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枪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03章饿虎岗
    (一)
    小马虽然是丁喜的好兄弟、好朋友,脾气却不像丁喜。
    他一向不肯多动脑筋去想,多用眼睛去看,多用耳朵去听。
    他一向只喜欢动拳头,更喜欢跟别人拳头对拳头,硬碰硬。
    拳头比他硬的人并不多,只可惜他今天遇着的人是邓定侯。
    ×××
    邓定侯虽然被人称为神拳小诸葛,“神拳”两个字显然还在小诸葛之上,可见他拳头上的功夫定很不错。
    事实上,他本来就是少林俗家子弟中,武功拳法最好的一个。
    少林神拳本就以威猛雄浑见长,若讲究招式的变化,反而落了下乘。
    所以他只要一拳击出,通常都是实招,花拳绣腿的招式,少林子弟从也不肯用出来的。小马也正好一样。
    他的拳快而猛,只求能打着人家,打到人家后,自己会怎样,他根本连想也不去想。
    两个人—交上手,满屋的桌子椅子,满桌的大碗小碗,就全都遭了殃,只听“咯咯、哗啦、叮咚”之声不绝于耳,椅子脚、桌子腿,破碟碎碗,在半空中飞来飞去,飞得一屋子都是。
    比桌子椅子更遭殃的,还是张金鼎。
    别人都可以躲,他却已被打得转动都动不了,只剩下喘气的份儿。
    别人在打架,他挨着的比打架的人还多,椅子脚、桌子腿,破碗碎碟,没头没脑的朝他打了下来,连气都已喘不过来。
    丁喜笑了,西门胜正皱眉。
    以邓定候的身份与武功,本不该跟别人这么样打的,西门胜也从来没有看见他这样打过。
    这实在不象是武林高手相争,简直象两个小流氓在黑巷子里为了争一个老婊子拼命。
    突听“砰”的一响,一声大喝,两条人影骤合又分,一个撞在墙上,──个凌空翻身,再轻飘飘地落下来。
    撞在墙上的居然是邓定侯。
    从墙上滑下来,他就靠着墙,站在那里,不停地喘息。
    小马却站得很稳,正瞪大了眼睛,瞪着他。
    这愤怒的年青人,难道真击败了成名多年的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喘着气,忽然大笑,道:“好,好痛快,三十年来,我都没有这么痛痛快快地打过架了,今天才算打了个痛快。”
    小马又瞪了他半天,才一字字道:“好,老小子,算你有种。”
    邓定侯道:“你服了?”
    小马咬着牙,愿说话,刚张开口,一口鲜血就喷了出来。
    但他却还是稳稳地站着,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绝不肯倒下。
    邓定侯叹了口气,道:“这小子挨了我两拳,肋骨已断了三根,居然还能站着,我倒也服了他。”
    小马咬紧了牙,深深吸口气,道:“你用不着佩服我,我打不过你。”
    邓定侯道:“好,打不过别人虽然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能承认却不容易。”
    小马道:“可是我总有一天要把你打得躺下爬不起来。”
    邓定侯道:“我等着”
    小马道:“现在你想怎么样?”
    邓定侯道:“我要你跟我走。”
    小马道:“走就走。”
    ×××
    要走就走。
    要砍脑袋也不皱一皱眉头,何况走?
    丁喜拍了拍小马的肩,微笑道:“好兄弟,我们一起跟他走。”
    邓定侯道:“你也不问我要带你们到哪里去?”
    丁喜笑了笑,道:“我们既然已答应跟你走,汤里火里一样跟你去,问个什么?”
    (二)
    这地方是家客栈,这家客栈果然已被五犬旗下的镖客们包围。
    一辆黑漆大车停在大门外,赶车的一直在那里扬鞭待命。
    他们早就算准丁喜和小马这次是跑不了的。
    丁喜和小马也一点儿都没有要跑的意思,大摇大摆地坐上了车,就象是邓定侯特地来请去赴宴的客人”
    西门胜一直沉着脸,邓定侯却一直盯着丁喜,直到大家都坐了来,车已前行,才轻轻叹了口气,道:“好,有种。”
    丁喜道:“你是在说我?”
    邓定侯点点头,道:“我本来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有这样的种。”
    丁喜笑了笑,道:“其实我也许并不如你想象中那么有种。”
    邓定侯道:“至少你勇于认输。
    丁喜道:“我认输,只因为我已发现自己犯了个该死的错误。”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我本该想到你一定会找到张金鼎这条线。”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你知道我一定急着要将这批货脱手,能吃下这批货的人,只有张金鼎。
    小马冷笑道:“那姓张的王八蛋又是个为了五两银子就肯出卖自己亲娘的杂种。”
    邓定侯居然同意:“他的确是个杂种。”
    小马瞪着他:“你呢?”
    邓定侯微笑道:“至少我还敢跟你用拳头拼拳头。”
    小马也只有同意:“这一点你的确比别的杂种强得多。”
    邓定侯道:“在你眼睛里,保镖的人只怕没有一个不是杂种。”
    小马道:“尤其是你们五个。”
    邓定侯道“那么你很快就要见到另一个了。”
    小马道:“谁?”
    邓定侯道:“福星高照归东景。”
    (三)
    归东景的年纪并不象别人想象中那样老,最多不过三十五六。
    第一眼看过去,你一定会先看见他的嘴。
    他的嘴长得并不特别,可是表情却很多,有时歪着,有时呶着,有时抿着,有时还会做出很多让你想不到的样子。
    那些样子虽然并不十分可爱,也不讨厌,我可以保证,你绝未见过任何男人的嘴,会有他那么多表情。
    这是他第一点奇怪之处。
    他的脸看来几乎是方的,胡子又粗又密,却总是刮得很干净。
    江湖中留胡子的人远比刮胡子的多几百倍,所以这也可以算是他第二点奇怪之处。
    他这人看来也是方的,方方扁扁的身子,方方扁扁的手脚,全身除了肚脐之外,很可能没有一个地方是圆的。这是他第三点奇怪之处。
    他不但是中原镖局的大豪,也是两河织布业的巨子,家财万贯,可算是他们那些兄弟中的第一位豪富,但是他看来却一点也不象,反而象是从来不用大脑的小工。
    其实他的脑筋动得绝不比任何人慢,有能够让别人去做的事,他绝不肯自己去做,能哆答应别人的事,他绝不会拒绝。
    若遇见了不能答应的事,他说“不行”这两个字,说得比谁都快。
    他说得比谁都坚决,绝不给别人一点转变的余地,就算来求他的人是他的兄弟,也绝没有例外。虽然他有这么奇怪的地方,可是无论谁看见他,都会认为他是个诚恳的人,而且很够义气。
    这种人岂非正是一个成功者的典型。所以他也象其他那些成功者一样,也有他的弱点一一女人。
    ×××
    这里没有女人。
    振威镖局里里外外,绝没有一个女人。
    这一点是归东景一向坚持的。
    女人是他的弱点,是他的嗜好,是他的娱乐,绝不是他的事业。
    男人做事时,绝不能牵涉到女人一一这就是他一向坚守的原则。
    丁喜第一眼看至他,就知道这个人远比想象中的任何人更难对付。
    也许归东景对这年青人的看法也一样,所以他一直在盯着丁喜。
    丁喜笑了笑,道:“你好。”
    归东景也笑了笑,道:“你就是那讨人喜欢的丁喜,对吗?”
    丁喜道:“我就是。”
    归东景道:“看来你果然很讨人喜欢。”
    小马忽然道:“你就是老归?”
    归东景道:“我姓归。”
    小马道:“你明明是个老乌龟,为什么偏偏要把自己当做狗?”
    归东景没有生气,反而笑了,大笑道:“说得好,有赏。”
    邓定侯微笑道:“你准备赏他什么?”
    归东景道:“酒。”
    是好酒,也是烈酒。
    ×××
    好酒岂非通常都是烈酒。
    归东景是好酒量,西门胜的酒量也不差,邓定侯当然更强。
    三个人居然都陪着丁喜和小马喝酒,居然真的象是请他们来赴宴的。
    喝完了第六杯,丁喜忽然放下了杯子,道:“你们当然知道三次劫镖都是我。”
    邓定侯微微笑道:“我们都知道讨人喜欢的丁喜,又叫做聪明的丁喜。”
    丁喜道:“你们当然也知道我们要专门对付开花五犬旗。”邓定侯道:“嗯。”
    丁喜看了看他们三个人,道:“你们有毛病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丁喜道:“有没有疯?”
    邓定侯道:“也没有。”
    丁喜道:“你们既没有毛病,又没有疯,我劫了你们三次镖,你们为什么反而请我饮酒?”
    归东景还在盯着他,忽然道:“你有没有上过别人的当?”
    丁喜道:“无论谁都难免要上别人当的,我也是人。”
    归东景道:“你是在什么时候上的当?”
    丁喜道:“在我十二岁的时候。”
    归东景道:“你今年贵庚?”丁喜道:“二十一。”
    归东景道:“这十年来你都没有上过别人的当?”
    丁喜道:“没有。”
    归东景盯着他,不说话了。
    丁喜笑道:“我上了别人一次当已经觉得足够。”
    归东景又盯着他看了半天,忽又大笑,道:“既然如此,我们最好也不必想要你上当了。”
    丁喜道:“最好不必。”
    归东景道:“所以我们最好还是说老实话。”丁喜道:“不错。”
    归东景道:“那么我告诉你,我们请你喝酒,只因为我们想灌醉你。”
    丁喜道:“为什么?”
    归东景道:“因为我们想你说出一件事。”
    丁喜道:“什么事?”
    归东景道:“这次我们走镖的日程路线、接镖的地方都是秘密,甚至连我们保的这趟镖,也是秘密。”
    丁喜道:“我明白的。”
    归东景道:“这秘密你本来绝不该知道的,但你却知道了。”
    丁喜微笑。
    归东景道:“是谁把这秘密告诉你的?”
    丁喜道:“你们要我说出的,就是这件事?”
    归东景道:“也只有这件事。”
    丁喜道:“你们以为我被酒醉了之后,就会说出来?”
    归东景道:“酒后吐真言,喝醉的人,总比较难守秘密。”
    丁喜道:“可是这次你们错了。”
    归东景道,“哦?”
    丁喜道:“我喝醉了之后,只会做一件事。”
    归东景道:“什么事?”
    丁喜道:“睡觉。”
    归东景又笑了,道:“这毛病倒跟我差不多。”
    丁喜道:“只有一点不同。”
    归东景道,“那一点?”
    丁喜道:“你要找女人睡觉,我却是一个人睡,而且一睡就象死猪,敲锣打鼓都吵不醒。”
    归东景道:“所以你一醉之后,非但不会说真话,连假话都不会说了。”
    丁喜道:“一点儿也不错。”
    归东景道:“我们有没有法子要你说真话?”
    丁喜道:“有。”
    归东景道:“什么法子?”
    丁喜道:“这法子已经用出来了。”
    归东景道:“哦?”
    丁喜道:“别人跟我说实话,我也一定对他说老实话。”
    他微微笑着,拍了拍归东景的肩,道:“你刚才已经愿我说了老实话,你一定早就明白,要别人对你诚实,只有先以诚待人。我以前一直想不通,你的运气为什么总是那么好,总是福星高照,现在我才知道,你的运气是怎么来的。”
    运气当然绝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
    归东景大笑,道:“我是个粗人,我不懂你这些道理,可是我总算懂了一件事。”
    丁喜道:“你知道我已准备说实话。”
    归东景点点头,道:“所以我已在准备听。”
    丁喜道:“将秘密泄露给我,是个──”
    归东景道:“是个什么人?”
    丁喜道:“死人!”
    ×××
    振威镖局的大厅里,忽然变得没有声音了,归东景、邓定侯、西门胜,三个人全都板着脸。
    他们瞪着眼,盯着丁喜。
    只有丁喜一个人还在笑,笑得还是那样讨人喜欢。
    他忽然发现归东景不笑的时候,样子变得很可怕,很难看,就象忽然变了一个人。
    丁喜道:“我说的是老实话。”
    归东景冷笑。
    丁喜道:“那个人本来当然没有死,但现在却的的确确已是个死人。”
    邓定侯抢着问道:“是谁杀了他?”
    丁喜道:“我。”
    邓定侯道:“他把我们的秘密泄露给你,你反而杀他?”
    丁喜道:“我非杀了他不可。”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这也是我们以前谈好的条件之一。”
    邓定侯道:“什么条件?”
    丁喜道:“三个月前,有人送了封信来,说他可以将你们的秘密泄露给我,条件是我劫镖之后,要分给他三成,我若肯接受他的条件,就得先将送信来的这个人杀了灭口。”
    邓定侯道:“你接受了他的条件?”
    丁喜点点头,道:“所以过了不久,就又有人送了第二封信来。”
    邓定侯道:“信上是不是告诉你,我们从开封运到京城那趟镖的秘密?”
    丁喜道:“不错。”
    邓定侯道:“所以你就设计去劫下了那趟镖?”
    丁喜道:“我当然还得先把送信来的那个人杀了灭口。”
    邓定侯道:“你劫下的那批货,是不是分了三成给那个写信来的人?”
    丁喜道:“我虽然有点不甘愿,可是为了第二次生意,只好照办。”
    邓定侯道:“你是怎么送给他的?”
    丁喜道:“我劫下了那趟镖之后,他又叫人送了封信来,要将他应得的那一份,送到他指定的地方去,送走之后,立刻就得走,假如我敢在那里窥伺跟踪,就没有第二次生意了。”
    邓定侯道:“所以你不得不听他的话。”
    丁喜道:“嗯。”
    邓定侯道:“所以你直到现在为止,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
    丁喜道:“我甚至连他是男是女,是老是少都不知道。”
    归东景道:“到现在为止,他是不是已送了六封信给你?”
    丁喜笑道:“你果然会算帐。”
    归东景道:“六个送信给你的人,全部已被你杀了灭口。”
    丁喜道:“我虽然没有自己去杀他们,但他们的确是因我而死。”
    归东景看了小马,小马冷笑道:“你用不着看着我,那些人还不值得我出手。”
    邓定侯目光闪动,道:“看来写信给你们的那个人,非但对我们的行动了如指掌,对我们的行踪,也知道得很清楚。”
    丁喜道:“我们一向东游西荡,居无定处,可是无论我们走到哪里,他的信都从来也没有送错过地方。”
    邓定侯皱起了眉,他实在猜不出这个神秘的人物是谁?
    归东景和西门胜当然也猜不出。
    丁喜笑道:“我们知道的,就只有这么多了,所以你们请我喝这么多的酒,实在是浪费……”
    邓定侯忽然打断了他的话,道:“你至少还知道一件我们不知道的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你当然一定知道,那六个死人现在在哪里?”
    丁喜承认。
    邓定侯道:“还有那六封信。”
    丁喜道:“信也就与死人在一起。”
    邓定侯道:“在哪里?”
    丁喜道:“难道你还想去看看他们?”
    邓定侯笑了笑,道:“老江湖都知道死人有时也会泄露出一些活人不知道的秘密。”
    丁喜道:“你想要我带你去?”
    邓定侯目光炯炯,逼视着他,道:“难道你不肯?”
    丁喜笑了,道:“谁说我不肯,只不过…”邓定侯道:“不过想怎样?”
    丁喜微笑道:“我只怕我纵然肯带你们到那里去,你们也未必有胆子去。”
    邓定侯也在微笑,道:“那地方,难道是龙潭虎穴不成?”
    丁喜淡淡笑道:“虽不是龙潭却是虎穴。”
    邓定侯微笑道:“那里真的有虎?”
    丁喜笑道:“不但有虎,而且是饿虎。”
    邓定侯失声笑道:“饿虎岗?”
    丁喜大笑道:“不错,就是饿虎岗。”
    ×××
    屋子里忽然又静了下来,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饿虎岗是多么危险、多么可怕的地方。
    据说大江以北、黄河两岸,黑道上所有可怕的人物,几乎已全部囊集在饿虎岗。
    因为他们也正在计划组织一个联盟,以对付开花五犬旗。
    开花五犬旗下的人,若是到了那里,岂非正像是肥猪拱门,飞蛾扑火。
    西门胜脸上虽然还是全无表情,但瞳孔已在收缩。
    归东景已站起来,背负着双手,不断地绕着桌子走来定去。
    邓定侯拿起杯酒,准备干杯,才发现杯子是空的。
    丁喜看着他们,悠然道:“只要三位真的敢去,我随时都可以带路。”
    归东景忽然笑了笑,道:“我们并不是不敢去,只是不必去。”
    丁喜道:“不必去?”
    归东景道:“对死人我一向没有那么大的兴趣,无论是男死人、女死人都是一样。”
    西门胜道:“我──”
    归东景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道:“你非但不必,也不能去。”
    西门胜道:“为什么?”
    归东景道:“因为我们这里刚接一下批重镖,明天就得启程。”
    他紧拍着西门胜的肩,笑道:“我这镖局全靠你,你走了,我怎么办?”
    邓定侯霍然长身而起:“我可以走,我去。”
    ×××
    江湖豪杰们在押解犯人时,从来不会用脚镣和手铐。
    因为他们有种更好的工具──点穴。
    点穴的手法有轻重、部位有轻重,重的可以致人于死,轻的也可以叫人失去行动自由。
    无论是轻是重,一个人若是被人点中了穴道,那滋味总是很不好受的。
    小马现在的滋味就很不好受。
    他想骂人,却张不了口,他想挥拳,却动不了手,他整个人都像是被一条看不见的绳子绑得紧紧的,连血脉都被绑住。他整个人都将爆炸。
    邓定侯看着他微笑道:“这是不是你第一次被人点住穴道?”
    小马咬着牙,只恨不得咬他一口。
    ──这乌龟明明知道我说不出话,问个什么鸟?
    邓定侯又笑道:“我看你一定是的,因为你现在看起来很难受,而且很生气,等你以后习惯了,就会觉得舒服多了。”
    小马简直恨不得一日把他的鼻子咬下来。
    无论什么事都不妨养成习惯,这种事一次就已嫌太多了。
    邓定侯道:“点住你们穴道的人是西门胜,你们也总该知道,他的点穴和打穴手法,可算是中原第一,别人根本解不开。”
    他忽然又笑了笑,道:“幸好我不是别人,恰巧是少林门下。”
    佛门子弟本应以慈悲为怀,讲究普渡众生,救苦救难。
    所以少林门下点穴的手法虽不高明,可是对各门各派的解穴手法却都很熟悉。
    少林本就是天下武术之宗。
    邓定侯又道:“你们一定不相信我会替你们解开穴道,因为我实在不是你们两个人的对手,你们的手脚一松,很可能我就要遭殃了。”
    小马的确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可是就在他又想咬这乌龟一口时,邓定侯居然真的把他们的穴道解开了。
    丁喜还是没有动,只是静静地看着他。
    小马也没有动,别人刚为他解好穴道,他显然总不能立刻就动拳头。
    但他却忍不问道:“你这是干什么?”
    邓定侯淡淡道:“我也没有干什么,只不过一个人闲着无聊,想找你们聊聊而已。”
    小马瞪着眼道:“你不是想我们把你的骨头拍散?”
    邓定侯笑着道:“你们是这种人?”
    小马说不出话了。
    他们的确不是这种人。
    邓定侯道:“你们是强盗,也许会杀人,也许会抢劫,但我却知道你们不会做这种食言违信、忘恩负义的事。”
    他微笑着,看着丁喜,道:“我也知道,你既然答应过我,要带我去找那死人和六封信,你就一定会带我找到。”
    小马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老小子对人的确有两套。”
    丁喜微笑道:“看来好象不止两套。”邓定侯大笑。
    现在他们是在归东景自备的马车上。
    归东景吃得不讲究,穿得不讲究,除了女人外,最讲究的就是马车。
    他用的马车,永远是最舒服、最豪华、设备最齐全的。
    邓定侯大笑着,打开了车座下的暗门,拿出了一坛酒。
    这坛酒当然是好酒。
    邓定侯拍开了泥封,就有一股强烈的酒香扑鼻而来。
    小马立刻道:“这是泸洲的大曲。”
    他虽然不喜欢用眼睛看、用耳朵听,鼻子却很灵,尤其是对于酒。
    邓定侯道:“旅程寂寞,酒可忘忧,我们饮两杯如何?”
    小马道:“好。”丁喜道:“不好。”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我喝酒不但要人对、酒对,还得要地方对。”
    邓定侯道:“附近有什么地方对你的口味?”丁喜道:“杏花村。”
    (四)
    清明时节雨纷纷。
    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
    牧童遥指杏花村。
    ×××
    这是首家喻户晓的诗,几乎每个地方都有人在曼声低吟。
    所以每个地方也几乎都有杏花村。
    这地方的杏花村是在远山前的近山脚下,是在还未被秋色染红的枫林内,是在附近全无人家的小桥流水边。
    没有杏花,甚至连一朵花都看不见。
    可是这酒家的确就叫做杏花村。
    ×××
    杏花村是个小小的酒家,外面有小小的栏杆、小小的庭院,里面是小小的门户、小小的厅堂,当炉卖酒的,是个眼睛小小、鼻子小小、嘴巴小小的女人。
    只可惜这女人年纪并不小,无论谁都看得出,她最少已有六十岁。
    六十岁的女人你到处都可以看得见。
    可是六十岁的女人身上还穿着红花裙,脸上还抹着红胭脂,指甲上还涂着红红的凤仙花汁,你就很少有机会能看得见了。
    丁喜刚穿过庭院,她就从里面奔出来,象一只依人“老”小鸟一样,投入了丁喜的怀抱。
    邓定侯看得呆住了,直到丁喜替他介绍:“这就是这里的老板娘红杏花。”
    邓定侯才勉强笑了笑,打了个招呼。
    他忽然发现这“聪明的丁喜”在选择女人这方面,实在一点也不聪明。
    丁喜道:“你听说过红杏花这名字没有?”
    邓定侯道:“没有。”
    他不是不会说谎,也不是不会在女人面前说谎,他不肯说谎,只不过因为这女人实在太老。
    丁喜笑道:“你没有听说过这名字,也许只有两个原因。”
    邓定侯道:“哦。”
    丁喜道:“若不是因为你太老实,就是因为你太年青。”
    邓定侯道:“我……我并不太老实。”他又说了实话。
    因为在这女人面前,他忽然觉得自己实在还很年青。近二十年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
    丁喜道:“你若早生几年,你就会知道保定城附近八百里之内锋头最健的女人是谁了。”
    邓定侯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敢相信面前这老太婆,以前也曾经是个颠倒众生的名女人。
    这位“名女人”居然还在朝他抛媚眼,居然还像个小姑娘般嘻嘻地笑。
    邓定侯忍不住问道:“这位红杏花姑娘,是你的老朋友?”
    丁喜道:“不能算老朋友。”
    邓定侯道:“是你的老相好?”
    丁喜道:“更不能算是老相好。”
    邓定侯道:“那么她究竟是你什么人?”
    丁喜道:“她是我的祖母。”
    邓定侯怔住。
    他若骑在马上,一定会一个筋斗从马上栽下去,他若正在喝酒,这口酒一定会立刻呛进他的喉咙里。
    现在他虽然并没有喝酒,也不是骑在马上,可是他脸上的表情,却好象已跌了七八十个筋斗,喉咙里还呛进了七八十斤酒。
    “红杏花”用一双手捧着肚子上,已笑得直不起腰。
    她哈哈的笑着,指着邓定侯,道:“这个人是什么人?”
    丁喜道:“他叫做神拳小诸葛。”
    红杏花道:“就是五犬开花里面的一个?”
    丁喜道:“嗯。”
    红杏花忽然不笑了,反手一个耳光掴在丁喜脸上,掴得真重。
    丁喜却还在笑。
    红杏花又是一个耳光掴了过去,大声道:“你几时肯认这种人做朋友的?”
    丁喜道:“我从来也没有认过。”
    红杏花道:“他不是你的朋友?”
    丁喜道:“我也不是他的朋友。”
    红香花道:“你是他的什么人?”
    丁喜道:“犯人。”
    红杏花上上下下看了他几眼,道:“你也有被人抓住的时候?”
    丁喜叹了口气,苦笑道:“人有失手,马有失蹄。”
    红杏花“哼”了一声,忽然一拳打在他肚子,怒骂道:“你这小王八蛋真没出息。”
    丁喜只有笑。
    红杏花道:“你既然已做了他的犯人,还到这里来干什么?”
    丁喜道:“来喝酒。”
    红杏花道:“滚!”
    丁喜道:“我们是来照顾你生意的,就算你是我祖母,也不能叫我滚。”
    红杏花道:“我叫你滚,只因为你是我孙子。”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用眼色往里面一瞟,道:“我叫你滚,你最好就是赶快滚。”
    丁喜眼珠子转了转,道:“难道里面有个人是我见不得的?”
    红杏花道:“不是人。”
    丁喜道:“不是人?”
    红杏花道:“里面连一个人都没有。”
    丁喜道:“里面有什么?”
    红杏花道:“有一杆枪。”
    丁喜道:“枪?一杆什么枪?”
    红杏花道:“霸王枪。”
    (五)
    霸王。
    力拔山河兮气盖世。
    枪,
    百兵之祖是为枪。
    ×××
    枪也有很多种,有红缨枪、有钩镰枪、有长枪、有短枪。有双枪、还有练子枪。这杆枪是霸王枪。
    霸王枪长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重七十三斤七两三钱。
    霸王枪的枪尖是纯钢,枪杆也是纯钢。
    霸王枪的枪尖若是刺在人身上,固然必死无疑,就算枪杆打在人身上,也得呕血五斗。
    江湖中其至很少有人能亲眼见到这霸王枪。
    可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世上最霸道的七种兵器,就有一种是霸王枪。
    普天之下,独一无二的霸王枪。
    ×××
    现在,这杆霸王枪就摆在丁喜面前的桌子上。
    杏花村虽然又叫做不醉无归小酒家,地方却并不小,靠墙的三张桌子已拼了起来,上面铺着红毯,垫着锦墩,还缀着有鲜花。
    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正摆在上面,就象是人们供奉的神祗。
    它的枪尖虽锐利,线条却是优美丽柔和的,经常被擦拭的枪杆,闪耀着缎子般的光泽,显得既尊贵,又美丽,又象是个美丽而骄傲的女神,正躺在那里等着接受人们的膜拜。
    丁喜走过去,摸了摸柔软的红毯和锦墩,嗅了嗅新摘下的花香,轻轻叹了口气,喃喃道:“看来这杆枪日子过得简直比人还舒服。”
    红杏花瞪着他,冷冷道:“因为它的确比大多数人都有用。”
    丁喜瞪了瞪眼,笑道:“你的意思是说,它也比我有用?”
    红杏花道:“哼。”
    丁喜道:“它会不会替你捶背,会不会替你端茶倒酒?”
    红杏花虽然还想板着脸,却还是忍不住笑了。
    她笑的时候,一双远山般迷朦的眼睛,忽然变得令人无法想象的明亮和年青。
    在这一瞬间,连邓定侯都几乎忘记了她是个六七十岁的女人。
    丁喜拍了拍光滑的枪杆,道:“无论你日子过得多么舒服,我也不羡慕你。”
    他走回来自己替自己倒了杯酒,一口喝下去,微笑着道:“你至少没法子自己站起来自己倒杯酒喝。”
    红杏花忽又叹了口气,道:“所以它也不会为了一杯酒就做出比猪还蠢的事。”
    丁喜道:“我做了比猪还蠢的事?”
    红杏花道:“我警告过你,叫你不要进来的。”
    丁喜道:“现在我已经进来了,好象也没有出什么事。”
    红杏花又叹了口气,道:“现在虽然还没有什么事,可是我保证你以后一定会后悔。”
    丁喜道:“为什么?”
    红杏花也倒了杯酒喝下去,她喝酒的速度居然不比丁喜慢。
    一口气喝了三杯酒之后,她忽然问道:“你知不知道这杆霸王枪的主人是谁?”
    丁喜道:“我听说过。”
    红杏花道:“你说给我听听。”
    丁喜道:“霸王枪的主人姓王,也就是大王镖局的主人、“一枪擎天”王万武,据说这个人不但脾气刚烈,而且是姜桂之性,老而弥辣,这次联营镖局成立,他说不加入,就是不加入,甚至不惜跟他的老朋友百里长青翻脸。”
    邓定侯忽然也叹了口气,在旁边接着道:“他甚至还拍着桌子,叫百里长青滚出去。”
    丁喜笑道:“王老头子脾气之坏,早就天下闻名。可是这件事他倒没做错。”
    红杏花道:“但你却错了。”
    丁喜道:“我错了?什么地方错了?”
    红杏花道:“你说错了。”
    丁喜道:“难道这杆枪不是王万武的?”
    红杏花道:“以前是的。”
    丁喜道:“现在呢?”
    红杏花又倒了杯酒,好象想用酒塞住自己的嘴。
    难道她心里还藏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
    ──每个人都有权保留自己的秘密,只要这秘密不危害公益,谁也没有权逼他说出来。
    丁喜还很小的时候,红杏花就常常告诉他这道理。现在他当然不敢再问。
    邓定侯却忍不住问道:“这杆枪怎么会在这里的?”
    红杏花朝他翻了个白眼,才冷冷道:“因为它的主人马上就要来了。”邓定侯道:“到这里来?来干什么?”红杏花道:“你是来干什么的?”邓定侯道:“我是来喝酒的。”红杏花冷笑道:“你能到这里来喝酒,别人为什么不能来?”邓定侯看着她,忽然笑了。
    他忽然觉得这老太婆的脾气,和那王老头子倒是天生的一对。
    他也看得出,这老太婆不愿说的话,只怕天王老子也休想叫她说出来。所以他只有坐下来喝酒。
    他们坐下来的时候,才发现小马为什么会一直都没有说话。小马的嘴正忙着喝酒。
    刚开封的一坛酒已经快被他喝光了,他的眼睛已经有点发直。
    邓定侯忍不住悄悄道:“你能不能劝他少喝点,别喝醉?”
    丁喜道:“不能。”
    邓定侯道:“你喜欢让他喝醉?”
    丁喜道:“不喜欢。”
    邓定侯道:“可是你也不劝他?”
    丁喜道:“他清醒的时候,我不许他喝酒,他绝不会喝,可是现在……”
    他看了看小马的眼睛,苦笑道:“现在只怕连天王老子都劝不住他了。”
    邓定侯叹了口气,也只有苦笑。
    他实在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全都是这种连天王老子都无可奈何的脾气。
    ×××
    现在第二坛酒也快被他们喝光了。
    红杏花一直手叉着腰,在旁边盯着他们,忽然道:“你们枪也看过了,酒也喝够了,现在你们总该走了吧。”
    丁喜道:“你真要赶我走?”
    红杏花冷冷道:“难道你真想看着小马在这里醉得满地乱爬?”
    丁喜还没有开口,邓定侯已站起来,笑道:“我们应该走了,再喝下去,很可能连我都会醉得满地乱爬。”
    他刚想去拉小马,外面忽然闯入了十七八个人,看他们的装束打扮,就知道他们不但全是在江湖中混的,而且混得不错。
    这些人一进了门,就抢着问道:“决斗开始了没有?”
    红杏花又翻了翻白眼,道:“什么决斗?”
    一个锦衣佩刀大汉道:“金枪银梭徐三爷,今天要在这里决斗霸王枪,你难道不知道?”
    红杏花狠狠瞪了他一眼,还没有开口,别的人已抢着道:“这杆枪一定就是霸王枪。”
    “枪既然还在这里,我们就一定没有来迟。”
    “听说这里的酒还不错,我们先喝它几杯,等着好戏开锣。”
    “不管怎么样,这次决斗我们绝不能错过,就算要我等三天三夜,我也一定会等的。”
    邓定侯看了看丁喜,丁喜看了看邓定侯,两个人全都坐了下去。
    红杏花走过来,瞪着他,忽然叹了口气,道:“看样子你们现在是不会走的了。”
    丁喜笑道:“现在你就是用扫把来赶我们,也赶不走。”
    邓定侯笑道:“用鞭子抽也抽不走。”
    红杏花看着他,又看看丁喜,忽然又笑了,道:“老实说,我若是你们,用刀砍都砍不走。”
    她自己也坐下来,跟他们坐在一起,喃喃道:“但我却还是不懂,那边的那些小兔崽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的?”
    刚才进来的那些人,现在已开始喝酒。
    若有十七八个江湖人已开始在一起喝酒,旁边就是天塌下来,他们也不会注意。
    丁喜看了他们一眼,道:“我看他们一定是金枪徐找来的。”红杏花道:“哦?”
    丁喜道:“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不管胜负,都已经是很了不起的事,金枪徐当然要找些朋友在旁边看着,日后也好替他在外面宣扬宣扬。”
    邓定侯道:“所以我正在奇怪。”
    丁喜道:“奇怪什么?”
    邓定侯道:“我想不通金枪徐怎么会有胆子找霸王枪决斗的?”
    丁喜道:“也许他胆子本来就很大,也许他这几年忽然得了本武功秘笈,练成了种独门枪法。”
    邓定侯笑道:“我看你一定是看传奇故事看得太多了,这世上哪里来的许多武功秘笈?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有人找到过?”
    丁喜笑道:“其实我也没有听说过。”
    两个人同时大笑,又同时停住,两个人的眼睛都在瞪着门外,瞪得很大。
    门外正有两顶轿子停下来。
    ×××
    轿子很新,装饰得很华丽。
    可是无论多华丽的轿子,都不会很好看,他们看的是两个人。
    两个人刚从轿子里走下来──当然是女人,很好看的女人。
    (六)
    桌上有一壶茶,一壶酒。
    轿子里的女人现在已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精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
    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
    喝酒的女孩子脸色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因为屋子里所有的男人的眼睛,都在瞪着她们,丁喜也不例外。
    邓定侯叹了口气,喃喃道:“难怪有很多女人都认为,天下男人的眼睛都该挖出来。”
    丁喜笑道:“其实说这话的女人,心里一定最喜欢男人看她。”
    邓定侯道:“看来你好象很了解女人?”
    丁喜道:“自己觉得自己很了解女人的男人,若不是疯子,就一定是笨蛋。”
    邓定侯道:“你既不是疯子,也不是笨蛋。”
    丁喜道:“我不是。”
    邓定侯又看了看那两个女孩子,忽然笑了。
    丁喜道:“你笑什么?”
    邓定侯道:“我在笑她们。”
    他微笑着悄悄道:“这两个女孩子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丁喜大笑。
    他们说话的声音本来很低,笑的声音却很大。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没有人能形容她的眼睛。
    丁喜被这双眼睛瞪着的时候,竟也忽然觉得全身发热,心跳加快。
    他今年已二十二岁,见过的女人已不少,可是他从来也未曾有过这种感觉。他赶快喝酒。
    小马却反而不喝酒了。
    别人看的是两个女孩子,他的眼睛却始终盯在其中一个女孩的脸上。
    喝茶的女孩子脸红的原因,很可能也不是因为别人,而是因为他。
    男人都喜欢看女人,却很少有人曾象他这样看法的。
    他已不仅是用眼睛在看,他看着这女孩子时,就好象在看着他童年梦境中的女神,又好象在看着他相思已久的情人。
    一个女孩子被一个英俊的青年人这样看着,心里会有什么感觉?
    那高大的锦衣佩刀客忽然笑嘻嘻地走过来,挡在他和女孩子之间。
    小马抬起头,瞪着他。
    他也笑嘻嘻的看着小马,眼睛里也有了酒意,忽然道:“你不认得我?”
    小马摇摇头。
    这人道:“我姓郭,叫郭通。”
    小马道:“我不认得郭通。”
    郭通道:“我也不认得你。”
    小马道:“你来干什么?”
    郭通道:“来看你。”
    小马道:“看我?”
    郭通笑道:“因为我从来也没有看过象你这样盯着女人的男人,我特地来看看你,是不是得了花痴。”
    他的同伴们都笑了,大笑。
    丁喜却在叹气──这个人当然是来找麻烦的,可是他一定想不到,他找上的这麻烦有多大。
    所以他还在笑,笑得很得意。
    一个男人若能在漂亮的女人面前,侮辱了另一个男人,总会觉得自己很了不起,总会认为那女人也会觉得他很了不起,甚至会看上他。
    也许就因为这原因,所以女人们才会觉得大多数男人都很愚蠢可笑,
    郭通还在笑,还没有笑够,他的脸上已开了花,人也飞了出去。
    飞出去三四丈,越过了那两个女孩子,“砰”的一声,跌在他自己桌子上,桌子上的一碗红烧狮子头正好压在他屁股下,被他压得稀烂粉碎。
    他自己的脸却已跟这碗红烧狮子头差不多。
    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样飞起来的,也没有人看见小马出手。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那喝茶的女孩子。
    郭通的同伴们怔了半天,才跳起来,有的卷袖子,有的拔刀。
    “这小子敢打人,咱们先去把他一双招子废了再说。”
    十六七个人大叫大骂,摔杯子,踢椅子,已准备冲过来。
    没有人阻拦他们。
    小马好象根本不知道世上还有别的人,红杏花也不见了。
    自从这两个女孩子一进门,她就已人影不见。
    丁喜叹了口气,道:“你想不想打架?”
    邓定侯道:“不想。”
    丁喜道:“我也不想。”
    邓定侯道:“只可惜看样子我们已非打不可。”
    “呼”的一声响,那些人还没有冲过来,已有三四个碗飞了过来。
    丁喜还没出手,突听“叮,叮,叮”三声响,三只碗在半空中就已被打得粉碎。
    破碗的碎片和三样打破碗的暗器一落在地上,赫然竟是三枚发亮的银梭。
    “金枪银校徐三爷来了。”
    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布袋的份量很沉重,里面装的,显然就是他的金枪。
    本来已准备打一场混战的江湖人,看见了他,居然全都安静下些。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徐三爷一来,这件事就好办了。”
    金枪徐沉着脸,冷冷道:“这件事是什么事?你们是来看我打架?还是打架给我看的?”
    一个精壮的小伙子大声道:“我们并不想打架,可是我们也不能看着郭老大被人欺负。”
    这少年叫曹虎,是郭通拜把子的老么,郭通挨了揍,最火的就是他。
    金枪徐道:“你是不是想替你们的老大出气?”
    曹虎握紧拳头,道:“这口气非出不可。”
    金枪徐道:“那么你最好先去找坐在那里的那个穿宝蓝色衣服的人。”
    曹虎道:“动手的并不是他,咱们为什么要找他?”
    金枪徐淡淡道:“因为你们既然想找死,就不如索性快点死,你们找上了他,我保证你们一定可以死得很快。”
    曹虎动容道:“他是什么人?”
    金枪徐冷笑道:“他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只不过是个保镖的,叫邓定侯。”
    曹虎的脸色变了。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
    “神拳小诸葛”的名头,他们当然也不会不知道。
    近年来正是“开花五犬旗”风头最劲,势力最大的时候,若有人去惹了他们,简直就象是在太岁头上动土。
    这些刚才还威风十足的江湖人,忽然间就变得象泄了气的皮囊。
    金枪徐连看也不再看他们一眼,走过去向邓定侯抱了抱拳。
    邓定侯也站起来抱拳还礼,他一向是个很随和的人,一点儿架子也没有。
    金枪徐道:“多年不见,邓兄风采依旧,可贺可喜。”
    邓定侯道:“一别经年,想不到徐兄居然还记得我,只不过以后若有人想找死,徐兄最好莫再劝他们来找我。”
    他微笑着,又道:“因为我可以保证,一个人若想死得快些,找我绝不如找我这两位朋友。”
    金枪徐道:“这两位朋友是……”
    丁喜道:“我姓丁,丁喜。”
    金枪徐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几眼,道:“讨人喜欢的丁喜?”
    丁喜笑道:“有时也叫做倒霉的丁喜。”
    金枪徐道:“阁下既然是丁喜,这位想必就是愤怒的小马了。”
    他转头看着小马,小马却没有看他。
    除了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外,他根本就没有把别的人看在眼里。
    金枪徐的脸色沉了下来。
    邓定侯立刻抢着道:“听说徐兄今日要在这里约战霸王枪。”
    金枪徐道:“不是我约他,是他来找我的。”
    邓定侯皱眉道:“他会来找你?”
    金枪徐冷笑道:“邓兄也许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他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
    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金枪徐看着他,冷酷的眼睛里已有了温暖之意,缓缓道:“象我们这种在江湖中混的人,岂非本就该死在刀枪之下,以草席裹尸。”
    丁喜微笑道:“我死后若能有条草席裹尸,已经很不错了,要能做几件大快人心的事,就算抛在阴沟喂狗,我也毫无怨言。”
    他脸上虽然还带着笑,可是一种说不出的愤怒和悲哀,却是微笑也掩饰不了的。
    那喝酒的女孩子居然回头来瞟了他一眼,眼波居然也变得很温柔。
    金枪徐也挑起了大拇指,大声道:“好,好汉子。”
    丁喜道:“你既然来早了,为何不先坐下来喝两杯。”
    金枪徐道:“我来得并不早,我已迟到了半个时辰,因为……”
    他脸上又露出那种奇怪的表情,慢慢的接着道:“因为我还有些后事要料理清楚,我来得干净,去得也要干净。”
    一个人明知必死,却还是要来应约,这种勇气绝不是那些住在高楼上的人们所能了解的。
    能活着固然好,死了也只不过脖子上多了个碗大的疤口而已。那又算得了什么?
    丁喜脸上也露出种奇怪的表情,过了很久,才问道:“霸王枪呢?”
    金枪徐道:“不知道。”
    丁喜道:“你和他有仇?”
    金枪徐道:“没有。”
    丁喜道:“你以前没有见过他?”
    金枪徐道:“素不相识。”
    丁喜道:“但他却找上了你。”
    金枪徐淡淡道:“这也许只不过因为我用的也是枪。”
    丁喜冷笑道:“除了他之外,难道别人都用不得枪?”
    金枪徐淡淡道:“就算要用枪,也不该太出名。”
    丁喜眼睛里似已有了怒意,对人世间所有不公平的事,他都觉得很愤怒。
    金枪徐又道:“我只不过在奇怪,既然是他约我的,他自己为什么还不来?”
    这句话刚说完,他身后就有个人冷冷道:“我早已来了。”
    说话的声音虽然很冷,却又很娇脆、很好听。说话的竟是个女人。
    金枪徐霍然转身,就看见一双令人心跳加快的眼睛,正在盯着他。
    她手里还拿着杯酒,一双手柔若无骨。
    就凭这么样一双手,也能举得起七十三斤七两三钱的霸王枪?
    金枪徐皱了皱眉,道:“这位姑娘莫非是在开玩笑?”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脸如秋霜。
    她不是在开玩笑。
    金枪徐看了看摆在桌上的大铁枪,道:“难道你就是……?”
    喝酒的女孩子打断了他的话,一字一字道:“我就是霸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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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章王大小姐
   
    她就是霸王枪?
    这杆枪长约一丈三尺余,至少比她的人要高出一倍多。
    这杆枪重七十三斤余,也远比她的人重。她真的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不信,丁喜不信,邓定侯也不信,无论谁都不会相信。
    但是他们又不能不相信。
    金枪徐试探着问:“姑娘贵姓?”
    “姓王。”
    “芳名?”
    “王大小姐。”
    金枪徐笑了笑,道:“这当然不是你的真名字。”
    喝酒的女孩子板着脸道:“你用不着知道我的名字,你只要记住‘霸王枪王大小姐’这七个字就行了。”
    金枪徐道:“这七个字倒很容易记得住。”
    王大小姐道:“就算你现在还记不住,以后也一定会记住的。”
    金枪徐道:“哦?”
    王大小姐冷冷道:“你身上多了个伤口后,就一定永远也忘不了。”
    金枪徐大笑,道:“你约战比枪,莫非就要我记住这七个字?”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你记住,也要江湖中人人都知道,霸王枪并没有绝后。”
    金徐枪道:“王老爷子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脸色更苍白,过了很久,才大声道:“我爸爸已经死了,他老人家虽然没有儿子,却还有个女儿。”
    她说话的声音就像是呐喊。
    也许这句话并不是说给屋子里的人听的,她呐喊,只是她生怕她远在天上的父亲听不见。
    ──女儿并不比儿子差。
    这件事她一定要证明给她父亲看。
    ×××
    “一枪擎天”王万武真的死了?
    像那么样一个比石头还硬朗的人,怎么会忽然就死了?
    邓定侯在心里叹息,忍不住道:“令尊一向身体康健,怎么会忽然仙去?”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管不着。”
    邓定侯勉强笑道:“在下邓定侯,也可算是令尊的老朋友。”
    王大小姐道:“我知道你认得他,但你却不是他的朋友,他死的时候已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美丽的眼睛里,忽然涌出了泪光,心里仿佛隐藏着无数不能对人诉说的委曲和悲伤。这是为什么?
    是不是因为她父亲死得并不平静?
    丁喜忽然道:“王老爷子去世后,姑娘想必一定急着要扬名立威,所以才找上徐三爷的?”
    王大小姐又咬了咬嘴唇,忍住眼泪,道:“我要找的不止他一个。”
    丁喜道:“哦?”
    王大小姐道:“从这里开始,往前面去,每个使枪的人我都要会会。”
    丁喜笑了笑道:“若是姑娘在这里就已败了呢?”
    王大小姐连想都不想,立刻大声道:“那么我就死在这里。”
    丁喜淡谈道:“为了这一点儿虚名,大小姐就不惜用生命来拼,这也未免做得太过份了吧。”
    王大小姐瞪起眼睛,怒道:“我高兴这么做,你管不着!”
    她忽然扭转身,抄起了桌上的霸王枪。
    她的手指纤纤,柔若无骨。
    可是这杆七十三斤重的霸王枪,竟被她一伸手就抄了起来。
    她抄枪的动作不但干净利落,而且姿势优美。
    金枪徐脱口道:“好!”
    王大小姐道:“走!”
    她的腰轻轻一扭,一个箭步就窜了出去。
    金枪徐看着她窜到外面的院子里,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
    丁喜道:“你看她的身手如何?”
    金枪徐道:“很好。”
    丁喜道:“你没有把握胜他?”
    金枪徐又叹了口气,道:“我只不过有点儿后悔。”
    丁喜道:“后悔什么?”
    金枪徐淡淡道:“我本不该着急料理后事的。”
    ×××
    院子里阳光灿烂。
    他们走出去,别的人当然也全都跟着出去。屋子里已只剩下四个人。
    小马还是痴痴地坐在那里,痴痴地看着。
    那喝茶的女孩子垂着头,红着脸,竟似也忘了这世上还有别人存在。
    邓定侯在门后拉着丁喜的手,道:“王老头的脾气虽坏,人却不坏。”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朋友,老朋友。”
    丁喜道:“我知道。”
    邓定侯道:“所以……”
    丁喜道:“所以你才不能看着他的女儿死在这里。”
    邓定侯点点头,长叹道:“可惜这位王大小姐却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
    丁喜道:“哦?”
    邓定侯道:“我知道金枪徐的功夫,的确是经验丰富,火候老到。”
    丁喜道:“王大小姐好象也不弱。”
    邓定侯道:“可惜她太嫩。”
    丁喜道:“难道你认为她败了真的要会死?”
    邓定侯道:“我也很了解王老头的脾气,这位王大小姐看来也正跟她老子一模一样。”
    丁喜笑了笑道:“我明白了。”
    邓定侯道:“明白了什么?”
    丁喜道:“你是想助她一臂之力,金枪徐再强,当然还是比不上神拳小诸葛。”
    邓定侯苦笑道:“这是正大光明的比武较技,局外人怎么能插手?何况,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脾气,一定是宁死也不愿别人帮她忙的。”
    丁喜道:“那么你是想在暗中帮她的忙,在暗中给金枪徐吃点苦头?”
    邓定侯叹道:“我也不能这么做,因为……”
    丁喜道:“因为一个人有了你这样的身份和地位,无论做什么事都得特别谨慎小心,绝不能让别人说闲话。”
    邓定侯道:“我的确有这意思,因为……”
    丁喜又打断了他的话,道:“因为我只不过是个小强盗,无论多卑鄙下流的事都可以做。”
    邓定侯道:“不管你怎么说,只要你肯帮我这次忙,我一定也会帮你一次忙。”
    丁喜看着他,脸上还是带着那种独特的、讨人喜欢的微笑,缓缓道:“我只希望你能够明白两件事。”
    邓定侯道:“你说。”
    丁喜微笑道:“第一,假如我要去做一件事,我从来也不想别人报答;第二,我虽然是个强盗,却也有很多事不肯做的,就算砍下我脑袋来,我也绝不去做。”
    他微笑着转过身,大步走了出去,走入灿烂的阳光下。
    邓定侯怔在那里,怔了很久,仿佛还在回味着丁喜刚才说的那些话。
    他忽然发现他那些大英雄、大镖客的朋友,实在有很多都比不上这小强盗。
   
    现在屋子里只剩下两个人。
    喝茶的女孩子抬起头,四面看了看忽然站起来,很快的走到小马面前,叫了声:“小马。”
    她叫得那么自然,就像在千千万万年前就已认得小马这个人,就好象已将这两字呼唤过千千万万次。
    小马也没有觉得吃惊。
    一位陌生的女孩子忽然走过来,叫他的名字,在他感觉中竟好象也是很自然的事。
    在这一瞬间,他们谁也没有觉得对方是个陌生人。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听别人都叫你小马,所以我也叫你小马。”
    小马凝视着她,道:“我叫马真,你呢?”
    喝茶的女孩子道:“我叫杜若琳,以前我哥哥总叫我小琳,你也可以叫我小琳。”
    她的胆子一向很小,一向很害羞,从来也不敢在男人面前抬起头,可是现在她居然也在凝视着小马。
    情感本是件奇妙的事,世上本就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奇妙感情。
    这种感情本就是任何人都无法了解的。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能。
    “小琳……小琳…小琳……”
    小马轻轻地呼唤着,轻轻地握住了她的手。
    她纤弱的指尖在他强壮的手拿里轻轻颤抖,可是她并没有抽回她的手,
    小马的人就像是在梦中,声音也很像是在梦中来的。
    “我一直是个很孤独的人,没有认得你的时候,我只有一个朋友。”
    “我本来也有一个朋友。”
    “谁?”
    “王盛兰。”小琳道:“她不但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姐妹,有时我甚至会把她当作我的母亲,这些年来,若不是她照顾我,也许我已经……”
    小马没有让她说下去,轻轻道:“我明白你的意思。”
    他的确明白,没有人能比他明白。
    因为他和丁喜的感情,也正如她们一样,几乎完全一样。
    小琳道:“所以我想求你替我做一件事。”
    小马道:“你说。”
    小琳道:“我要你替我去救她。”
    小马道:“救你的朋友?”
    小琳点点头,道:“别人都说她绝不是金枪徐的对手,可是她绝不能败。”
    小马道:“你要我帮她击败金枪徐。”
    小琳道:“不管你用什么法子,我只希望你能为我做到这件事。”
    她已握紧了小马的手。
    “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
    ×××
    现在他们已走出去。
    这里本是个充满了欢乐的地方,现在却忽然变得说不出的空洞寂寞。
    人世间本就没有永恒不变的事,更没有永恒的欢乐。
    红杏花慢慢地从后面出来,用一双洞悉人生的眼睛目送着他们走出去,叹息着喃喃自语:“我就知道你们只要一见面,就会互相纠缠,自寻烦恼的,我早就知道……”
    ×××
    有些人就仅是钉子和磁铁,只要一遇见,就会粘在一起。
    小马和小琳是这样子。
    丁喜和王小姐呢?
    红杏花叹息着又道:“小马这样子已经够糟了,可是丁喜以后只怕还要更糟,我实在不应该让他们见面的,我早就知道……”
   
    阳光灿烂。
    发亮的长枪,在阳光下更亮得耀眼。
    蓝天白云,远山青翠,竹简下开满了鲜花,蜜蜂和蝴蝶在花丛中飞舞,甚至连风都在传播着生命的种子。
    这本是个生命孕育生命成长的季节,在这种季节里,没有人会想到死。
    只可借死亡还是无法避免的。
    ×××
    金枪徐慢慢地解开了套在金枪上的布袋,眼圈一直在盯着他的对手。他心里还在想着“死”。
    很少有人能比他更了解“死”的意义,因为他已有无数次接近过死亡。
    ──不是我死,就是你死。
    这就是他对于“死”的原则。
    这原则简单而残酷,其间绝没有容人选择的余地。
    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之后,无论谁都会被训练成一个残酷而自私的人。
    金枪徐也不例外,所以才活到现在。
    可是现在他面对着这个对手,实在太年轻了,年轻得连他都不忍看着她死。
    ──不是她死,就是我死!
    ──她不能败,我又何尝能败?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从布袋里抽出了他的枪。
    金枪!
    金光灿烂,亮得耀眼。二十年来,已不知有多少人死在这耀眼的金光下。
    枪的型式削锐,枪尖锋利,枪杆修长,就算拿在手里不动,同样也能给人一种毒蛇般灵活凶狠的感觉。
    丁喜远远地看着,脱口而赞:“好枪!”
    邓定侯同意:“的确是好枪。”
    丁喜道:“霸王枪若是枪中的狮虎,这杆枪就可以算是枪中的毒蛇。”
    邓定侯道:“江湖中本来就有很多人,把这杆枪叫做蛇枪。”
    丁喜道:“据说这杆枪本来就是用黄金混合精铁铸成的,不但比普通的铁枪轻巧,而且枪身还可以随意弯曲。”
    邓定侯道:“所以金枪徐用的枪法,也独具一格,与众不同。”
    丁喜道:“我也听说过,他用的枪法就叫蛇刺。”
    邓定侯道:“他们家传的枪法,本来一百零八式,金枪徐义加了四十一式,才变成现在的蛇枪—百四十九式。”
    丁喜道:“霸王枪呢?”
    邓定侯笑了笑,道:“霸王枪的招式,只有十三式。”
    丁喜也笑了笑,道:“真正有效的招式,一招就已足够。”
    邓定侯忽又叹了口气,道:“只可惜你没有看见当年王万武施展他‘霸王十三式’的威风,霸王枪在他手里,才真正是霸王枪。”
    丁喜再也没有说什么,因为这时决斗已开始。
    ×××
    阳光下普照的庭院,仿佛忽然变得充满了杀气。
    这两杆枪都是经历百战、杀人无数的利器,它们本身就带着一种杀气。
    金枪徐的人,也正像是他手里的枪,削锐、锋利、精悍。
    他的眼睛始终在盯着他的对手,双手合抱,斜握金枪。
    这正是枪法中最恭敬有礼的起手式,他已表示出他对霸王枪的尊敬。
    王大小姐却只是随随便便的将大枪抱在身上,就凭这一点,也已不如金枪徐。
    ──高手相争,尊敬自己的对手,就等于尊敬自己。
    金枪徐嘴里露出冷笑,却还是礼貌极恭,沉声道:“当年王老爷子在时,在下无缘求教,如今老成凋谢,枪在人亡,请受我一拜。”
    他左腿后曲,真的行了一礼。
    王小姐只不过点了点头,淡淡道:“我是来找你麻烦的,你也不必对我太客气。”
    金枪徐沉下了脸,道:“我拜的是这杆枪,并不是你。”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最好记住,从今以后,霸王枪就是我,我就是霸王枪。”
    金枪徐冷冷道:“在我眼中看来,王老爷子一去,霸王枪也已不在人间了。”
    王大小姐怒道:“你看不见我手里的枪?”
    金枪徐道:“这杆枪在王大小姐手里,已只不过是杆平平常常的大铁枪。”
    王大小姐用力咬住了嘴唇,显然在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怒气。
    她也知道高手相争时,若是心情激动,就随时都可能造成致命的错误。
    金枪徐盯着她,又道:“在下还未到这里来时,已将所有的后事全都料理清楚。”
    王大小姐道:“很好。”
    金枪徐悠然道:“王大小姐,你的后事,是不是也已交待好了?”
    王大小姐一张脸已气得通红,大声道:“我若死这里,自然有人替我料理后事。”
    金枪徐道:“谁?”
    王大小姐道:“你管不着。”
    她的手一抡,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大铁枪,就飞舞而起,带起了一阵凌厉的枪风,压得竹篱边的花草全都低下了头。
    金枪徐却没有低头,身形一闪,已从铁枪抡起的圆弧外滑了过去。
    丁喜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位王大小姐的确太嫩,竟看不出徐三爷是故意激她的。”
    邓定侯却笑了笑,道:“也许徐三爷这一着反而用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走的是刚烈威猛一路,本是男子汉用的枪,王大小姐毕竟是个女子,总不免失之柔弱。”
    丁喜同意。
    邓定侯道:“可是她怒气一发作起来,情况就不同了。”
    丁喜道:“哦?”
    邓定侯微笑道:“我可以保证,他们家传的脾气比他们家传的枪法还要厉害得多。”
    他们只说了七八句话,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已攻出三十招。
    她的枪法虽然只有十三式,可是一施展起来,却是运用巧妙,变化无方。
    她的招式变化间虽不及蛇刺灵巧,可是那一种凌厉的枪风却足以弥补招式变化间之不足。
    无论谁都看不出这么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子,竟真的施展了如此刚烈威猛的枪法,竟真的能将这杆大铁枪挥舞自如。
    这种长枪大戈本来只适于两军对垒、冲锋陷阵,若用与武林高手比武较技,就不免显得太笨重。
    可是她用的枪法,又弥补了这一点,无论枪尖、枪柄、枪身,都能致人的死命。而且枪风所及之处,别人根本无法近她的身。
    她十三招攻出,金枪徐只还了六招。
    丁喜皱眉道:“看样子徐三爷只伯是想以逸待劳,先耗尽她的力气再出手。”
    邓定侯又笑了笑,道:“徐三爷若真的这么想,就又错了。”
    丁喜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霸王枪份量虽沉重,可是招式一施展开,枪的本身,就能带动起一种力量,她借力使力,自己的力量用得并不多。”
    这道理正如推车一样,车子一开始往前走,本身就能带起一股力量,推车的人反而像是被车子拉着往前走了。
    邓定侯道:“也因为这杆枪的份量太重,力量太大,要闪避就很不容易,所以采取守势的一方,用的力气反面比较多。”
    他笑了笑,接着道:“以前有很多人都跟金枪徐有一样的想法,想以逸待劳,所以才会败在霸王枪下,这其间的巧妙,若不是老头子偷偷地告诉我,我也不明白。”
    丁喜道:“知道这其间巧妙的人,当然不会多。”
    邓定侯道:“除了百里长青和我之外,王老头子好象并没有对别人说过。”
    丁喜道:“因为你们是他们的朋友?”
    邓定侯道:“他的朋友本来就不多。”
    丁喜道:“他是你的朋友,我却不是,你为什么要将这秘密告诉我?”
    邓定侯笑了笑,道:“因为我喜欢告诉你。”
    丁喜也笑了,
    这解释并不能算很合理,可是对江湖男儿们说来,这理由已足够。
    ×××
    现在王大小姐已攻出七十招,非但已无法遏止,再想近身都已很不容易,只要对方的枪杆一横,他就被挡了出去。
    徐三爷忽然发觉这杆枪最可怕的地方并不是枪锋,这杆一丈三尺七寸三分长的枪,每一分、每一寸都同样可怕。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已落在下风。
    只有一个人看不出。
    突听一声大喝,竟有个人赤手空拳,冲入他们的枪阵。
    这个人竟是小马。
    他真的醉了。
    不管他醉的是人,还是酒?他的确已真醉了,否则又怎能会看不出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看来他不但是“愤怒的小马”,简直是个“不要命的小马”。
    居然还举手大呼:“住手,你们全都给我住手!”
    丁喜的心已沉了下去。
    他知道王大小姐是绝不会住手的,也不能住手,因为霸王枪本身所起的力量,已绝非她所能控制。
    在这种力量的压迫下,金枪徐想必也一定会使出全力。
    一个人若已将全力使出,一招击出后,也很难收回来。
    就在这时,两杆枪已全部制止在小马身上。
    他的人就像是弹丸般忽然弹起,鲜血雨雾般从他身上溅出。
    两杆枪居然还没有停。
    他们实在已无法停下来,已无法住手。无论谁的枪先停下来,对方都可能给他致命的一击。
    谁也不敢冒这个险。
    “这个人疯了。”
    “他为什么要自己去送死?”
    大家惊呼着,眼睁睁地看着小马身子飞起,眼睁睁地等着他落下来。
    每个人都看得出,等到这个人再落入枪阵中,就一定已是个死人。
    就在这一瞬间,竹篙下的花丛前,忽然有一条长绳飞来,套住了小马的腰。
    长绳一抖,小马的人就跟着它一起飞了回去。
    他并没有跌入那杀人的枪阵。
    他跌入丁喜的怀抱里。
   
    鲜血还在不停地流,小马整个人都已因痛苦而痉挛扭曲。
    可是他眼睛里并没有痛苦,反而像充满了愉快和满足。丁喜在跺脚!
    “你怎么会做出这种蠢事来的?”
    小马没有回答。
    他的人虽然在丁喜怀里,他的眼睛却始终在看着另一个人。“小琳……小琳……小琳……”
    他虽然已痛苦得连声音都发不出,可是他心里却还是在呼喝,不停地呼喝。
    小琳在流泪,也不知是悲哀的眼泪,还是感激的眼泪?
    丁喜终于看见了她:“你是为了她?是她要你这么样做的?”
    小马点点头,又摇摇头。
    这当然是他自己愿意做的,他不愿做的事没有人能勉强他。
    这女孩子竟有这么大的力量,能让他心甘情愿的做出这种蠢事?
    现在他的酒意已随着冷汗和鲜血而流出,清醒使得他的痛苦更剧烈,更难以忍受。
    他若是能晕过去,也可以少受些痛苦──晕厥本就是人类自卫的本能之一。
    但是他却在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的眼睛闭起。
    因为他要看着她。
    小琳也在看着他,看到他的痛苦和柔情,也终于忍不住冲了过去,在几十双眼睛的注视下冲了过来,扑在他身上。
    她做梦也想不到自己会有这么大的勇气,会做出这种事。
    在这一瞬间,她几乎已不顾一切。
    丁喜放下他,放在花圃旁的绿草地上,让他们拥抱在一起。
    她的眼泪落在他脑上,这一滴滴泪水中,竟仿佛有种神奇的魔力。
    他的痛苦竟已减轻,忽然道:“你是不是也觉得我这件事做得蠢?”
    小琳点点头,又摇摇头。
    小马勉强笑了笑,道:“可是我只有这么样做,因为我想不出别的法子。”
    小琳道:“我知道,我……”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因为她已泣不成声。
    小马道:“你为什么还在哭?难道他们还没有住手?”
    小马又问道:“你的朋友没有死?”
    小琳道:“没有。”
    小马道:“你要我为你做的事,我是不是已替你做到了?”
    小琳道:“是……是的。”
    小马长长吐出口气,居然真的笑了,微笑道:“那么你最好告诉我们的朋友,我这件事做的并不太蠢。”
    他微笑着闭上了眼睛。
    他终于晕了过去。
    这年青人有的痛苦和安慰,丁喜几乎都能同样感觉得到。
    他是他的朋友,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父亲。
    风依旧在吹,阳光依旧灿烂,两杆枪依旧在飞舞刺击。
    丁喜慢慢地转过身,慢慢地向着他们那杀人的枪阵走了过去。
    邓定侯失声道:“你想干什么?”
    丁喜笑了笑,脚步没有停。
    邓定侯道:“难道你也想去做他一样的蠢事?”
    丁喜又笑了笑。
    没有人能了解他和小马的感情,甚至连邓定侯也不能。
    他的人忽然飞起,也像小马刚才一样,投入他们的枪阵。他竟似也忘了,这两杆枪之间,枪风所及处,就是杀人的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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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章奇变
    (一)
    枪锋带起的劲风,冷得刺骨。
    有谁人知道极冷和极热的感受,几乎是完全一样的?丁喜知道。
    他冲入了这个的枪阵,就象投入了洪炉。邓定侯的心沉了下去。丁喜绝不能死。
    他—定要带他去找出那六封信和六个死人,一定要找出那叛徒的秘密,
    可是邓定侯也知道,王大小姐和金枪徐是绝不会住手的。
    他只有眼睁睁地看着丁喜投入洪炉,再眼睁睁地等着他被枪尖抛起。
    只听—声轻叱,一声低呼,一样东西飞了起来。
    飞起来的竟不是丁喜,而是徐三爷的金枪!
    高手相争,掌中的兵器死也不能离手,徐三爷的金枪是怎么会脱手的?
    他自己甚至都不太清楚。
    在金枪徐脱手的前一刹那间,他只看见有个人冲入了他和王大小姐两杆枪的枪锋之间,两杆枪都往这个人身上刺了过去。
    他想住手已不及。
    可是就在这同一刹那间,这个人突然一扭身,已往他枪锋下窜过,一只手托住枪的时候,一只手在他腰上轻轻一撞。
    他的人立刻被撞出七八步,手里的金枪也脱手飞起。
    他只有看着,因为他的半边身子已发麻,连一点力气都使不出。
    近二十年来,他身经大小百战;几乎从来也没有败过。
    他做梦也想不到世上竟有人能在出手一招间就夺走他手里的金枪,更想不到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年纪轻轻的丁喜。
    ×××
    丁喜金枪在手,霎眼间已攻出三招。迅速、毒辣、准确。
    金枪徐脸色变得更苍白。
    他已看出丁喜用的招式,居然就是他的独门枪法“蛇刺”。
    就在片刻前,他还用过同样的招式去对付霸王枪。
    事实上,他已将蛇刺中最犀利毒辣的招式全都使出,可是招式一出手,立刻就被封死,根本无法发挥出应有的威力。
    丁喜现在只使出了三招。
    三招之后,他就已攻到了霸王枪的核心,突然枪尖斜挑,轻叱一声:“起!”
    只听“呼”的一声响,七十三厅重的霸王枪竟被他轻轻一挑就挑了起来,夹带着风声飞出。
    王大小姐已踉跄后退了七八步。
    丁喜凌空翻身,一只手接住了霸王枪,一只手抛出了金枪,抛给徐三爷。
    金枪徐只有用手接住。
    等他接任了他的枪,才发现身子不麻了,力气也已恢复了。
    丁喜正看着他微笑。
    金枪徐咬了咬牙,手腕一抖,也在霎眼间攻出了三招。
    这三招正是丁喜刚才用来对付霸王枪的三招一一“毒蛇出穴”“盘蛇吐信”、“蛇尾枪”,正是蛇刺中的三招杀手。
    在这杆金枪上,他至少已有三十年的苦功,他自信这三招用得绝不比丁喜差。
    丁喜既然能在三招间就抢入霸王枪的空门,他为什么不能?但他却偏偏就是不能。
    三招出手,他立刻就发现自己整个人都已被一种奇异的力气压住。
    他的枪若是毒蛇,丁喜手里的枪就是块千斤巨石。
    这块巨石一下子就压住了毒蛇的七寸。
    只听丁喜轻叱一声;
    “起!”
    金枪徐只觉得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压下来,整个人都已被压住,手里的枪却弹了出去。
    就在这片刻间,他的金枪已脱手两次。
    (二)
    金光灿烂,金枪飞虹般落下,“夺”的一声,插在徐三爷身旁的地上,
    徐三爷没有动,没有开口,
    霸王枪也已插在王大小姐身旁,枪杆还在不停的颤动,琴弦般“嗡嗡”的响。
    王大小姐也没有动,没有开口,苍白的脸已涨得通红,嫣红的嘴唇却已发白。
    丁喜看着她笑了笑,又看看徐三爷笑了笑。
    他只不过笑了笑,并没有说出什么尖刻的话。
    “像两位这样的枪法,还争什么风头?逞什么强?”
    这句话他并没有说出来,也不必说出来──他用金枪徐的蛇刺击败了霸王枪,又用王大小姐的霸王枪击败了金枪徐。
    这是事实。
    事实是人人都能看得见的,又何必再说出来?
    所以他只不过笑了笑,笑得还是那么温柔,还是那么讨人欢喜。
    可是在王大小姐眼里看来,他笑得却比毒蛇还毒,比针还尖锐。
    她明朗光亮的眼睛里又有了泪光,忽然顿了顿脚,抄起了霸王枪,拖着枪冲过去,一把拉住了杜若琳:“我们走!”
    杜若琳只有走。
    她不想走,又不敢不走,走了几步,又忍不住回过头。
    等她再回过头时,眼泪已流下面颊。
    ×××
    金枪徐却还是痴痴地站在那里。
    金枪徐呆呆地看着面前的金枪。
    这杆枪本是他生命中最大的荣耀,但现在却已变成了他的羞辱。
    他脸上完全没有表情,心里是什么滋味,也只有他自己知道。
    ──痛苦和悲伤,就像是妻子的乳房一样,不是让别人看的。
    ──痛苦越大,越应该好好地收藏。
    ──乳房岂非也一样?
    金枪徐忽然笑了,微笑着,抬起头,面对丁喜,道:“谢谢你。”
    丁喜道:“谢谢我?为什么谢谢我?”
    金枪徐道:“因为你替我解决了个难题。”
    丁喜道:“什么难题?”
    金枪徐望着青翠的远山,目光忽又觉得十分温柔,缓缓道:“我已在那边的青山下买了几亩田,盖了几间屋,屋后有修竹几百竿,堂前有梅花几十株,青竹间红梅,还有几条小小的清泉。”
    金枪徐道:“我早已打算在洗手退隐后,到那里去过几年清闲安静的日子。”
    丁喜道:“好主意。”
    邓定侯道:“好地方。”
    金枪徐叹了口气,道:“怎奈浮名累人,害得我一点儿都下不定决心,也不知要等到哪一天才能放下这个重担子。
    丁喜也叹了口气,道:“浮名累人,世人又有几人能放得下这副担子?”
    金枪徐道:“幸好我遇见了你,因为你,我才下了决心。”
    丁喜道:“决心放下这担子?”
    金枪徐点点头。
    了喜道:“决定什么时候放下来?”
    金枪徐道:“现在。”
    他又笑了笑,笑得很轻松,很愉快,因为他的确已将浮名的重担放了下来。
    他已不再有跟别人逞强争胜的雄心,已不愿再为一点儿浮名闲气出来愿别人拼死拼活。
    能解开这个结并不容易,他的确应该觉得很轻松,很愉快。
    可是他心里是不是真的能完全放得开?是不是还会觉得有些惆怅,有些辛酸?
    这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
    ×××
    “你有空时,不妨到那边的青山下去找我。”
    “我记得,你的屋后有修竹,堂前有梅花。”
    “我屋里还有酒。”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去。”
    “好,只要我不死,我一定等你来。”
    金枪徐也镇定了,显得很洒脱。
    一个人只要败得漂亮,走得洒脱,那败又何妨,走又何妨?
    (三)
    红日未坠,金枪徐的人影却已远了。
    邓定侯忽然叹了口气,道:“看来这人果然是条好汉。”
    丁喜道:“他本来就是。”
    邓定侯道:“你看人好象很有眼力。”
    丁喜道:“我本来就有。”
    邓定侯道:“你也很会解决一些别人解不开的难题。”
    丁喜道:“我也替你解开这个难题?”
    邓定侯道:“我就不知要怎么样才能让徐三爷和王大小姐住手,你却有法子。”
    丁喜道:“我的法子一向很有效。”
    邓定侯叹道:“不管你的法子是对是错,是好是坏,的确都很有效。”
    丁喜道:“所以别人都叫我聪明的丁喜。”邓定侯笑了。
    丁喜道:“你知不知道我还有个最大的好处?”
    邓定侯道:“不知道。”
    丁喜道:“我最大的好处,就是不够朋友。”
    邓定侯道:“不够朋友?”
    丁喜道:“我唯一的一个朋友现在正躺在地上,我却让刺伤他的人扬长而去,而且还跟你站在这里胡说八道。”
    ×××
    现在小马已躺在床上,红杏花的床上。
    胖的人都喜欢睡硬床,年轻人都喜欢睡硬床,红杏花既不胖,也不再年轻。
    她的床很软,又软又大。
    红杏花叹息着道:“一直要等到七十岁以后,我才能习惯一个人睡觉。”
    邓定侯忍不住接道:“你今年已有七十?”
    红杏花瞪眼道:“谁说我已经有七十?今年我才六十七!”
    邓定侯想笑,却没有笑,因为他看见小马已睁开了眼睛。
    小马睁开眼睛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小琳呢?”
    “小琳?”
    “小琳就是你刚才见过的那个女孩子。”
    丁喜看着他,脸上已有冷容,甚至连一点笑意都没有。
    小马道:“她是个很好很好的女孩子。”丁喜不说话。
    小马道:“她很乖,很老实。”丁喜不说话。
    小马道:“我看得出她对我很好。”
    丁喜淡淡她道:“可是你为她受了伤,她却早已走了。”
    小马咬着牙,过了很久,才缓缓道:“她一定有理由走的。”
    丁喜道:“她也有理由留下来。”
    小马道:“你……你是不是不喜欢她?”
    丁喜道:“我只不过想提醒你一件事。”
    小马听着。
    丁喜道:“不管怎么样,她总是走了,以后你很可能永远再也见不到她,所以……”
    小马道:“所以怎么样?”
    丁喜道:“所以你最好赶快忘了她。”
    小马又咬着牙沉默了很久,忽然用力一拳捶在床上,大声道:“忘记她就忘记她,这种事也没他妈的什么了不起。”
    丁喜笑了,微笑道:“我正在奇怪,你怎么已经有许久没有说‘他妈的’,我还以为你这小王八蛋变了性。”
    小马也笑了,挣扎着要坐起来。
    丁喜道:“你想干什么?”
    丁喜道:“你能跟我走?”
    小马道:“只要我还剩下一口气,无论你这老乌龟要到哪里去,我爬也要爬着跟去。”
    丁喜大笑道:“好,走就走。”
    红杏花笑眯眯地看着他们。
    红杏花道:“你们两个小乌龟真他妈的不愧是好朋友,真他妈的够义气……”
    一句没说完,忽然就跳起来,一个耳光掴在丁喜的脸上。丁喜被打得怔住。
    红杏花跳起来大骂道:“可是你为什么不先看着他受伤有多重,难道你真想看着他这条腿残废,真是象乌龟一样跟在你后面爬?”
    丁喜只有苦笑。
    红杏花指着他的鼻子,狠狠道:“你要滚,就赶快滚。滚得越远越好,可是这小王八蛋却得乖乖的给我躺在床上养伤,不管谁想带他走,我都先打断他的两条腿。”丁喜道:“可是我……”
    红杏花瞪眼道:“你怎么样?你滚不滚?”
    她的手又扬起来,丁喜这次却已学乖了,早就溜得远远的,陪笑道:“我滚,我马上就滚。”
    小马忍不住叫了起来:“你真的不带我走?”
    这句话没说完,他的脸也接了一耳光。
    红杏花瞪眼道:“你鬼叫什么?是不是想要我用针缝起你的嘴。”
    小马苦着脸道:“我不想。”
    红杏花道:“那么就赶快乖乖的给我躺下去。”
    小马居然真的躺了下去。
    在红杏花面前,这个“愤怒的小马”,竟好象变成了“听话的小山羊。”
    “你还不滚?真想要我打断你的腿。”红杏花又抓起把扫帚,去打丁喜。
    丁喜赶紧往外溜,直溜到院子外面,坐上了等在外面的马车,才松了口气,苦笑道:“这老太婆真凶。”
    邓定侯当然也跟着溜了出来,也在叹着气,道:“实在凶得要命。”
    丁喜道:“你见过这么凶的老太婆没有?”邓定侯道:“没有。”
    丁喜叹道:“我也没有见过第二个。”
    邓定侯道:“你真的怕她?”
    丁喜道:“假的。”
    邓定侯不禁大笑,道:“看来,她也不象是你的真祖母。”
    丁喜道:“她不是。”
    邓定侯道:“是你……?”
    丁喜打断了他的话,道:“可是我没有饭吃的时候,只有她给我饭吃;我没有衣服穿的时候,只有她给我衣服穿;有时候我挨了揍,受了伤,只要我想起她,心里就不会太难受。”
    邓定侯道:“因为你知道只要到这里来,她就一定会照顾你。”
    丁喜点点头,微笑道:“只可惜她年纪稍大了几岁,否则我一定要娶她做老婆。”
    邓定侯盯着他看了半天,忽然问道:“你真的没有想到过要娶个老婆?”
    丁喜笑道:“你是不是想替我作媒?”
    邓定侯道:“我倒真有个很合适的人,配你倒真是一对。”
    丁喜道:“谁?”
    邓定侯道:“王大小姐。”
    丁喜忽然不笑了,板着脸道:“你若喜欢她,为什么不自己娶她做老婆?”
    邓定侯笑道:“我倒也不是没有想过,只可惜我年纪也大了几岁,家里又已经有了一个母老虎。”
    丁喜板着脸冷笑道:“有趣有趣,你这人怎么变得越来越他妈的有趣了。”
    邓定侯道:“因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出来,忽然间“轰隆隆”一声响,这辆大车连人带马都跌进了一个坑里。
    丁喜反而笑了。
    邓定侯居然也还是动也不动地坐着,而且完全不动声色。
    丁喜笑道:“这种落马坑本是我的拿手本领之一,想不到别人居然也会用来对付我。”
    邓定侯道:“你怎么知道人家要对付的是你。”
    丁喜又笑了笑,道:“我知道,这就叫做报应。”
    这时外面已有入在用刀敲着车顶,大声道:“里面的人快出来,我们大老板有话要对你们说。”
    丁喜看了看邓定侯,道:“你知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大老板?”
    邓定侯道:“这里距离乱石岗很近,已经是你们的地盘,你应该比我清楚。”
    丁喜道:“现在就在这附近的,唯一的一个大老板,好象就是你。”
    外面的人又在催,车顶几乎已经快被打破。
    丁喜道:“你出不出去?”
    邓定侯道:“不出去行不行?”
    丁喜道:“不行。”
    邓定侯不禁苦笑道:“我看也不行。”
    丁喜推开车门,道:“请。”
    邓定侯道:“你先请,你总是我的客人。”
    丁喜道:“可是你的年纪比我大,我一向都很尊敬长者。”
    邓定侯道:“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客气的?”
    丁喜笑道:“我刚才听见外面有弓弦声的时候,就已决心要对你客气些。”
    邓定侯大笑。
    他当然也听见了外面的弓弦声。
    人已埋伏,强弓四布,只要一走出这马车,就可以被乱箭射成个刺猬。
    但是他们却还是笑得很开心。
    邓定侯道:“我出去之后若是中了别人的乱箭,你怎么办?”
    丁喜道:“那时我就会象缩头乌龟一样,缩在车子里,就算他们叫我祖宗,我也不出去。”
    邓定侯大笑道:“好主意。”
    丁喜道:“莫忘记我是聪明的丁喜,想出来的当然都是好主意。”
    邓定侯大笑着走出去,在外面站了很久,居然还没有变成刺猬。
    一个人高高地站在他对面,从车子里看出去,只看得见这人的—双脚。
    一双很纤巧,很秀气的脚,却穿着的白布裤和白麻鞋。这是双女人的脚。
    男人当然绝不会有女人的脚,这位大老板难道竟是个女人?
    丁喜在车子里大声地问道:“外面怎么样?”邓定侯道:“外面的天气很好,既不太冷,也不太热。”
    丁喜道:“那么,我就不能出去了。”
    邓定侯道:“为什么?”
    丁喜道:“我受不了这么好的天气,一出去就只会发疯。”
    邓定侯道:“现在天气好象快变了,好象还要下雨呢!”
    丁喜道:“那么我更不能出去了。”邓定侯道:“你怕淋雨?”丁喜道:“怕得要命。”邓定侯道:“不过,现在雨还没有下。”
    丁喜道:“你难道要我站在外面等着淋雨?”
    邓定侯叹了口气,看着站在落马坑上面的大老板,苦笑道:“这小子好象已拿定主意,是绝对不肯出来的了。”
    大老板冷笑道:“不出来也得出来。”
    邓定侯道:“你有法子对付他?”
    大老板道:“他再不出来,我就用火烧。”
    邓定侯又叹了声道:“我就知道,世上假如还有一个人能对付丁喜,这个人一定就是王大小姐。”
    这位大老板居然就是王大小姐。
    四条大汉站在她身后,扛着她的霸王枪,八条大汉张弓搭箭,已将这地方包围住。
    杜若琳却远远地坐在一棵树下,用一把大梳子在慢慢地梳着头发,
    王大小姐冷冷道:“这些兄弟都是我镖局里的老伙计,我要他们放火,他们马上就会放火!我要他们杀人,他们也马上就会杀人。”
    邓定侯道:“我看得出。”
    王大小姐道:“那么你就应赶紧叫那姓丁的快些滚出来。”
    邓定侯道:“出来之后怎么样。”
    王大小姐道:“只要他肯老老实实的回答我一句话,我绝不会难为他。”
    邓定侯道:“好,我先进去跟他商量商量。”
    他刚想走进去,突然“轰”的一响,车顶已被撞开个大洞。
    一个人从里面直窜了出来,身法又快又猛,看样子至少还可以窜起三丈。
    可是他最多只窜起了三尺。
    落马坑上,还盖着面又粗又大的渔网。
    邓定侯叹息着,苦笑道:“我早就知道你一遇见王大小姐,就会自投罗网。”
    丁喜板着脸,坐在车顶,冷冷道:“有趣有趣,你这人真他妈的有趣极了。”
    平时他遇见这种事,还是会笑的,现在他却没有笑。
    也不知道为了什么,一看见王大小姐,他就好象再也笑不出。
    王大小姐也没有笑,板着脸道:“这上面虽然只有八张弓,可是你只要动一动,在转瞬间他们就能射出五十六根箭。”丁喜没有动。
    他看得出这些大汉都是极好的弓箭手。
    王大小姐冷笑道:“你为什么不动?”
    丁喜道:“因为我正在等。”
    王大小姐道:“等什么?”
    丁喜道:“等着听你要问我的那句话。”
    王大小姐咬了咬嘴唇──她一开始紧张,就会咬着嘴唇。
    她究竟要问丁喜什么事?为什么会变得如此紧张?邓定侯想不通。
    王大小姐终于冷冷道:“你虽然有很多事都做得很混帐,我看在邓定侯面上,也懒得跟你计较了,只不过有两件事我却非问清楚不可。”
    丁喜道:“你问吧!”
    王大小姐脸色忽然变得发青,两只手都已握紧。又用力咬了咬嘴唇,才一字一字问道:“五月十三日那天,你在哪里?”
    丁喜道:“今年的五月十三?”
    王大小姐道:“不错,就是今年的五月十三。”
    丁喜道:“你费了这么多功夫,挖了这么大一个坑,为的就是要问我这句话?”
    王大小姐问道:“不错,我就是要问这句话,所以你最好老老实实的回答我。”
    她看来不但很紧张,而且很激动,连说话的声音都在发抖。
    五月十三那天,丁喜在哪里,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她为什么如此紧张?
    邓定侯更想不通。
    丁喜也想不通,忽然叹了口气,道:“幸好你问的是五月十三日,总算我运气看来还不错。”
    王大小姐道:“为什么?”
    丁喜道:“因为你若问我别的日子,我早就忘了自己是在哪里了。”
    王大小姐道:“可是五月十三那天的事情,你却记得。”
    丁喜点点头,道:“因为那天我做了件很愉快的事。”
    王大小姐道:“什么事?”
    她一双手握得更紧,全身都好象在发抖。
    丁喜却忽又转过头,去问邓定侯;“你知不知道那天我曾经做了什么事?”
    邓定侯苦笑道:“我知道,我当然知道。”
    王大小姐大声道:“那天他究竟做了什么事?”
    邓定侯道:“他曾经劫了我们的镖”
    王大小姐道:“知否是在哪里下的手?”
    邓定侯道:“太原附近。”
    王大小姐道:“你没有记错?”
    邓定侯道:“别的事我都可能会记错,这件事绝不会。”
    王大小姐道:“为什么?”
    邓定侯道:“我至少有十三万五千个理由。”
    王大小姐不懂。
    邓定侯苦笑道:“为了这件事,我已赔出了十三万五千两银子,每一两银子都可以让我记住这件事。”
    王大小姐不说话了,看她脸上的表情,好象觉得松了口气,又好象觉得很失望。
    丁喜道:“现在你还有没有别的事要问?”
    王大小姐道:“当然还有。”
    丁喜道:“还有?”
    王大小姐冷冷道:“我问你,我跟姓徐的比枪,和你们有什么关系?你们凭什么要来多事?”
    丁喜道:“你自己好象刚说道,这些事你都已不再计较了的。”
    王大小姐道:“现在我又要计较了。”
    丁喜道:“小马本来是想帮你忙的。”
    王大小姐道:“帮我的忙?”
    丁喜道:“他怕你败了后真的会死。”
    王大小姐怒道:“难道他看不出二十招内我就能把徐三枪击倒?”
    丁喜道:“他看不出。”
    王大小姐道:“难道他是个瞎子?”
    丁喜道:“他眼睛若能看得很清楚,又怎么会认为这位杜大小姐又乖又老实,而且对他很好?”
    王大小姐道:“无论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子,你都管不着。”
    丁喜道:“我也不想管。”
    王大小姐道:“那姓马的最好也走远些,永远莫要让我们直接看见了他。”
    丁喜道:“我会去告诉他的。”
    王大小姐道:“就算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让小琳下嫁给他的。”丁喜道:“多谢多谢。”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狠狠地瞪着他,道:“我的话已经说完了,现在你已经可以跪下来。”
    丁喜道:“跪下来?”
    王大小姐道:“不但要跪下来,而且还得恭恭敬敬地跟我叩三个头。”
    丁喜道:“我为什么要跪下来叩头?”
    王大小姐道:“因为我说的。”
    丁喜道:“因为你手下的弟兄会发连珠箭?”
    王大小姐道:“一点也不错。”
    丁喜笑了。
    他的笑有很多种,现在这种无疑是最不讨人欢喜的一种。
    王大小姐瞪眼道:“你瞧不起我们的连珠箭?”
    丁喜淡淡道:“你们的连珠箭究竟是长是短,是圆是尖?我还没有见识过。”
    王大小姐怒道:“你想见识见识7”
    丁喜道:“很想。”
    王大小姐冷笑道:“我本来并不想你这么短命的,你死了可不能怨我。”
    丁喜又笑了笑,道:“你放心,我是死不了的。”
    他忽然站了起来,拉住了上面的渔网,两只手轻轻一扯。
    这面连鲨鱼都挣不破的渔网,被他轻轻一扯,居然就被扯破个大洞。
    王大小姐脸色变了,轻叱道:“不能让他走,留下来!”
    叱咤出口,弓弦已响,八柄强弓,七箭连珠,尖锐的飞声破空,乱箭已飞蝗般射了过来。
    丁喜的两只手,就象是两只专门吃蝗虫的麻雀,一枝箭飞来,他接过一枝,十枝箭飞来,他接十枝,霎眼间就已将五十六枝连珠箭全部都接在手里。
    然后这五十六枝箭,又象是一条线似的,从他手里飞了出去,钉入了杜若琳身旁的大树。
    丁喜忽然大喝一声:“断!”
    钉在树上的五十六枝箭,立刻一寸寸断成了无数截,只留下一截发亮的箭柄,钉入了树木。
    丁喜拍了拍手,微笑道:“看来这连珠箭只怕连猪都射不死。”
    王大小姐脸色铁青,嘴唇发抖,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丁喜欣然道:“我留在这里,只不过为了想听听她有什么事要问我而已,象这样的连珠箭就算有个千儿八百枝,我还是要来就来,说走就走。”
    王大小姐咬着嘴唇,恨恨道:“你好,很好。”
    丁喜道:“现在你还要不要我跪下去叩头?”
    王大小姐道:“现在你想怎么样?”
    丁喜道:“你认不认得字?”
    王大小姐盯着他,好象恨不得在他脑袋上钉出两个大洞来。
    丁喜道:“你若认得字的话,为什么不回头去仔细看看。”
    王大小姐回过头,才发现那五十六枝发亮的箭柄,竟排成了两个字:“再见。”
    这是什么样的手法?什么样的劲力?
    王大小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转过去的头似已转不回来。
    她实在已没法子再回头面对丁喜。
    丁喜道:“这两个字你认不认得?”
    王大小姐跺了跺脚,扭头就走。丁喜冷冷道:“我说是说再见,其实最好是永远不要见了。”
    王大小姐用力咬着嘴唇,忽然跳上了一匹马,打马飞奔。
    只听她的声音远远传来:“谁想再见你,谁就是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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