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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九天仙子下凡尘
    (一)
    竹篱柴扉,半院梅花,从梅花竹篱间看过去,可以隐约看到三、两楹木屋。
    在陆小凤想像中,一位王妃纵然被谪,住的地方也应该比这里有气派得多。
    这位王妃显然不是个讲究排场的人,也不像沙大老板那样死要面子,她只要过得平静舒服,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见到她,就已经对她非常有好感了。
    ──位被放逐的王妃,一身梅花般的冰肌玉骨,一段无人可知的往事,一个永难忘怀的旧梦,多么神秘,多么浪漫。
    陆小凤不醉也仿佛醉了,金七两一直在留意看他脸上的表情,忽然叹了口气:“我现在才发觉我根本就不应该带你来的。”金七两说。
    “为什么?”
    “我真怕你看见她的时候会失态。”金七两说:“在她那种人的面前,你只要说错了一句话,就害死人了。”
    陆小凤拍了拍他的肩:“你用不着担心,什么样的人我没见过?”
    金七两却还是不放心,还是在叹气。
    “我也知道你见过不少人,各式各样的人你都见过,只可惜你现在要去见的根本不是一个人。”
    “不是人,是什么?”
    “是九天仙子被谪落凡尘。”
    (二)
    门檐下有一串铃,铃声响了很久,才有人来应门。
    应门的不是童子,是老妪,满头白发苍苍,整个人都已干掉了,嘴里的牙齿剩下来的最多只有三五颗。
    金七两却还是很恭敬地对她行礼,很客气的说:“老婆婆,我姓金,我以前来过,我想你一定还记得我,上次也是你替我开门的。”
    老太婆眯着眼睛看着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还记得他这么样一个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清楚他的话,甚至连是不是已经看见这个人都不一定。
    金七两却好像跟她很熟的样子,扳着陆小凤的肩膀,对她说:“这是我的朋友,他叫陆小凤,我是带他来见你们宫主的。”金七两说:“麻烦你去告诉你们的宫主,一定要请他好好的吃一顿,好好的喝几杯酒。”
    应门的老太太还是一脸茫然不知所措的样子,金七两却好像已经大功告成了。
    他居然对陆小凤说:“陆小鸟,你多多保重,万事留心,我们后会有期。”
    陆小凤好像忽然被人用一把锥子在屁股上刺了一下,整个人都好像要跳了起来。
    “你的意思是不是说,你现在就要走了?”他问金七两。
    “是的。”
    “你现在怎么可以走?”
    “我现在为什么不可以走?”金七两理直气壮:“你要见宫素素,现在我已经把你带来了,而且已经叫她请你吃饭、喝酒。”
    他说:“我已经把答应过你的事全都做到了,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他真的说走就走,走得还真快。
    老太太还是苦着脸眯着眼挡在门口,连一点让陆小凤进去的意思都没有。
    如果挡住门的是一条身高八尺孔武有力的彪形大汉,陆小凤至少有八百种法子可以对付他,可是对一个连牙齿都快掉光的老太太,陆小凤就连一点法子都没有了。
    这个老太婆看样子已经是下定决心,不让陆小凤进去了,金七两的话她不是没有听见,就是全部被她当作在放屁。
    陆小凤明白这一点。
    在这种情况下,每一个识相的男人都应该赶快走的,陆小凤不是不识相,只不过天生是个不到黄河心不死的人。
    而且他自认为是个对付女人的专家,女人只要一见到他,就会变得好像猪八戒吃了人参果一样,晕淘淘的,连东南西北都分不出了,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一样。
    现在他打起了精神,准备好去对付这个老太婆,心里也已有了成竹在胸。
    ──要对付老太婆,最好的法子就是把她当成一个小女孩,就正如你在一个小女孩面前,千万不能说她还没有长大。
    他当然也早已编好了一套说词,只可惜连开头都还没有说出来,就被人打断了。
    从老太婆的肩膀上看过去,他忽然发现有个人正站在花径的尽头狠狠的瞪着他。
    这个人是个女人,年纪大概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以某一种标准看,她的年纪已经不算小了,距离青春玉女的标准已很远。
    可是陆小凤确信,这个女人就算在十五六岁的时候也绝不会有人把她看作青春玉女的,因为她天生就带着种老里老气的样子,一张脸总是绷着的,好像天下的人都欠了她的钱没有还。
    陆小凤平生最怕的就是这种女人,只要一看见她们就会变得头大如斗。
    这个女人却还是在拼命的盯着他看,从头看到脚,从脚看到头,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就像是刚从冰窑里掏出来的两粒煤球。
    “喂,你这个人,你是来干什么的?”她问陆小凤,说的一口京片子,居然很好听。
    陆小凤已经被她看得头皮发炸,却又不能不回答:“我是专程来拜见宫主的,我有个朋友说宫主一定会见我。”
    “你那个朋友是什么东西?你又是什么东西?凭什么闯到这里来?”
    “我不是东西,我是个人。”陆小凤叹了口气:“这句话我已经不知道跟别人说过多少次了,别人为什么总是看不出这一点?”
    “幸好我早就看出来了。”
    “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根本就不是个东西,所以你最好还是赶快走远一点,免得我生气。”
    “我本来是要走的,如果你是宫主,我早就走了。”陆小凤很愉快的微笑着:“幸好我也早就看出来了。”
    “你又看出了什么?”
    “看出你不是宫主。”陆小凤说:“你全身上下连一点宫主的样子都没有。”
    这个女人一张平平板板冷冷淡淡的脸居然被气红了,眼睛里也射出了怒火,就好像煤球已经被点着。
    陆小凤却还是要气她。
    “其实我并不怪你,你虽然一直在跟我大吼大叫,乱发脾气,我也可以原谅你。”陆小凤的声音里真的好像充满了谅解与同情:“因为我知道一个女人到了你这样的年纪还嫁不出去,火气总是难免特别大的。”
    如果陆小凤的反应稍微慢一点,这句话就是他这一生中说的最后一句话了。
    一把一尺三寸长的短刀,差一点就刺穿他的心脏。
    这把刀来得真快,甚至比陆小凤想像中还要快得多。
    那个已经被陆小凤气得半死的女人,本来一直都站在丈余外的花径上,忽然间就到了陆小凤面前,手里忽然间就多了一把刀,刀锋忽然间就已到了陆小凤的心口。
    她用刀的手法不但快,而且怪,出手的部位也非常诡异奇特。
    这一刀实在很少有人躲得过,所以陆小凤根本连躲都没有躲。
    他只不过伸出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
    陆小凤的这两根手指,究竟是两根什么样的手指?是不是曾经被神灵降福妖魔诅咒过?手指上是不是有某种不可思议的魔力?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这两根手指的价值远比和它同样体积的钻石更贵十倍,据说曾经有人愿意花五十万两来买他这两根手指。
    因为他只要伸出这两根手指来轻轻一夹,世界上绝没有他夹不住的东西,就算是快如闪电般的刀锋也一样会被他夹住。
    据说他的这两根手指已经完全和他的心意相通,已经不知道夹断过多少武林绝顶高手掌中的杀人利器,已经不知道救过他多少次了。
    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三)
    这一次刀锋当然也被夹住了。
    用刀的女人明明看到她手里的刀已将刺入陆小凤的心脏,她对自己的刀法和速度,她一向极有信心,这一刀本来就不会失手的。
    可是这一刀偏偏刺不出去了,就好像忽然刺进了一块石头,忽然被卡住。
    然后她的脸就变成苍白色的了。
    她永远也想不到她这一刀能被人用两根手指夹住,而且在一刹那间就被人夹住。
    这种事本来是绝不可能发生的。
    她用力抽刀,抽不出,她用力往前刺,也刺不进分毫。
    这把刀简直就好像在陆小凤的手指里生了根。
    她用脚去踢,踢的时候肩不动眼不瞬,踢前毫无征兆,用的居然是极难练成的“无影脚”。
    于是她的脚立刻就到了陆小凤的手里。
    她是天足,没有缠脚,她穿的是一双皮肤一样轻软的软缎绣鞋,如果被一个人紧紧握在手里,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亦着脚的一样。
    于是她苍白的脸又变成粉红色的了,连呼吸都变得好像有点急促起来。
    陆小凤忽然觉得她没有刚才那么难看那么讨厌了,甚至已开始觉得她有一点妩媚,有一点动人。
    她的口气却还是凶巴巴的。
    “你想干什么?”她问陆小凤。
    “我什么都不想干。”
    “你为什么要抓住我的脚?”
    “因为你要踢我。”
    “你放开。”
    “我不能放开。”
    “为什么?”
    “因为我不想被你一脚踢死。”
    旁边那个老掉牙的老太婆一直在笑眯眯的看着他们,就好像在看戏一样,陆小凤本来以为她是个哑巴,想不到这时候她却忽然笑眯眯问他:“你不能放开她的脚,难道你想就这么样把她的脚握在手里,握一辈子?”
    粉红色的脸更红了,心跳得更快,本来不好看的人越来越好看。
    就在这时候,花木深处的小屋里.忽有人说:“宫萍,你不要再跟陆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说话的声音不但高贵优雅,而且温柔甜蜜,说话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已可想而知。
    陆小凤的脸仿佛也有点红了起来。
    把一个大姑娘的脚紧紧的捉在手里,不管在任何情形下,都不是个君子应该做出来的事。
    那个没有牙的老太婆却偏偏又在这时候笑眯眯的对他说:“小伙子,如果我是你,我是绝不会松手的,我保证只要你的手一松开,你的肚子马上就会被人踢一脚。”
    陆小凤的手还是松开了。
    对他来说,肚子上被人踢一脚并没有什么关系,就算踢上个七八脚也不会死,被一个又高贵又美又会喝酒的女人看不起,那才会死人。
    老太婆看着他,笑眼旁的皱纹更深:“陆小凤,你果然不是东西,现在连我这个已经老得快瞎了眼的老太婆都看出来了。”
    宫萍非但没有把她的脚踢到陆小凤的肚子上去,而且仿佛连看都不敢去看他一眼,只是低着头往前走,替他带路。
    陆小凤就在后面跟着。
    这个世界上有两种女人,一种女人走路的时候就好像一块棺材板在移动一样,另外一种女人走起路来腰肢扭动得就像是一朵在风中摇曳生姿的鲜花。
    宫萍是属于第二种的,可是她又偏偏要控制着自己,故意做出很死板的样子来,决不让自己腰枝以下的部分有一点摆动,绝不让跟在他后面走的人看见。
    只可惜一个人的体态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掩饰不了的,无论任何人都没有法子把一块棺材板变成一朵花,也没有任何人能让一朵花变得像是一块棺材板。
    这使得跟在她身后的陆小凤愉快极了,自从来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小镇后,他的心情从未如此愉快过。
    可是等到他看见宫素素的时候,他的感觉却比真的被人在肚子上踢了一脚还难受。
    屋子里没有花也没有燃香,却带着种深山中树木刚刚被锯开时那种特有的清馨芬芳。
    一个穿着一件紫罗兰长袍的女人,背对着门,站在一幅“秋狩行猎图”前。
    画上画的是一位王者,骑在一匹高大神骏的白马上,弓在手,箭在壶,鹰在肩,扈从在马后追随呐喊,猎犬在马旁跳跃吼叫。
    晴空万里,天高气爽,王者的意气风发,流动在纸上。
    看画人的身子却单薄如纸。
    陆小凤心里在叹息。
    他当然已经猜出画上的王者是谁,看画的人当然就是他一心想见的宫素素。
    这两个人,一个人在画中,一个人在梦中。旧梦如烟,缠绵如昨,情仇纠结,爱恨交并,画中人纵能忘怀,却叫看画的人怎生奈何?
    陆小凤忽然觉得自己实在不该在这种时候来打搅她的,却又偏偏忍不住想要见她一面。
    这种感觉使得他恨不得重重的给自己两个大耳光。
    等到她转过身来的时候,陆小凤心里只有一种感觉了。觉得自己实在是只不折不扣的傻鸟。
    这位宫主绝不是他要来找的人。
    她的头发虽然依旧乌黑光亮,身材虽然依旧保持得很好,风姿也依旧还是那么高贵优雅,可是年华早已逝去多时。
    她的年纪已经足够做陆小凤的母亲。
    像这么样一个女人,无论谁都不会把她和一件凶杀案联想到一起的。
    陆小凤却糊里糊涂的就闯到这里来了,而且一定要见她,如果见不到好像就会死一样。
    现在陆小凤却连看她一眼的勇气都没有了。
    宫素素却在看着他,带着种非常高雅的微笑。
    “陆公子,我们素昧平生,从无来往,你一定要见我,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事?”
    “没有。”陆小凤赶紧说:“连一点特别的事都没有。”
    “那么你是为了什么一定要见我?”
    陆小凤苦笑。
    他心里在问自己──你这只傻鸟,你究竟想要来干什么?
    他当然不能告诉别人,他只被“一个朋友”骗来的,更不能说他到这里来是为了调查一件凶案的线索,有时候他甚至连谎话都不会说。
    他只能傻傻的站在那里,看起来就像是个刚做错事就被老师抓住的小孩。
    宫素素的眼神中忽然充满了同情和了解。
    “我明白你的感觉,现在你心里一定觉得很失望,因为你一定想不到我已经这么老了。”她异常温柔的笑了笑:“年纪大了的女人,就和走了味的酒一样,陆公子都不会有兴趣的。”
    现在陆小凤简直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了,或者找个没人的地方,用力把自己的脑袋去撞墙。
    这时候金七两如果也在附近,一定会被他用一根很长的绳子吊起来,活活吊死为止。
    宫素素又带着笑说:“只不过陆公子的大名,我也是久仰的,你既然来了,我也想留你喝杯酒。”她说:“可是我也知道,这顿酒你一定会喝得很难受。”
    她实在是个很了解男人的女人,而且非常温柔,这样的女人本来就不多,现在更越来越少。
    陆小凤忽然抬起头看着她,很吃力的说:“我很想说几句话,却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说出来。”
    “你说。”
    “不管你的年纪有多大,你都是我这一生中所见到的最温柔最可爱的女人。”陆小凤看着她:“这是实话,不知道你信不信。”
    “我当然相信。”宫素素说。
    她忽又嫣然一笑:“就算你说这些话只不过为了要安慰我,我也宁可相信它是真的。”
    陆小凤也笑了,笑容又恢复了他那种独特的愉快和明朗。
    “我也希望宫主刚才说的是真话,是真的想留下我来喝杯酒。”
    “如果是真的呢?”
    “那么我就希望宫主说的不是一杯酒了。”陆小凤说:“能够和宫主这样的美人喝酒,我最少也要喝上个三五百杯。”
    宫素素的笑靥上居然仿佛露出了一种少女的红晕,连眼神都仿佛变得更明亮!
    “难怪别人都说陆小凤是个可爱的男人,连我这个老太婆看见都喜欢,何况那些小姑娘。”
    ×××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所以这个世界上永远都有人喝酒,而且不见得会比不喝酒的人少。
    喝酒的人又可以分成两种。
    有种人一喝就醉,一醉就吐,满嘴胡说八道,满地乱爬,光着屁股满屋子乱跑,甚至放火烧房子,什么事都能做得出。
    有种人却不太容易醉,就算醉了别人也看不出,不管喝了多少,非但不吐不闹不发酒疯,而且面不改色,有时候喝了一点酒之后,比不喝时还清醒得多,连反应都变得比平时快得多。
    陆小凤就是这种人。
    他自己也不否认,刚到这里来的时候,他的头脑确实有点不太清楚。
    ──价值连城的波斯宝刀、扑朔迷离的凶杀案,再加上一位充满了浪漫传奇的被黜王妃,他脑袋里就好像被一盆七荤八素的大杂烩塞得满满的,一直等到他一口气灌下七八杯竹叶青之后,才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冲干净。
    他的思想忽然间就变得清醒了起来,有些他刚才根本没有注意到的事,忽然又在他脑中重现,而且忽然都变得非常重要。
    他首先想到的就是宫萍的脚和腿。
    他握住她的脚时,就已感觉到她腿上传过来的弹性、劲力和肌肉的跃动。
    那时候他就应该联想到紫色长裙下那一双修长而结实的腿。
    那时候他就应该想法子看看宫萍的腿。
    第一次见到一个女人,就要看她的腿,虽然太过分一点,可是为了一个好朋友的死,再过分一点的事都可以原谅的。
    陆小凤又想到了宫素素的声音。
    她的声音温柔优雅,只有一个极有教养的名门淑女,声音才会如此动人。
    陆小凤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还在院子里的花径上,她的声音却是从木屋里传出去的。
    ──“宫萍,你不要再跟陆公子胡闹了,还是快请他进来吧。”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见面,她怎么知道外面来的是陆小凤?
    小屋与花径还有段距离,温柔甜蜜的声音绝不会是大喊大叫出来的。
    可是她轻轻的说出来,陆小凤远远的听在耳里,每个字都听得很清楚,说话的人仿佛就在他身边一样。
    陆小凤忽然发现那个不是朋友的朋友骗他到这里来,并不是完全没有理由的。
    ×××
    有时候喝一点酒虽然能让人变得更清醒敏锐,只可惜这个时候并不多。
    喝酒喝到这种时候,距离喝醉时通常已不会太远。有时明明觉得自己还清醒得像韩信一样,用兵如神,料敌必中,可是忽然间他就又醉得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陆小凤情况好像就是这样子的。
    宫萍一直在宫素素身边伺候,陆小凤一直在盯着她的腿,宫萍被他看得脸都气白了,陆小凤却还是在贼忒嘻嘻的看着她直笑。
    “萍姑娘,我猜你穿裙子的时候一定比穿裤子好看,连裙子都不穿的时候一定更好看。”
    这是什么狗屁话?
    宫萍忽然出手,从缠腰的丝带中,抽出了一柄用极品缅铁打造成的刀,迎风一抖,刀花错落,直刺陆小凤的眼。
    有很多人都认为陆小凤的这双眼睛实在是应该被刺瞎的。
    如果他瞎了,就没法子再去用他那两根活见鬼的手指头去夹别人的武器了。
    如果他瞎了,有很多人的秘密都可以保全,他们那些不愿被人看到的东西,他也没法子看见。
    只可惜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老天做的事通常都不会尽如人愿。
    所以陆小凤还没有瞎。
    所以他看见了宫萍拔刀时从腰带里跌下的一块玉珮。
    看见了这块玉珮,他的脸色立刻就变得像是真的被人刺中了一刀,而且正刺在要害上。
    刀锋才只有七寸七分长的短刀,使用的方法和匕首是差不多的,招式变化得极快,出手极凶险,这本来就是使用短兵刃的原则。
    宫萍反把握刀,以拇指扣刀环,一刺不中,刀锋横挑,再划陆小凤的脸。
    看她手法的变化之快,要在别人脸上划出一个“X”,似乎容易得很,要一刀刺入别人的心脏,也绝不是件太困难的事。
    看她出手时那种狠毒老辣,丝毫没有犹豫,这种事以前绝不是没有发生过。
    只可惜这一次她这一刀居然划不出去了,甚至想再移动半寸都不可能。
    因为她的刀忽然间又被两根手指夹住。
    她一直都在提防着陆小凤的这两根手指,有了上一次的教训,她自信这一次绝不会再重蹈覆辙。
    可是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缘故,这两根手指忽然间又凭空冒了出来,夹住了她的刀,就好像忽然从空气中长出手的一样。
    更糟糕的是,这一次陆小凤对她没有上一次那么客气了。
    他以右手的拇指和食指夹住了刀尖,左手已掐住了她的脖子。
    他的脚也在这同一刹那间踩住了她的脚,一下子就把她制得死死的。
    宫萍气得眼睛里都好像要冒出火来,却又偏偏一动都不能动。
    宫主在叹气了。
    “陆公子,我一直听说你是个最懂得怜香惜玉的人,可是现在看你的样子却实在不值得恭维。”她叹着气说:“你实在令人失望。”
    陆小凤也叹了口气:“老实说,连我自己都对我自己觉得有点失望。”
    “依我看来,一个挑粪的,对女孩子的态度都要比你好一点。”
    “依我看来,大概还不止好一点,至少也要好七、八、九十点。”
    “那你为什么这样做呢?”宫素素问:“你是不是喝醉了?”
    “我没有醉。”陆小凤一本正经的说:“我可以保证,我比世上任何一个挑粪的都要清醒七、八、九十倍。”
    “你这样做,究竟想干什么?”
    陆小凤歪着嘴笑了笑:“其实我也不想干什么,只不过想请她的裤子暂时离开一下,好让我看看她的腿。”
    这是什么狗屁话,简直比天下最臭的狗屁还要臭七、八、九十倍。
    这个人是不是疯子?
    他没有疯,快要被气疯的是宫萍。
    宫素素用一种非常吃惊的眼色看着他,从头到脚看了半天,才叹着气说。
    “现在我总算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哦?”
    “陆小凤是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事来的,你却做了出来,所以你根本就不是陆小凤。”
    “我不是陆小凤?我是什么玩意呢?”
    “你也不是什么玩意儿。”宫素素淡淡的说:“你只不过是个花痴而已。”
    她说:“如果有一个女人是花痴,男人也许会特别喜欢,男人是花痴就不一样了,女人看见男花痴,只有用一种法子对付他。”
    陆小凤居然还装着很有兴趣的样子问:“什么法子?”宫主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就是这种法子。”
    这句话只有六个字,等到这六个字说完,已经有五样东西往陆小凤身上打了过去。
    ──一对筷子,一个酒杯,一个小酱油碟子,和一个装汤的大海碗。
    碗是最先飞过去的,因为碗里还有大半碗冬笋炖鸡汤,汤碗飞出,汤水飞溅,就算没有溅到陆小凤的眼睛上,也可以挡住他的视线。后面接连而来的攻击,他就看不清楚了。
    这一招八股文的“破题”,没有学问的人是破不了这个题的。
    然后酒杯飞出去,飞出去的时候一个杯子已经碎成了七八十片,就像是七八十件形状不规则的、有棱有角的锋锐暗器。
    两枝筷子如飞钉,一枝钉陆小凤捏刀尖的手,一枝钉他的腰眼。
    旋转着飞出去的酱油碟还在半空中旋转不停,谁也看不出它攻击的目标,究竟是陆小凤身上的哪一处地方。
    碟子是圆的,圆着旋转,谁能看出它的方向?
    ×××
    陆小凤果然没有看错,这位纤弱文秀的垂老王妃,果是一位身怀绝技的高手。
    明明是在好几丈之外说话,却能让听的人觉得近在耳边,这绝不是件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事。
    她这出手一击,更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得到的。
    明明是五样吃饭用的普通用具,到了她手里,就变成了杀人的利器,而且一出手,就把对方所有的退路完全封死。
    一个因失宠获罪而被谪的王妃,怎么会有这一身可以在顷刻间杀人的绝技,出手怎么会如此准确老到周密?
    这是不是因为她杀人的经验远比任何人想像中都丰富得多?
    看她这一次出手,她以前杀人大概是很少会失手的,这一次她出手时当然也有把握。
    每一个角度,每一种情况,她都已算得极准,只有一样东西她没有算。
    她没有算鸡汤。
    ×××
    人对鸡汤的看法也许各有不同,鸡汤对人却是一律平等的。
    鸡汤装在碗里,你喝它是鸡汤,别人去喝它,它也是鸡汤。
    鸡汤洒出来,洒得人满眼都是鸡汤,固然可以挡住陆小凤的视线,宫素素的视线也同样会受到影响。
    等到鸡汤像满天雨珠一颗颗落下来的时候,宫素素忽然发现陆小凤已经不见了。
    陆小凤不见了还不要紧,连宫萍也不见了,甚至连刚才掉在桌子上的那块玉珮也无影无踪。
    更要命的是陆小凤一心要看的那两条腿还在宫萍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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