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剑狂花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01章大典前夕
    一
    正月十四。
    济南。
    载思关上了门。把这济南古城中千年不变的风雪关在门外,脱下了他那件以深蓝绒为面做成的蓝貂斗蓬,挂在他左边一个用檀木枝做成的衣架上,回过身时,右手已拿起一杯泛着淡蓝的水晶杯。
    水晶杯中盛着紫色的波斯葡萄酒。
    水晶杯是从檀木桌上拿起的,擅木桌就在火盆旁,火盆就在檀木椅旁。
    载思舒服的坐下,轻轻的啜了一口葡萄酒。
    他喜欢名马佳人华衣美酒,喜欢享受。
    他喜欢蓝色。
    对每一件事他都非常讲究挑剔,做的每一件事都经过精密计划,绝不肯多浪费一分力气,也不会有一点疏忽,就连这些生活上的细节都不例外。
    这就是载思。
    他能够活到现在,能够以二十六岁这么年轻的岁数就当上南郡王的师爷,也许就因为他是这么样一个人。
    精致华美而温暖的屋子,甘香甜美的酒,已经把他身体内的寒气完全驱除。
    可是他却忽然觉得很疲倦。
    为了筹备明天的大典,这半个月来他已经把自己生活的规律完全搞乱了。
    他绝不能让明天这件事发生任何一点错误,任何一点微小的错误,都可能会造成永远无法弥补的大错。
    那时不但他自己将悔恨终生,他的主人也要受到连累。
    甚至连江湖中的大局都会因此而改变。
    更重的是,他绝不能让皇甫擎天如日中天的事业和声名,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载思这一生中最不能忍受的两件事,就是“错误”和“失败”。
    皇甫擎天的确不能受到一点打击和损害。
    他二十四岁接掌父位,至今已二十四年了,从未做错,或失败过一次。
    二
    喝完了第一杯酒时,载思已经把策划明天这次大典的前前后后经过从头又想了三遍。
    他的酒一向喝得很慢,思绪却极快。
    明天是济南府五年一次的“艳花大典”,又是南郡王被皇上封为“无敌大将军”接圣旨的日子。
    无论从哪方面来说,都可以算是件轰动官场和江湖的大事。
    最使人震惊的一点是,这五年一次选出来的“花魁”,很可能是南郡王离散失踪二十年的女儿。
    二十年前,南郡王大义灭亲,亲自捉拿结拜兄弟“九天鬼帝”钟毁灭。
    这件事不但轰动江湖,也使得他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可是就在他凯旋回来时,他妻子林淑君的“淑园山庄”竟已被毁,林淑君和刚出生的女儿都失踪了,生死不知。
    尽管毁灭“淑园山庄”的凶手一直都未查出,但大家心里都明白,这个人一定是钟毁灭最亲信的人,也是后来将钟毁灭救出天牢的人。
    一想到钟毁灭,江湖中每个人都绝对相信,他是个报仇心极重的人,而且是个极不好惹的人。
    钟毁灭逃狱后,每个人都深信他一定很快会有报复行动,就连皇甫擎天都已做了最坏的打算。
    然而事实却出人意料之外,钟毁灭不但没有报复,连人竟似忽然消失了,就好像江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一样。
    天色已渐渐暗了,屋子里虽然没有点灯,外面的灯火却越来越辉煌明亮。
    寒凤从窗缝里吹进来,也带来了前面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
    载思又倒了杯酒,轻轻的啜了一口,目光落在檀木桌上的一张淡绿色纸笺上。
    “二十年了,别来无恙?”
    这是淡绿色纸笺上的八个字。
    只有八个字,没有署名,也没有写明是给谁,载思和皇甫擎天却都明白,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这张淡绿色纸笺是三天前在皇甫擎天书房里的桌上发现的。
    当时载思和皇甫擎天正在商谈明天庆典之事,谁也没有注意到这张淡绿色的纸笺。
    等到他们谈完事情后,才发现书桌上的这张淡绿色纸笺。
    它是什么时候放在书桌的?
    是在他们未进书房之前?
    还是他们谈话之中?
    载思依稀记得当他走进书房时,桌上并没有这张纸笺。
    那么这张纸笺一定是在他和南郡王交谈中,被放到桌上的。
    能让他们两人没有发觉,而将纸笺放到桌上,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
    这个人难道会神话中的隐身术?
    “老朋友到底是老朋友。”皇甫擎天望着淡绿色纸笺,笑着说:“那么久了,居然还记得我。”
    载思没有答腔,只是静静的看着皇甫擎天。
    “载老头,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准备一下,好好的招待这位多年不见的老朋友?”
    载思明明只有二十八岁,皇甫擎天却喜欢叫他“载老头”。
    “应该。”载思说:“久别重逢,你们一定有很多话要谈。”
    “不但有很多话要谈。”皇甫擎天说:“还有很多酒要喝。”
    “听说你这位老朋友的酒量,可以比美昔日‘小李飞刀’李寻欢?”
    “恐怕连楚香帅都不敢和他较量。”皇甫擎天笑了笑。
    “我该好好的叫人整理整理酒窑了。”载思也笑了。“你这位老朋友一来,干脆就在酒窑里招待他,省掉搬酒的麻烦。”
    “希望酒窑中的酒,能合他的意。”
    火光在载思的脸上跳动,思绪在他的脑海里奔驰。
    钟毁灭自逃狱后,失踪了二十年,这一次回来势必不是那么好玩的。
    明天的庆典,是他报复的好机会,他一定不会错过的。
    这一次大典是完全公开的,收到请束的人固然可以堂堂人室,做南郡王的佳宾,没有收到请束的人也可到大府外的院子里来看看热闹,更可以在大街上看游行。
    “魔魔”门下的弟子中,有很多都是身经百战杀人无数的好手。
    江湖中待价而沽的刺客杀手中,能在重重警卫中杀人于瞬间的也不知有多少。
    这些人明天都可能会赶到这里来,混人人群里,等待刺杀皇甫擎天的机会。
    在大典进行的过程中,这种机会当然不少。
    但是载思相信大典还是会顺利完成,皇甫擎天还是不会受到毫发之伤。
    因为他已经把每一种可能会发生的情况都计算过,每一个有可能会刺杀南郡王的人,都已在他的严密监视下。
    为了防备钟毁灭的报复,他已经出动了“南王府”内的二百七十六位一级好手,更调动了江湖中五十四名高手,每一位都可以对付三十条大汉的好手。
    载思把他们分成了九组,每一组都绝对可以独当一面,每一组都安排在绝对有利的地点。
    可是其中经过特别挑选的二组,却只不过为了要去对付两个人。
    “两个人?”
    今天早上皇甫擎天曾经问过载思:“为什么要用二组人对付两个人?”
    载思只说出这两个人的名字就已解答了这个问题。
    “因为这两个人一个是任飘伶,还有一个是胖妞。”
    这时候皇甫擎天正在吃早饭。
    今天他的早饭是一大块至少有两斤重的小牛腰肉,再配上二十个蛋和大量水果蔬菜。
    牛肉是用木炭文火烤成的,上面涂满了口味极重的酱汁和香料,烤得极嫩。
    这是南郡王最喜爱的食物之一,可是听到载思说出的两个名字后,他就放下了他割肉用的波斯弯刀,用一双如雾般的眼睛盯着载思。
    “胖妞?”
    “是的。”
    “你以前见过这个人?”
    “我没有。”载思淡淡的说:“我相信江湖中见过她的人没有几个。”
    胖妞的名字江湖中大多数的人都知道,却很少有人见过她,每个人更希望自己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个人。
    胖妞当然是个女人,更是昔年钟毁灭的爱将,是“魔魔”里刑堂的堂主,也是钟毁灭手下最危险的人。
    昔年钟毁灭一向很少让她离开自己的身边。
    当钟毁灭被捉时,每个人都预料她一定会大举劫牢,就算没有,也会闯人王府刺杀皇甫擎天。
    可是胖妞却没有这么做,钟毁灭一被捉,她的人就失踪了。
    有人猜测她大概害怕皇甫擎天的武功而躲起来。
    皇甫擎天既然能打败钟毁灭,就一定能杀得了胖妞,既然捉了钟毁灭,他的手下也一定不会放过,所以钟毁灭被抓,胖妞就一定会躲起来。
    载思却不这么想。
    他知道胖妞不是躲起来,她如果是这种人,江湖中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人畏惧她。
    她失踪一定有她的道理所在。
    “任飘伶也来了?”
    “是的。”
    皇甫擎天望着磁盘里的小牛腰肉,轻轻的叹了口气。
    “这个人不但是江湖中最神秘的人,也是最公开的杀手。”皇甫擎天说:
    “只要价钱对,我想大概没有他不敢杀的人。”
    “任飘令比胖妞更危险。”载思说:“他没有家,没有固定的住处,也没有固定的生活方式,所以谁也找不到他。”
    载思接着又说:“可是如果有人需要他,他也认为自己需要这个人,那么他就会忽然在这个人面前出现了。”
    “他需要的通常都是别人的珠宝黄金和数目极大的矩额银票。”皇甫擎天笑着说:“别人需要他的,通常都是他永远不离手的剑。”
    一把窄而长的剑。
    他用剑刺人一个人的咽喉时,就好像深闺里的少妇在刺绣般轻松纯熟。
    四
    刀环上镶满碧玉的弯刀,就摆在盛物的木盘里,刀锋上还留有浓浓的肉汁。
    皇甫擎天用一块柔软的丝巾擦了擦手,然后才问载思:“你没有见过这两个人,怎么知道他们来了?”
    “我知道。”载思淡淡的说:“因为我知道,所以我就知道。”
    这算是什么回答?
    这种回答根本就不能算是回答,根本就是狗屁不通的回答,谁也不会觉得满意的。
    皇甫擎天却已经很满意了。
    因为这是载思说出来的。
    皇甫擎天相信他的判断力,正如他相信木盘里的刀是可以割肉的一样。
    但是他的眼睛里却忽然露出种很奇怪的表情,忽然说出一句很奇怪的话。
    “错了。”皇甫擎天说:“钟毁灭错了。”
    “为什么?”
    “现在胖妞是不是已经来到了济南城?”
    “是的。”
    “她还能不能活着回去?”
    “不能。”
    “让一个自己这么有用的人去送死,这种事我会不会做?”皇甫擎天问载思。“你会不会做?”
    “不会。”
    “任飘伶是不是也到了这里?”
    “是的。”
    “任飘伶是不是一生中最恨和女人共事?最恨有人骗他?最恨有人明知故犯?”
    “是的。”
    “他是不是一定会知道胖妞也来到了这里?”
    “一定知道。”
    “他知道了,是不是一定会找钟毁灭算帐?”
    “他会先杀了胖妞,然后再找钟毁灭算帐。”
    “钟毁灭明知道任飘伶的这种脾气,为什么还要这么做?他是不是有病?”
    “没有。”载思面无表情的看着皇甫。“钟毁灭没有错。”
    “哦?”
    “他要他们到这里来,并不是要她来送死,也不是要任飘伶来杀胖妞。”
    “他要他们来干什么?”
    “来做幌子。”载思说:“胖妞和任飘伶都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为什么?”
    “因为真正要出手刺你的并不是他们,而是另外一个人。”载思说:“如果我们单只防备他们,第三个人出手时就容易了。”
    “第三个人?这个人是推?”
    “是个年轻人,是个穿一身纯白丝缎长袍,带着一口纯白镶玉的剑,住在济南城最贵最豪华的‘醉柳阁’里,每顿都吃比你还好的饭菜。”载思说:
    “他已经来了三天,每天都没有踏出‘醉柳阁’一步,可是却已交了济南城一大半的人做朋友。”
    “哦?他这么有名,每个人都急着结交他?”
    “不是结交他,而是争得去让他请客!”载思说:“他才来三天,却已请了一百一十三桌。”
    皇甫擎天笑了。
    “想不到这个人还这么好客?”皇甫问载思。“他从哪里来的?”
    “我不知道。”
    “他叫什么名字?”
    “他在醉柳阁里用的名字叫白少羽。”载思说。
    “他说话是什么口音?”
    “我没有听过他说话,可是我问过醉柳阁的小二。”
    “他怎么说?”
    “他以前是趟子手,走过很多地方,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可是他也听不出这位姓白的客人是哪里的人。”
    “为什么?”
    “因为这位白先生也会说七八个省份的话,每一种都说得比他好。”
    “他学的是什么剑法?剑法高不高?”
    “我不知道。”
    “他穿的衣裳呢?”
    从一个人穿的衣服上,也可以看出很多事。
    衣服料子不同,同样是丝缎,也有很多种,每个地方染织的方法都不一样,棉纱的产地也不一样。
    鉴别这一类的事,载思是专家。
    “我相信你一定看过他的衣服。”皇甫问:“你看出了什么?”
    “我什么都看不出,我从来没有看过那种丝缎,甚至连他缝衣服用的那种线我都从来没有见过。”
    载思说:“我相信那种丝缎是从一个很遥远很遥远的地方来的。”他说:
    “那个地方你我大概都没有去过。”
    “连我们都没有去过的地方。”皇甫苦笑。“去过的人大概也不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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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章最穷的杀手
    一
    浪子三唱,不唱悲歌。
    红尘间,悲伤事,已太多。
    浪子为君歌一曲,劝君切莫把泪流,人间若有不平时,纵酒挥刀斩人头。
    二
    一间破庙,一个人。
    一把长剑,一只铜壶,一壶浊酒。
    一堆火。
    任飘伶以长剑吊铜壶在火上煮酒,破庙里有寒凤呼啸而过,任飘伶脸上的表情比寒风更冷,冷如剑锋的光芒。
    正月十五,晨。
    雪虽已停了,寒意却更甚。
    这壶酒已是最后一壶酒,喝完了,今天就得断粮。
    任飘伶盯着铜壶,苦笑的摇摇头,最近半个月来,他几乎比乞丐还要穷。
    穷得三餐都以白菜热面为食,喝的酒也是最劣品的酒,今天却更惨了;他连吃碗白菜热汤的钱都没有。
    如果再不接笔生意的话,恐怕就会沦为强盗了。
    不管是好酒、坏酒,喝到肚子里的效果都是一样的,都会令人醉。
    一壶酒已被喝掉一大半,任飘伶才觉得身体稍微暖了些,人也觉得轻飘飘的。
    就在他又准备喝一口酒时,地上忽然多出了一条人影,任飘伶眼尾瞄向门口。
    一个身穿华丽轻便服的中年人,面带笑容的看着任飘伶。
    “任先生?”中年人的声音也有笑意。“任大侠?”
    仰口一喝,酒从嘴角溢出,任飘伶用衣袖抹了抹嘴,然后满足的靠在墙壁,闭目养神,就仿佛门口没有站着人,也没有听见有人在叫他。
    这个站在门口的中年人居然还在笑,还在问。
    “任大侠?”
    任飘伶仿佛已睡着了。
    中年人居然还能笑,而且笑的更愉快,他伸手掏出了两张银票,轻步的走近任飘伶,轻轻地将银票放在任飘伶的大腿上。
    大概是穷人对于钱财都比较敏感些,中年人将银票放好时,任飘伶就微微的张开眼,看了看大腿上的银票。
    “这是山西大通行的银票,每张一千两。”中年人说:“请任大侠笑纳。”
    “我为什么要收这两张银票?”
    他总算开口了。
    “小的叫卓恩,是南宁次守的总管,有事想烦大侠相助。”中年人说:
    “这两张银票只是小小的意思。”
    “你是想要我替你杀人?”
    “听说任大侠的剑是江南一带有名的快剑。”
    “你要我杀谁?”
    “载思。”中年人说:“南君王的师爷。”
    任飘伶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总算睁大了些,他看着中年人,过了一会儿,忽然间:“你身上有没有五十两银子?”
    “五十两?”中年人说:“有。”
    中年人虽然不明白任飘伶的意思,但还是将五十两银子递给了他。
    任飘伶很仔细的将五十两银子收了起来,然后站起,将两张银票还给中年人。
    “这...”
    不等中年人说出,任飘伶就打断了他的话。
    “有两件事务必请卓先生注意。”
    “是的。”
    “第一,我不是什么任大侠、任先生,我叫任飘伶。”他淡淡的说:“第二,这次要杀的人用不着二千两。”
    “只要五十两就够了?”
    “是的。”任飘伶盯着中年人。“因为你只值五十两而已。”
    “我?”中年人满脸诧异。
    “对。”
    话声未落,剑光已闪。
    只一闪,剑光就不见了。
    剑又回到剑鞘里,中年人的咽喉却已多出了一个洞,一个窄而圆的小洞,鲜血这时才开始冒出。
    中年人的脸上还残留着惊讶、不信和恐惧。
    任飘伶将铜壶中的酒全喝光,然后才迈步走了出去,在走过中年人时,淡淡的留下了一句话:“你是我杀的人之中,代价最低的一个。”
    等任飘伶的人影消失于门外时,中年人才倒了下去,这时他咽喉的血已开始凝固。
    二
    中午。
    小饭铺里充满了猪油炒菜的香气,苦力车夫身上的汗臭,和烈酒辣椒大葱大蒜混合成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味道。
    任飘伶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山上那种飘浮在白云和冷风中的木叶清香,可是他也喜欢这种味道。
    他喜欢高贵优雅的名人侠士,可是他也喜欢这些流着汗用大饼卷大葱就着蒜头吃肥肉喝劣酒的人。
    他喜欢人,可是他要杀人。
    他并不喜欢杀人,可是他要杀人。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的,使你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任飘伶一进入小饭铺,就知道已经有人在注意他了。
    三个身材很瘦小的中年人坐在靠门的左边,他们背对着任飘伶,可是一旦有行动的话第一个冲到任飘伶坐的地方的人,一定是这三个瘦小的人。
    在任飘伶的正对面,坐着一对看起来好像是夫妻的人,做丈夫的仿佛对妻子很体贴,不时的替她挟菜倒茶,任飘伶却知道这双手杀起人来,也好像挟菜般的轻松。
    坐在柜台里,仿佛已睡着了的掌柜,说不定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大刀,正等着刺杀任飘伶的最佳时机。
    这些人看起来跟平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任飘伶却绝对相信他们都是杀人于瞬间的好手。
    用这么多高手来盯着他,载思也未免太看重他了。
    任飘伶慢慢的吃着一碗拌着猪油的白饭,心里觉得很愉快。
    因为他知道载思和皇甫擎天一定会怀疑他、谈论他、猜测他来这里为了什么?
    是为了今天下午的大典?
    或是还有别的事?也许是无意间来到这里的?
    “可是载思这次错了。”任飘伶在心里微笑:“他派人来盯着我,实在是浪费了人力。”
    三
    大院里的人声和笑声,随着寒风从窗缝里窜了进来。
    皇甫擎天知道他请来观礼的佳宾和他没有请的人都已经来了不少。
    他也知道每个人都在等着他露面,等着看他。
    但是他却坐在椅子上,连动都没有动,甚至连他的妻子进来时他都没有动。
    他烦透了。
    开大典、接圣旨、大张筵席、接见宾客,对所有的这些事他都觉得烦透了。
    他只想安安静静的坐在这里喝杯酒。
    水柔怡了解他的想法。
    没有人比她更了解皇甫擎天,他们结合已经有二十年,已经有了一个十九岁的大儿子,和一个十七的小儿子。
    她是来催他快点出去的。
    可是她悄悄的推门进来,又悄悄的掩门出去,并没有惊动他。
    出去的时候,她的眼泪忽然流了下来。
    皇甫擎天又喝了一杯酒。
    这已经不是第一杯了,是第三十一杯。
    他喝的不是载思喝的那种波斯葡萄酒,他喝的是烧刀子,虽然无色无味,喝下去时肚子里却好像有火焰在燃烧。
    他又倒了一杯酒,却没有把这杯酒喝下。
    门又悄悄的推开了,这次进来的不是水柔怡,是载思。
    皇甫擎天垂下手未,把这杯还没有喝的酒放到茶几上,看着站在门口的阴影中的载思。
    “我是不是已经应该出去了?”
    “是的。”
    就在皇甫擎天踏出房门的同时,有三匹快马已然进入了济南府。
    两位武官护送着一位“公公”。
    三个人三匹马一人城,立刻有九个人迎了上去,九个载思派出来迎接钦差大人的侍卫。
    三个人很快的就被迎进南王府。
    当然三个“大红包”也早已塞进了这三位大人的口袋里。
    四
    这时,五年一次所选出来的花魁,已坐上了花轿,已从醉柳阁出发,已在大街上游行。
    鞭炮震天,人潮喧哗。
    大街上挤满了争看花魁的人们。
    五
    刚放下饭碗,任飘伶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很难看。
    他忽然想到载思为什么要派这些好手来盯着他。
    载思派这些人来这里,并不是要他们来杀任飘伶,而是他们来送死。
    要他们来让任飘伶杀。
    任飘伶刚想将这可怕的想法告诉他们时,已来不及了,这时他们发动任务的暗号,显然已响起了。
    第一个冲到任飘伶身旁的人,果然是那三位瘦小的年轻人。
    任飘伶刚避开第一次的攻击时,正对面的那对夫妻一双鸳鸯刀已如轮圈般的划向任飘伶。
    虽然是白天,大院里却仍然灯火辉煌,人声喧哗。
    大府里的人也有不少,当然都是些名人、有身份、有地位、有权势的名人
    除了这些名人外,还有一些穿一色青缎面的羊皮卦的壮汉在接待宾客,每个人的动作都很矫健敏捷,每个人的眼睛都很亮,绝对不会错过任何一件不该发生的小事。
    人声忽然安静下来。
    总管南七省,当今武林中的第一强人,南郡王皇甫擎天终于出来了。
    皇甫擎天出现的时候,穿一身以黑白两色为主,经过特别设计和精心裁剪的衣裳,使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威武高大,也使得他年纪看来比他的实际年龄还要轻得多。
    他用明朗诚恳的态度招呼宾客,还特地走到府前的石阶上,向院子里的人群挥手。
    一声轻雷,乌云间忽然有雨点落下。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于瞬间,被杀也是一刹那间的事。
    他们的鲜血也是红的,就跟那些靠苦力而活的人的血一样红。
    鲜血满地,尚未凝固。
    任飘伶就站在鲜血中,小饭铺里已不见往昔的热闹,现在它已充满了阴森、恐怖、死亡的气息。
    他的目光透过雨帘而落在远方的一朵乌云上,他的脸上一点表情都没有。
    没有杀人后的沮丧,或是欢愉。
    又是一声轻雷,雨点已逐渐大了。
    任飘伶走出小饭铺,走入雨中,走入一片苍茫中,走入天地织成的一片虚无里。
    六
    大厅中央的大案上,两根巨大的红烛已燃起。
    皇甫擎天已经跪在案前一团铺着虎皮的圆团上,宣旨的公公已经站在皇甫擎天的面前。
    大典已将开始。
    载思安排在人群中的好手,每个人的手都已伸入怀里。
    怀里藏着的,当然是致命的武器。
    现在只要有人一有动作,这些人的手都必将在刹那间把一件武器从怀里伸出来,在刹那间把他们格杀于大厅前。
    载思所提心的三个人,一个也没有出现在这里。
    任飘伶在小饭铺,那位好客的白少羽自先生当然还待在醉柳阁。
    钟毁灭那位可怕的手下胖妞,根本就看不见人影,更别说九天鬼帝了。
    眼看着大典已将进行,只要公公宣完圣旨,事情就比较好办些。
    “皇甫擎天。”公公的声音嘹亮。
    “在。”
    “接旨。”
    “谢公公。”
    “宣──”
    公公刚开口读第一个字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变得就宛如烧焦的木炭般黑色,然后他的人就倒了下去。
    载思的笑容就随着倒下的公公而忽然冻结,就像是一张手工极拙劣的面具般冻结在他脸上。
    在这一瞬间,所有的声音和行动仿佛也全都被冻结,可是在一瞬间之后,就忽然骚动沸腾了起来,使得大厅上变得就像是火炉上一锅刚煮滚的热粥。
    唯一能够保持冷静的一个人就是皇甫擎天。
    公公一躺下,他就看见公公背上插着两根细小的箭,流出来的血也跟他的脸色一样灰黑。
    这两根细小的剑显然沾有剧毒。
    大案上的两根巨大红烛已从中央断烈,露出银白色的铁盒子。
    这两根细小的箭,原来是从藏在红烛里的铁盒子发出的。
    大厅里一片混乱,侍卫们正加紧的维持状况。
    九天鬼帝的报复终于来了。
    载思凝视着皇甫擎天。
    皇甫擎天却在盯着巨大红烛,然后苦笑一下,淡淡的说了一句话:“他还是这么胆小,都二十年了,居然还不好意思露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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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雨的洗礼
    一
    云在天空游荡,它从远方飘来,又飘向远方。
    从来没有人知道云的故乡在哪里?
    云的归处是何方?
    这就是藏花喜欢云的原因。她现在就躺在绿草上,凝视着天空的云彩。
    今天是正月十五,是元宵节,是她这种年纪欢愉的节日,可是她却宁愿独自躺在这一片寂寂的草原上。
    每逢过年佳节,她总是一个人躲得远远的,躲入一片空寂中,躲入自己内心的天空里。
    尤其是今天。
    一大早,她就溜出了家,溜到这里,然后从早上躺到现在。
    云朵不知变化过多少形状,她却连姿势都没有换过。
    山风带来了远方的泥土味,也带来了大街上的欢呼声和鞭炮声。
    现在语人想必已进府受封了。
    想到语人,藏花无奈的苦笑。
    同样是养女,同样是花漫雪收养的女儿,待遇却截然不同。
    语人长得美,说话声音也好听,不但人见人爱,就连她们的养母花漫雪都特别疼爱她。
    给她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好玩的玩具,住的也是华丽的房间。
    藏花呢?
    一切藏花所能用的东西都是旧的。
    ──不是语人用过的旧东西,而是别人不要的。
    语人用过的东西,一切都毁掉,绝对不会留下来给藏花用。
    五年前,花漫雪就已开始训练语人做一个“花魁”。
    今年的“花魁”得主,果然是花语人,她果然没有令花漫雪失望。
    她似乎是什么事都没有令人失望过。她似乎天生就是个宠儿。
    藏花天生好像就是个讨厌鬼,她顽皮、捣蛋,做的每件事都出乎人预料,都会令人头痛三天。
    所以城里的人几乎都喜欢花语人,除了胡疯子是藏花唯一的朋友外,没有一个人愿意与她为伍。
    就仿佛她是瘟神般的,一靠近她就会被传染。
    藏花也乐得这样,一个人无拘无束的,多轻松、多自在,做任何事也不怕别人议论,也不必为任何人做勉强自己的事。
    藏花相信花语人一定过的很不愉快,尽管她表面上很痛苦,很无趣,实际上,她活得比任何人都愉快,丝毫没有一点烦恼之事。
    可是今天她却觉得很烦躁。
    如果说她烦躁,是因为语人被选为“花魁”,她是死都不承认的。
    问她是为什么烦躁呢?
    她自己也说不出原因来。
    总之,她今天觉得任何事都不对,就连天边的云朵仿佛都变成了食人鹰。
    藏花最讨厌食人鹰了,每次遇见食人鹰,她都会想尽办法将它打下来。
    她认为所有动物里,食人鹰是最残忍的,人死了已经够悲哀,它却专吃死人的肉。
    乌云如兀鹰般的盘旋于天空。
    天边突然亮起一道闪电,接着雷声如闷鼓般的从远方传来。
    “下吧!”藏花依然不动的躺着。“让这苍穹的甘汁,洗洗大地的尘埃。”
    雨下了。
    起先只是点缀式的毛毛雨,越下却越来越大,最后简直就如瀑布般倾盆而下。
    藏花还是不动,只是眼睛被雨水打得有点睁不开。雨越大,她心里就越舒坦。
    这阵雨来得正是时候,不但冲淡了天地间的寒气,也冲淡了藏花心里的烦躁。
    就在她觉得眼睛实在受不了雨水的侵袭而坐起时,忽然看见大雨中有个人施施然的走着过来。
    二
    从小饭铺走出后,任飘伶就任凭雨点打在他身上,打在他脸上。
    雨水顺着脸颊流下脖子,流入衣襟内,再由裤管流出,流入大地。
    旧的流出,新的雨水不断的涌入,在这川流不息的过程中,任飘伶已走到了这一片绿草如茵的山坡上。
    然后他看见一个人从草地上坐了起来。
    一个仿佛刚从地狱边缘挣脱而出的人。
    看见有人也在淋雨,藏花的心里更愉快了些,这世上还是有可爱的人在。
    ──喜欢淋雨的人,一定有他的可爱之处。
    这是藏花评定人品的五种方法之一。
    “唉!你好。”藏花愉快的挥着手,“你是谁?”
    这时任飘伶正好走到藏花身旁,他一双懒洋洋的眼睛,有趣的盯着她。
    藏花也很有趣的凝注着他。
    “你是谁?”他不答反问。
    “我的问题你还没有答复,我是不是可以晚一点回答你的问题?”藏花笑着说。
    “可以。”
    “那么我再问你一次。”藏花说:“你是谁?”
    “你的问题我可不可以不回答?”
    “可以。”藏花又笑了。“不过这样,你当然也就得不到你问题的答案了。”
    任飘伶笑了。
    他这一笑,就仿佛寒冬里的阳光般令人心头一振。
    他笑的样子实在很不好看,却又带有一种说不上的魅力。
    这是藏花对他的笑容评定结论。
    “任飘伶。”
    “花藏花。”
    他坐下,就坐在藏花的旁边。
    大雨浠沥,乌云渐淡。
    “有谁想得到江湖上最有名最贵的杀手,居然喜欢淋雨。”藏花笑着说。
    “名人也要吃饭。”任飘伶淡淡的说:“况且淋雨可以使人脑袋清醒一点。”
    “你的脑袋难道常常昏昏的?”
    “一个月里大概有二十四五天是这样子的。”
    任飘伶回答。
    “怎么可能呢?”藏花问:“看你的样子不像是天天醉的人?”
    “世上除了酒以外,还有一种也可以使人脑袋昏昏的。”
    “哪一种?”
    “饿。”
    “饿?”藏花仿佛有点吃惊。“你时常在饿?”
    “是的。”他笑着说:“尤其最近半个月。”
    “你难道忘了吃东西是可以治饿的?”
    “我怎么会忘记。”任飘伶说:“问题是,我想吃却没办法吃。”
    “为什么?”
    “你难道忘了吃东西是要给钱的?”
    “你没钱?”
    “你不信?”
    “江湖上最贵的杀手居然会没有钱吃东西?”藏花说:“谁会相信?”
    “我。”任飘伶说:“除了我之外,大多数的人想法都跟你一样。”
    “你所赚的钱呢?”
    “花了。”
    “怎么花的?”
    “吃、喝、玩、乐。”
    “你不会省一点?”
    “已经够省了。”任飘伶笑着说:“每次赚五十两,我都花了三天才用完。”
    “五十两?”藏花又吃了一惊。“你每次代价才五十两?”
    “是的。”
    “江湖传言,你是最贵的杀手。”藏花说:“最贵的就是五十两?”
    “那倒不是。”
    “为什么你的代价只有五十两?”
    “因为现在值钱的人,已越来越少了。”
    “值钱的人?”藏花问:“你杀人还分价钱?”
    “当然。”任飘伶淡淡的说:“有些人万两我未必肯杀,有些人只要五十两我就肯动手了。”
    “哪些人是你万两也不肯杀的?”
    “不该死的人。”
    “该死的人,五十两你就拔剑?”
    “是的。”任飘伶说:“今天早上我就赚了五十两。”
    “谁?”
    “一个只值五十两的人。”
    任飘伶似乎不想谈论这件事情,所以他很快的转变话题。
    “像你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是有安排不完的约会,你怎么会有空来这里淋雨?”
    “是呀!就因为约会太忙了,忙得几乎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所以饿得头昏昏的。”藏花说:“才会想到这里来淋淋雨。”
    “是吗?”
    “嗯。”
    “真的?”
    “假的。”
    藏花的眼神仿佛有了些伤感,她的声音也怪怪的。
    “这是我自己想的,也是我希望的事。”藏花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事实上却不是这回事。”
    她接着又说:“奇怪,我从来不会向人讲这种事,更不会在陌生人面前如此坦白,”藏花看着他。“对你,我就觉得好像在跟一个老朋友聊天似的。”
    任飘伶将视线转向远方,他的眼神里也有了感伤。
    “那是因为我们是在雨中相逢。”他淡淡的说:“雨不但使人头脑清醒,也会使人坦然相见。”
    他停了一会儿,接着又说:“自古以来,‘雨’一直都是人们感伤的代用词。”他说:“在雨中很容易使人想起一些不该想的事,也会使人忘情的说出一切。”
    △△△△△△
    乌云虽然已散了,雨还是下的这么大,而且似乎没有停的意思。
    藏花却已不想再淋雨了。她迅速站起。
    “享受雨的洗礼,是我喜欢的事,伤风发寒却非我所愿。”藏花用一双带有笑意的眼睛盯着站起的任飘伶。“居然今天你赚了五十两,那你就该请我喝顿酒。”
    “我可不可以不请你?”任飘伶笑着问。
    “不行。”
    三
    载思进来时,皇甫擎天已在小厅等着,就坐在那铺着貂皮的椅子上,用水晶杯喝他的葡萄酒。
    只有皇甫擎天一个人可以这么做,有一天有一个人自己认为载思已经离不开她的少女,刚坐上这张椅子,就被赤裸裸的抛在门外的积雪里。
    载思所有的一切,都绝对不容人侵犯,只有皇甫擎天是例外。
    但是载思还是让他在小厅等了很久,才披上件宽袍赤着脚走出卧房,第一句话就问皇甫:“你是不是来问我,为什么我预料的三个人,一个都没有出现?”
    “是的。”
    载思也坐了下去,坐在一叠柔软的紫貂皮上,平时,他在皇甫面前,永远都是衣冠整齐、态度恭谨,从未与皇甫平起平坐。
    因为他要别人感到皇甫擎天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
    可是现在房子里只有他们两个。
    “什么事我都算到,也算对了,只有一样我疏忽了。”载思说。
    “哦?”
    “感情。”载思说:“我没有算到人的感情。”
    “感情?”
    “是的。”
    载思的声音里没有一点感情。“你年轻时与钟毁灭结拜,他绝对不会派个刺客来杀你,今天的行动只不过是给你一个心理负担。”
    皇甫静静的看着载思。
    “真正的行动会在跟你面对面的时候才展开。”载思倒了杯酒,“阔别二十年的敌人,第一次向你问候,多少你也该回个礼。”
    “我是该回个礼。”皇甫缓缓的喝光杯中酒,然后淡淡的说:“我想这种事你一定替我安排好了。”
    “是的。”
    “一定是个‘大礼’吧?”
    “是的。”
    载思喝了口酒,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才慢慢的接着又开口:“早上我派谢青夫妇和李宏兄弟他们去围杀了任飘伶。”载思说:“想必他们都已死在任飘伶剑下了。”
    皇甫眉头微皱。“盯任飘伶的原本不是杜铜那一组吗?为什么临时换成谢青他们?”
    “杜铜不能死。”
    “谢青可以死?”
    “是的。”
    “为什么?”
    “因为这是我先代你回钟毁灭一个小礼。”载思淡淡的说。
    “一个小礼?”皇甫不懂他话的意思。
    “谢青夫妇和李宏兄弟都是胖妞最得意的手下。”载思盯着皇甫。
    “胖妞的手下?”皇甫也盯着载思:“你的意思是他们是来卧底的?”
    载思点点头。
    “我好像记得谢青他们进入王府是你保举的?”
    “是的。”载思说:“就因为我是他们的保举人,所以他们才不会起疑心,才会去对付任飘伶。”
    他接着又解释:“一开始我就已知道他们是胖妞的手下,所以才会让他们进入王府。”
    “这样他们的一举一动就都在你的控制下?”皇甫替他将话接完。
    “是的。”
    皇甫又倒了杯酒,神色凝重的沉思了很久,才抬头再看着载思,又问:
    “任飘伶和谢青他们既不认识,也无仇无恨的,为什么一定会杀了他们?”
    “因为任飘伶已别无选择。”
    “为什么?”
    “任飘伶这次到济南府来,并不是冲着你的。”载恩说:“他是为了胖妞来的。”
    “为了胖妞?”
    “是的,他到济南就是为了要杀胖妞。”
    “他跟胖妞有仇?”
    “没有。”
    “有怨?”
    “没有。”
    皇甫擎天凝注载思,一字一字的说:“任飘伶要杀胖妞是因为有人出价?”
    “是的。”载思说:“三千两的代价。”
    “这个出三千两的人就是你?”
    “是的。”
    皇甫又沉默了下来,这次他没有喝酒,视线也没有离开过载思,他一直盯着载思,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才缓缓开口:“你从来没有见过胖妞,怎么知道她的人在哪里?”
    “我不知道。”载思笑了。“可是我相信任嫖伶一定可以找到胖妞。”
    “这就是你替我回给钟毁灭的大礼?”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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