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狐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01章飞上华山
    秋、重九、登高日。
    华山。
    山风怒号,云蒸雾涌,华山苍龙岭一脉孤悬,长至三里,两旁陡绝,深陷万丈,远远看过去,就好像一把雪亮的刀,斜斜的插在白云中。
    华山天下险,这里正是华山最险处,苍龙岭尽头韩文公投书碑下,也不知何时铺起了一床草绿色的波斯羊毛毯,就好像有仙灵的魔指在这一片穷山中点出了一块绿草如茵的福地。
    三个人坐在上面,围绕着一张短几、一只古筝、一壶苦茶。
    雾浓得就好像是羊乳一样,三个人一僧、一道、一俗,僧是个苦行僧,僧衣白衲,脸色蜡黄,看起来非但终年不见阳光,而且显然营养不良。
    道士纯阳中,就跟他们的祖师“朗吟飞过洞庭湖”的吕祖一样,修饰整洁,潇洒出尘,背后斜背着一把长剑,杏黄色的剑穗在风中不停飞舞。
    俗却不俗,是一位穿着大红袍的白发老人,他的身材本来应该很高,现在虽然已经像虾米一样萎缩,可是仍然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就好像忽然看到一只传说中久已绝迹的洪荒怪兽一样,就算明知他已不能伤人,还是会让人感觉到一种说不出的诡秘和妖异。
    “消魂小青衣,夺命大红袍。”
    如果他就是传说中的一剑夺命,大李红袍,那么另外那一僧一道又是谁呢?
    江湖中能够和大李红袍并起并坐的人,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快死光了。
    剩下的几个,不是一代宗师,也都是极有身份的武林前辈。
    这些人当然都不会是傻瓜。
    他们不远千里跑到这华山绝顶上来像傻瓜一样的坐在地上喝茶,为的是什么?
    距离投书碑不远,一道削斜的山壁下,有一株古松,虬根盘绕,枝叶浓如华盖。
    ×××
    一个人穿一身黑袍,纯丝的黑袍,就打着赤脚,脖子上挂一双形式很奇特的黄金色多耳麻鞋,手里提着一只关外牧民们最爱用的羊皮酒袋,像上古巢居人一样,斜倚在一棵树干上,一大口一大口喝着袋里的羊乳酒。
    像雾一样浓的羊乳酒,甜甜的入喉,到了肚子里,就变成了一团火。
    “儿须成名,酒须醉。
    酒后吐露,是真言。”
    歌声苍凉,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豪情,就好像把这一块小小的枝叶,当做了一片苍茫的大地。
    风吹草长,牛羊隐现。
    低唱的人仿佛也已回到了他那生长的地方,那永远都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
    “卜鹰。”
    更高的一根枝叶上,忽然垂下了一只白玉般的手,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捏着一串本来在此时此地不会看到的马乳葡萄,淡绿色的葡萄,丰美而多汁,看起来就好像是假的一样。
    人看起来也像是假的,就像是白玉雕成,玉脂为血,居然也穿一身纯丝的黑袍,任凭一头比乌丝更黑更柔的头发披散在双肩。
    她的这一件纯黑丝袍,和卜鹰的那一件唯一不同之处,就是衣袖。
    她的衣袖上用金线绣满了灿烂的花朵。
    “生裂虎豹关玉门,轻如飞燕胡金袖。”
    江湖中稍微有一点见闻的人,都知道她就是天下第一号大赌徒卜鹰唯一的一个情人,能够和卜鹰这样男人相处三天的女人已经不太多了。
    究竟是胡金袖的手段高收服了卜鹰,还是卜鹰的手段高征服了胡金袖?
    这笔账就没有人能够算得清。
    葡萄落入卜鹰的嘴里,胡金袖的声音银铃般响起。
    “看来这一次赌局倒真的热闹得很,连李红袍和杜黄衫都来凑热闹了。”
    “他们不是来凑热闹的。”卜鹰说:“他们是唐家花了大把银子请来做公证。”
    他叹了口气道:“你想想,没有大把银子可拿的事,那个红袍老鬼怎么肯做?”
    “那个苦行僧是谁呢?”
    “提起此人来,也是大大的有名。”卜鹰接着说:“东海苦竹林苦竹寺的吃苦和尚就是他。”
    “听你这么说,这位吃苦和尚倒真是苦得很。”
    胡金袖在叹气,卜鹰却在笑。
    “其实东海就没有一个苦竹林,就算有,这个和尚也没有去过,这些名词,都是他凭空自己捏造出来的。”卜鹰笑道:“而且据我所知,这个和尚什么都吃,就是不肯吃苦。”
    胡金袖也笑了。
    “其实也不仅是他,这个世界上像他这样的人也不知有多少,嘴里天天喊着要吃苦,其实真正吃苦的都是别人,他自己一点都吃不到。”
    这个问题太尖锐太深入,很容易就会刺伤到别人,卜鹰和胡金袖现在都很快乐,所以他们立刻就把话题转开了。
    “你看这一次赌局应该是谁赢?”
    “你看呢?”卜鹰反问:“轻如飞燕的胡大小姐也是江湖中顶尖的轻功高手,你的判断该比我正确。”
    胡金袖对有关轻功的事,果然显得非常内行的样子,毫无考虑就回答:“川北的唐家和川中的唐家,虽然是堂房兄弟,可是两家擅长的武功却不同。”
    这一点是大多数武林中人都知道的,川中唐家,以毒叶暗器名震江湖,只要看见唐家的独门暗器袋和那一只专发毒叶的鹿皮手套,大多数江湖人都会跑的比马还快。
    川北唐家,却是以轻功见长,他们的独门轻功提纵术,经常有武林中久已绝传的身法出现。
    “尤其重要的是,川北唐家的弟子,一个个都有非常耐力,尤其习惯于在山区间行动,这当然也跟他们从小生长处的地形有关。”
    “对,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卜鹰打着川腔说:“走起路来,川娃儿硬是要得。”
    “这一次川北唐家派出的是唐捷,据说是他们当今第二代弟子中的第一高手,人也长得俊,外号人称飞天玉豹子。”
    卜鹰微笑:“一个男人如果长得俊一点,在女人眼中无论做什么事都好像比别人强一点。”
    “你呢?难道你看好聂小雀。”
    “看好聂小雀有什么不对。”
    “苏北聂家一向是下五门的人,下五门的轻功虽然花俏,可是不实用,我要赌,绝不买他。”
    “非但你不买他,别人也不买他。”卜鹰叹气,“事实上根本就没有人买他。”
    “只有你?”
    卜鹰又叹气:“我又有什么法子呢?大家都买唐捷,如果我也买他,那还有什么好赌的呢?”
    “没有赌,也就没有赌局了。”
    “对。”
    “既然有赌局,你就得接受别人赌唐捷赢的赌注。”
    “不错。”
    “你已经接受了多少赌注?”
    “大概有八十万两左右。”
    “黄金还是白银?”
    “这次是银子。”
    “否则你恐怕就要输得连家都不认得了。”
    “谁说我一定会输的?”
    “难道你还有机会赢?”
    “多多少少总是有一点的。”卜鹰微笑。“杀头的生意有人做,赔本的生意没人做,如果真的是有输无赢,你就算杀了我的头,我也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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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绝计
    这一次“赌局”定下的盘口是三博一,意思就是说,要赌唐捷胜的人,输要输三两,赢只能赢一两。
    可是大家还是买唐捷,因为各人都认为聂小雀这一次连一点胜算都没有,盘口是三博一,赌局的庄家还是会输得把裤子都当掉。
    这一次赌局的大庄家就是卜鹰。
    大庄家很快就要变成大输家了,可是他现在看起来,却还是说不出的悠闲快活。
    ×××
    松树下,地毡上,隐士般坐在那里品茶的三个人,所谈的居然也没有离开过这一局豪赌,更没有离开过名利两个字。
    “卜鹰居然肯挂出以三博一这一种盘口,多少应该有一点把握的。”杜黄衫在皱着眉:“可是我却偏偏看不出他凭哪一点认为聂小雀必胜唐捷。”
    “要人输的法子多得很。”吃苦和尚说:“也许他在唐捷喝的酒里下了药,叫唐捷一晚上泻个七八次,也许他先弄了个女人藏在唐捷被窝里,先把小唐折腾得半死不活。”
    杜黄衫苦笑:“这种事真亏和尚能够想得出来。”
    吃苦和尚悠然举杯。“这种事连和尚都料想得出来,卜鹰怎么会想不出来。”
    “但是他绝不会去做。”
    “为什么?”
    “卜鹰不是这种人,唐捷也不是笨蛋。”杜黄衫道:“就算他是笨蛋,唐家的人也不肯让他轻易上当。”
    吃苦和尚浅浅的啜了几口苦茶,看起来倒真有几分高僧的样子。
    “聂家的人呢?难道他们就肯眼看着那只小雀儿活活输死?”
    大李红袍斜眼看着他,忽然插口问:“如果和尚是聂家的人,我还有什么法子?”
    “我也没什么别的法子,只不过我碰巧知道聂小雀是个双胞胎,有个孪生兄弟叫小虫,如果先把小虫藏在山上,一边让小雀儿躲起来,然后小虫子及时出现,弹响这只古筝,聂家岂非就赢了。”
    “这倒真是个诡计。”李红袍冷冷的说道:“只有一样可惜!”
    “那一样?”
    “你碰巧知道聂小雀有个双生兄弟,唐家的人难道会碰巧不知道?”
    吃苦和尚一口热茶刚喝下去,烫得直翻白眼,那边树上的卜鹰却差一点把一嘴的酒都笑得喷了出来。
    唐家当然早已算准这一着,而且早已查出聂小虫最近一直都在济南,他们甚至还约定好了,九月九日的凌晨,叫聂小虫到济南城的云门楼子上见面,若是小虫不到,这一局就算聂家输了。
    “蜀中唐家做事,一向是滴水不漏的。”胡大小姐也忍住笑道:“这种绝计,也真亏和尚怎么能想得出来。”
    卜鹰也笑,笑得却好像有点莫测高深的样子,胡大小姐当然一眼就看出来了。
    “你笑什么?是不是又在打什么鬼主意?”
    “我只不过忽然发现,名门大派千算万算,还是算不过下五门。”
    “怎么说?”
    “唐家做事虽然滴水不漏,真正占便宜却还是聂家。”卜鹰解释,“聂小虫这次到济南去,不管他是去办什么事,都一定可以马到成功,平安归来。”
    “为什么?”
    “因为这次他找到个万无一失的靠山,保证天下太平!”
    胡大小姐终于也明白了。
    “为了这次赌局,唐家派到济南去的人一定会时时刻刻监视着他,别人也弄不清是怎么回事,一定还以为他请到了唐家的高手做保镖,还有谁会去动他?”大小姐吃吃笑道:“看来聂家这些小麻雀、小虫子,倒全都不是省油的灯。”
    卜鹰忽然问她:“你知不知道昔年被武林九长老贬为下五门的五个门派,到如今只剩下了几门?”
    “难道只剩下聂家一门了?”
    “一点也不错,就只剩下了他们一门。”卜鹰叹息,“一个门派被贬为下五门之后,要生存下去就变成件很不容易的事了,昔年那九位老先生如果想到了这一点,也许就不会因为某一家人会用‘鸡鸣五鼓返魂香’而把他贬为下五门。”
    他的声音仿佛还是很冷淡,淡淡的接着道:“有些门派虽然不会用熏香暗器,做出来的事却远比那一家要精彩得多。”
    胡大小姐凝视着他:“我知道你一向很同情他们,只可惜──聂家这一局还是有输无赢的。”
    卜鹰冷笑:“只怕未必。”
    就在这时,已经有一条人影从苍龙岭的石脊上翻跃而起,猿猴般凌空翻了四、五个斤斗,猥琐的身法突然变得曼妙轻灵,飕的一个燕子穿帘,平白又变为“细胸巧翻云”,轻飘飘的落在春草般的绿毡上,单膝半跪,抄起古筝。
    只听“叮咚”一声,声越金石,远远的传至远山白云里,手指上竟带着种极阴柔的内力。
    再看弹筝的人,纤巧的身材,瘦削的睑,神情间总仿佛带着几分畏缩,只有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灵光四射,显得聪明绝顶。
    胡大小姐忍不住失声惊呼:“是他!”
    “是的,是他,聂小雀,小雀儿。”卜鹰故意冷冷淡淡的说:“下五门的人,这次总算不幸赢了一次。”
    ×××
    直至多年后卜鹰还对人说,那一天在华山绝顶,他最忘不了的一件事,就是大李红袍忽然站起来,走到他面前,用一种很严肃而且很恭敬的态度对他说:“卜先生,你真行,我佩服你。”
    卜鹰后来还对人说:“那一次大概是近三十年来,李红袍第一次称呼别人先生。”卜鹰笑道:“而且那一次很可能就是他一生中最后一次。”
    “后来呢?”有人问卜鹰:“后来怎么样了?”
    “后来我当然就跟聂小雀去吃庆功酒去了。我们去的时候,唐家的人一直都在看着我。”卜鹰笑道:“如果唐家人的眼光也跟他们家的暗器一样有毒,那天我一定已经被活活毒死。”
    胡大小姐叹了口气:“那一次我倒很同情他们,因为我也跟他们一样,始终不明白卜鹰究竟凭哪一点算准了聂小雀会赢。”
    ×××
    后来又有人问聂小雀:“老实说,你跟唐捷的轻功究竟是谁强?”
    “是他强。”
    “后劲是谁比较大?”
    “是他比较大。”
    “但是你却赢了那一局。”
    “好像是的。”
    “他的轻功比你强,后劲也比你大,你是怎么赢他的?”
    聂小雀不回答,只笑,笑得一点都不像是只小麻雀,倒有点像是只小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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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庆功酒
    九月初九那一天,当天晚上,华山山麓,临时搭成的连营式长棚里,张灯结彩,筵开数十桌,都是为了要替唐捷和买唐捷的那些赢家们庆功的。
    从各地赶来的江湖好汉,午时一过就开始喝酒,边喝边等,等候好音。
    可是从山上传下来的消息却不太好,先上山弹响古筝的竟是聂小雀,这怎么可能?欢乐的场面虽然已显得有点尴尬,大家却仍然半信半疑。
    等到专程从川北赶来主持这一次赌局的唐门高手唐挺从山上下来,消息才获得证实。
    “唐捷真的输了,他的人已悄然而去,不知所踪。”
    唐挺脸色虽然沉重,腰干却仍挺得笔直,就像是一杆枪。
    唐家的高手大多数是这样子的,赢的时候是这样子的,输的时候也是这样子,像唐捷那样,输了就悄然而去的人,唐家并不多。
    好像是楚留香曾经说过:“轻功练得好的人,情感总是比较脆弱,这大概是因为这种人的反应也比较快的缘故。”
    楚香帅的轻功号称天下第一,他对这方面的言论,多少总是有些道理的。
    何况他自己就是个情感很脆弱的人。
    唐捷从山上下来后,立刻证实了两件事。
    ──唐捷确实输了,比聂小雀整整落败了三百指。
    一弹指的功夫为一指,三百指已经是一段很长的时候了,这种计算时间的方法,据说也是楚香帅创造出来的,虽然不能进入庙堂,江湖中却已渐渐有人开始采用。
    ──聂小虫确实还在济南,今天凌晨,唐捷还接到派到济南去的唐门弟子飞鸽传书,而且还说济南府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很神秘的凶杀案,好像还跟聂小虫有关,所以他暂时还走不了。
    这几件事虽然使买唐捷的人胃口大伤,可是大厨子已经来了,酒饭已经准备好,饭还是要吃的,只不过吃得不明不白而已。
    在这餐庆功酒上,真正的赢家和输家居然全都下落不明,人影不见。
    他们的人呢?
    ×××
    这一次赌局中,真正的大赢家当然不止卜鹰,此刻这一只鹰还带着一只雀飞入了一条陋巷,陋巷中有家小店,厚厚的幔布门帘已被油烟熏得发黑。
    平时最爱干净的胡大小姐这次居然也跟来了,最近她好像已拿定主意,跟定了卜鹰。
    一位三十来岁的女人,能下定这种决心,倒也不是坏事。
    小店里只有三张洗得发白的杨木方桌,厨房里刀勺直响,菜已上锅。
    卜鹰四下看一眼,看不到别的客人,立刻问:“只他在炒菜?”
    聂小雀笑着点头:“今天他心情特别好,一定要亲自下厨房。”
    卜鹰立刻眉开眼笑,看样子简直比赢了八十万两还开心。
    “太好了,实在太好了。”他深深吸了口气,“今天的第一样菜,是不是炒鸡蛋?”
    “是,是炒鸡蛋。”小雀笑道:“这是他的老规矩,要喝酒,先弄盘炒鸡蛋垫底!”
    卜鹰大笑,大小姐却不禁摇头,炒菜的这个“他”究竟是何许人也,难道还能把一盘鸡蛋炒出花来?听说一个人年纪大了嘴就会变得比较馋,卜鹰的年纪确实已不小,难怪最近对她好像越来越疏远。
    大小姐心里面正胡思乱想,一盘炒鸡蛋已经端了上来,鹅黄色的一盘蛋,上面缀着十来点翠绿的葱花,香、嫩、柔、滑,胡大小姐本来准备只吃一口的。小小的一口,可是一筷子夹下去,眼睛和筷子就再也舍不得离开这盘炒鸡蛋。
    接着,干烧茄子、火爆牛心、虾仁豆腐、豆瓣雪菜、双冬腐衣,一样样捧出来,虽然都是些家常菜,可是每一样全都是色香味俱全,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炒得出这种菜,也只有真正的大行家,才能吃得出它的滋味来。
    就连胡大小姐都觉得有点不能不佩服这位“他”先生了。
    “他”是谁呢?看卜鹰说起“他”的样子,非但神神秘秘的,简直是有些鬼祟。
    ×××
    等到“他”把手脸洗干净,笑嘻嘻的从厨房里走出来,胡大小姐才真的大吃了一惊。
    这位在厨房里炒鸡蛋的“他”先生,却不是聂小雀,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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