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刀声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06章风铃下的少妇
    一
    拉萨的星光,朦胧如梦中的江南。
    灯光仿佛己遥远如江南,人在灯下的风铃下,少妇依旧张着那如梦的眼睛凝视着遥远的地方。
    她的梦是否在远方,或是远方有着她思念的人儿?
    拉萨晚上虽然也寒冷,夜风却不像边城那么刺骨,甚至还带着拉萨健壮男儿的热情。
    晚风吹过了“风铃”外的那株古老的松树,也吹响了屋檐下的风铃。
    清脆的风铃声,在如此的夜晚听来,更增加了浪子思家的乡愁和游子的惆怅与悲伤。
    ──星光比家乡更远,可是星光看得见,家乡呢?
    几个小孩坐在一桌,每个人都放怀大吃着,在他们这种年纪,根本还不懂得家的真谛,他们只要有得吃有得玩有得睡,那么就算是天塌下来也无所谓。
    叶开也曾有过这种年纪的时候,可是他在这种年纪时已懂得家的珍贵了。
    人为什么都在失去后,才知道家的好处?
    少妇在看着远方,叶开在看着少妇,苏明明注视着叶开,金鱼早已和小华他们“和”在一起了。
    少妇的眸子如梦,叶开的眼睛如某种精制的观察仪器,苏明明的眼睛则早已如星光般朦胧了。
    “想不想听个故事?”苏明明忽然轻声说。
    “故事?”叶开回过神,回望着苏明明:“什么故事?”“她的故事。”
    苏明明将视线移向风铃下的少妇。
    “相。”
    “请跟我来!”
    要讲“她”的故事,当然不好意思当着“她”的面说,所以苏明明就带叶开到了一处飞泉旁。
    今夜拉萨有星也有月。
    江南呢?
    星光朦胧,月色明亮,将那倾泻而下的飞泉映成一条银色的长带。
    泉水旁有个很大的岩石,苏明明就坐在上面,叶开当然也坐在上面,坐在苏明明的旁边岩石上。
    月色如此的亮,风景如此的美,泉水声如此的柔细,大地如此的安详,如果他们是一对情侣的话,那该是多么浪漫的一幅画。
    “她的名字叫娜娃。”苏明明柔声地说。
    叶开当然知道“她”就是指风铃下的少妇:“娜娃?”
    苏明明的表情忽然变得很悲伤:“如果你要了解娜娃这个人,就一定要先听一个故事才行。”
    她说的是个悲伤的故事
    娜娃是个女人,是千百年前,生长在圣母之水峰北麓,古代的廓尔喀族中的一个伟大而圣洁的女人。
    在凶恶歹毒强悍无耻的尼古族人围攻廓尔喀部落时,她的族人被击败了,她的爱人被俘了,她也被尼古族的酋长活捉了。
    尼古族的标志是“红”,带着血腥的“红”,他们喜欢腥红和血污。
    他们的酋长想奸污娜娃,她抵死不从。
    于是酋长威胁要杀她的爱人。
    于是娜娃只有..
    她忍受,因为她要复仇。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她终于等到机会,救了同族和被俘的爱人。
    她自己也不得不牺牲。
    等到她的爱人带领同族复仇大军攻入尼古族尊酋长的大帐营下时,她已化作芳魂。
    是芳魂,也是忠魂。
    她手里还紧握着她在临死前写给她情人“果敢”的一首情曲。
    是情曲,也是史诗。
    请拾得这支歌曲的人,
    妥交给我那住在杜溪下的果敢。
    我爱的果敢,你一定要活下去。
    你要生存,就该警惕,
    时刻警惕,永远记住,记住那些喜欢污腥血红的人。他们是好杀的。
    你遇到他们,也不必留情,
    你要将他们赶入穷海、赶入荒塞,重建你美丽的故国田园。
    故国虽已沉沦,
    田园虽已荒芜,
    可是只要你勤勉努力,我们的故国必将复兴,田园必将重建。
    她的情人没有辜负她,她的族人也没有辜负她。
    她的故国已复兴,田园已重建。
    她的白骨和她的诗,都已被葬在为她而建的娜娃寺白塔下,永远受人尊敬崇拜。
    这不是个壮烈的故事
    这是个悲惨的故事
    二
    叶开没有流泪,一个人如果胸中已有热血沸腾,怎么会流泪?不过他还是不能不问。
    “她的白骨既然已埋在白塔下,你所说的这个娜娃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娜娃虽然没有那些血腥的恶汉在压榨她的族人,”苏明明的声音中有了一丝哀愁,“但是却有个仿佛血腥恶汉的东西在压榨着她和她的爱人。”
    “什么东西?”
    “成名。”苏明明说:“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他成名。”
    “她的爱人离开她是因为要到江湖中去闯名号?”叶开说。“是的。”
    苏明明的声音如飞泉声般梦幻:“所以她就被关在‘名利的酋长’的帐篷里,忍受寂寞孤独,忍受着岁月的侵袭,等着她的爱人有朝一日回来救她。”
    “多久了?”叶开问:“她和寂寞为伍已有多久了?”
    “三年。”苏明明说:“风铃在那株古松树下已有三年了。”
    “她的爱人叫什么名字?”
    “阿七。”苏明明说。
    “阿七?”
    叶开的脑海里突然闪出一个人的影子,一个手拿着一把弯如月的弯刀的年轻人。
    “弯刀阿七。”叶开喃喃地说:“会是他?”
    “你在说什么?”
    “没有。”叶开显然不想让她知道弯刀阿七这个人,所以他马上又问:
    “那么她知不知道阿七在江湖上是否闯出名堂了?”
    “她曾经告诉过我,就算阿七在江湖上有了名,他还是不会回来的。”
    苏明明说;“因为他有了名后,也就有了无奈。”
    “这倒是真的。”叶开笑了,“身在江湖,身不由己,有了名之后,往往都也会有些无可奈何的事。”
    “一个人出了名,往往会再有另一个想出名的人来找你决斗,然后还会有第二个、第三个..直到你败了。”苏明明说:“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苏明明顿了一下,又缓缓地说:“所以娜娃又说,阿七如果回来,一定是他死的时侯到了。”
    “她既然知道结果是这样,为什么还要等下去?”叶开说。
    “因为她痴于情。”苏明明的声音又有了淡淡的伤感:“明知道结果是这样,她还是要等下去,一个痴于情的人,就好像痴于剑的人一样,明知道结果是死于另一痴于剑的人,他还是一样。”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说这句话的人,还真他妈的了解江湖人。
    月色洒在泉溪上,碧波荡漾,就仿佛溪水里也有无数颗星辰在眨眼。
    月光下,苏明明那双有着淡淡哀愁,浓浓寂寞的眸子在盯着叶开。
    “你呢?你是不是也在等着那永无休止的决斗?”苏明明问:“你为什么不退出江湖是非呢?”
    叶开没有看她,他的目光透过粼粼水波而落在泉水深处。
    “纵然人退出江湖,但名仍在江湖。”叶开苦笑:“想出名的人一样会找到你,纵然你的人在天之涯海之角,在虚无的飘渺间,你一样无安宁的日子可过。”
    苏明明没有再说话,她的人己陷入了沉思,仿佛在咀嚼着叶开这句话的意味,她的目光也转向那清澈见底的泉溪。
    她没有开口,叶开当然更不会说话,在这么宁静美好浪漫的时刻,何必让那些恩恩怨怨无可奈何的事情来破坏这气氛呢?
    可是就在叶开准备享受一下这情调时,苏明明忽然叫了起来:“你看看,看看溪水上飘着的是什么?”
    叶开立即转头望向泉溪。
    碧波荡漾的溪面上,有着一只鞋子在飘动,是一只很小的鞋子,看样子仿佛是小孩子穿的。
    “鞋子。”叶开说:“好像是小孩子穿的。”
    “快,快去捡──”
    苏明明的这句话还未说完,叶开已掠起,人在溪面上轻轻一点,又回到了大岩石上,他的手里已提着那只小鞋,水珠一滴滴落在岩石上。
    苏明明刚刚急得很,可是此刻她并没有接过鞋子,她只是用一种带有恐惧的眼神看着叶开手上的湿鞋子。
    她为何会有这种表情?
    这只不过是一只很平常的鞋子而已,她为何会有如此的举动呢?
    叶开没有问她,并不是他已知道原因,而是他知道苏明明一定会有解释的。
    苏明明果然解释了,在她盯着鞋子看了一会儿后,她才开口:“这只鞋子是三个月前我做给玉成的。”
    这只鞋子是玉成的,而他昨晚就已失踪了,现在有他的一只鞋子飘到这里,那么他一定出事了。
    叶开回头看着那泉水倾泻之处的断崖:“上面是哪里?”
    苏明明也看着断崖,她的声音也有了恐惧:“据说这道泉水是经过‘猴园’的地下。”
    “猴园?”叶开微愣:“猴园就在断崖上?”
    “是的。”
    鞋子是顺着泉水由断崖流下,流到这里,断崖上是猴园,而玉成又是在要去猴园而失踪的,照这样看来,这座猴园里一定隐藏着不为人知、不可告人的秘密。
    三
    第一道突破云层的曙光,由死颈的站头上射了出来,天色虽已亮了,但是大地还是一片灰蒙蒙。
    朦胧中的“死颈”,看来就像是一幅水墨,却又比水墨多了一份神秘,一份怪异,一份恐怖。
    伤口虽然疼痛,却已被心中的喜悦而掩盖了,阿七注视着朦胧中的“死颈”,欢欣已上了眉头。
    过了“死颈”,就是拉萨,阔别了三年的拉萨别来无恙吧?
    布达拉宫的圆顶是否依旧在蓝天下闪闪发光,那些活佛的虔诚信徒,是否依旧不远千里的三步一拜,五步一叩,用艰苦的方法来表示他们的虔诚和尊敬?
    城里的长街是否依旧充满了那浓得几乎让人连气都透不过来的酸奶酪味。
    城外屋檐下的风铃是否依旧垂挂着?是否依旧会发出引人思乡的响声?
    风铃下是否依旧有个人儿在倚窗远眺?
    她的眸中是否依旧带着淡淡的伤感?
    想到她,阿七就恨不得立刻飞回到她的身边,他依稀记得当年要离开她时的情景,她没有吵,没有哭。
    她也没有挽留,只是用一种很淡很淡的口气说:“记得拉萨有个风铃。”
    “我一定记得。”当年阿七很肯定地说:“只要我的梦想一实现,我一定会回来。”
    那时的阿七还是一个充满抱负的年轻人而已,以为江湖就像他家的客厅一样很好走动,对于梦想就仿佛儿时的诺言般有信心。
    等他带着梦想、抱负和一把弯弯如月的弯到江湖上时,他才知道江猢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
    “梦想”后来虽然实现,但人却已变了。
    不是变心,不是变坏,而是变得“怕事”,变得不敢回家,因为他随时随地都要预防一些怀着和他当初一样的心理的人来找他决斗。
    他怕回来家后,会连累到她。
    一次不敢回去,两次不敢回去,三次四次..久了就更不敢回去了。
    “江湖越走越怕”,这句话虽并不完全正确,却也有它的道理在。
    阿七知道这一辈子大概已无法回家,因为在江湖上败就是死。
    死人回不回家都已无所谓了。
    ──真的无所谓吗?
    江湖上的大侠客大名人英雄好汉,并不像传说中一样过的挺惬意,他们和平常人一样要生活要吃饭要玩要喝要花钱。
    没有收入,又怎能花呢?
    这些侠客名人英雄好汉又不能去偷去抢,于是有的人就开始“兼差”。
    兼差的行业中最好的当然就是“职业杀手”。
    在人类所有的职业中,历史最悠久最无奈的职业,就是杀手,也是男人最原始的一种职业。
    甚至比女人生育还来得古老。
    干杀手的钱虽然赚得多,但大多数是悲剧人物,因为他们“出任务”时,随时随地都会有“死”的可能,而且还要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有时接到的任务是刺杀自己的亲人,那时不但不能迟疑,还要连眉头都不能皱一下。
    杀手不但要六亲不认,而且必须冷酷无情,更要绝情,决不能有一点儿女私情,也不能有天伦之情。
    绝情绝义、残酷狠暴、冷血无名,这些都是干杀手的必备条件,更重要的一点是,必须无我。
    没有自己的时间,没有自己的利益,没有自己的恩仇,没有自己的家恨,属于自己的一切都必须绝离。
    更重要的一点是,杀手这一手没有“退出”的机会,只是你一踏进来,至死才方休。
    如果你想等捞饱了钱,然后退出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就算仇人不杀你,同行的人一定会追到你,追到你完全不能说出秘密时才会停止。
    ──不能说出秘密的人,在这世上大概只有死人一种而已。
    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别人已认为你不可能对他们构成威胁时,或许会放过你。
    就像阿七现在这样。
    他的右手已断,人已残,纵然拥有重大的秘密,但为了保命,死也不可能会泄露出去,有时反而会去毁掉那些知道他秘密的人。
    所以阿七的这种下场,是杀手们最幸运的,因为他已死过一次了。
    别人一定会以为他已死在傅红雪的刀下,绝对想不到傅红雪居然会放过他。
    傅红雪虽然砍断了他的一只手,却保住了他的生命。
    从此江湖上再也没有“弯刀阿七”这个人。
    晨阳升起,驱散了大地的那一片苍茫,也赶起了昨夜残留的酷寒。
    “死颈”的险恶已清晰可见,但阿七并不怕,他从小就在拉萨长大,不知在这“死颈”已玩过多少次了,对于妖魔鬼怪的传说,他更是不信。
    所以他虽然三年没有回来了,走到这“死颈”,心中已浮起了一丝甜意,看到了“死颈”,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家一样,他的脚步不由得快了起来。
    高耸的断壁挡住了阳光,阿七走在阴影中,很地就可以穿过“死颈”,很快地就可以进入拉萨,当然也就很快地可以看见她了。
    就在这时,他忽然看见了有个佝偻的老人从“死颈”的那一头走过来。
    这个背已弯的老人背上背着一个竹篓子,他的右手拿着一个用两片竹片做成的夹子,沿路挟起路上的废弃物。
    这个老人原来是个“拾荒者”。
    阿七看见这个拾荒老人,心中不由得浮起了一丝敬意,这么老的人还在为生活奔波,岁月虽然在他身上留下了很多残酷的痕迹,这拾荒老人却没有低头,他的背虽已弯,行动已不太灵活,但是他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赚取生活的费用。
    他没有儿女亲人吗?
    一定没有,否则谁又忍心让这么老的人出来为生活而劳累?
    这种不被现实生活打倒的老人,自尊心一定很强,他如果想去同情他施舍他,他一定会跟你翻脸。
    幸好阿七已想出了方法,既可以帮助他,也不会损了他的自尊心。
    阿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银票,然后捏皱了,就丢在地上,他的人仍然很快地走着,很快地就和拾荒老人一错而过。
    拾荒老人的眼睛一直盯着路面,他当然一定会发现阿七丢在路上的银票。
    捡起掉在路上的钱财,并不会损失老人的自尊,所以阿七的心情实在愉快极了。
    ──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这种事虽然不是什么大善事,可是却可以使自己的心情愉快极了。
    早晨的风是最清新也最温柔的,风中不但有远山的木叶芬芳,也有拉萨城里的酸乳酪味道。
    阿七深深地吸了口气,这是多么熟悉的味道?每次在酒后或午夜梦回时,多么渴望能间到的味道?
    他贪婪地闻了好几口,然后正准备再加紧脚步时,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了声音。
    “年轻人!”
    声音苍老低沉,又带着历尽沧桑的昧道,一定是拾荒老人的声音,阿七一回头就看见老人朝他走了过来。
    “年轻人就不知道钱的可贵。”拾荒老人手上拿着阿七刚刚故意掉在地上的钱在他的面前扬了扬:“你怎么这么不小心呢?万一被别人捡去了,不就要心疼好久了吗?”
    阿七立即摇着剩下的左手:“不是我的。”
    “不是你的?”
    “不是。”阿七又从身上掏出了一些银票说:“我的钱都还在这里,你拿的那些钱不是我的。”
    “哦!”拾荒老人看着手上的钱,叹了一口气:“唉!这么多钱居然没人要。”
    “是您看到的,就应该是您的。”阿七说:“我还有事先走了!”
    阿七回过身,刚想走,忽然听见老人说了一句很奇怪的话。
    “我杀人的代价虽然很高,但一向都是活人会送钱给我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有死人会送钱给我。”
    杀人的代价?
    莫非这拾荒老人是个杀手?
    阿七猛然回身,双眼盯着拾荒老人,可是任他怎么看,也看不出这个拾荒老人会是个杀手。
    “老人家,您刚刚说什么?能不能再说一次?”
    “可以。”拾荒老人眯起眼睛说:“我杀人一向是活人付钱的,想不到这一次居然会有死人付钱。”
    “死人付钱?”阿七说:“死人是谁?是谁要你杀人?杀的又是谁?”
    “死人就是你。”拾荒老人笑着说:“你刚才偷偷地将钱丢在地上,大概是怕伤了我的自尊心,是不是?”
    来了,阿七担心的事果然来了。
    想不到傅红雪虽然放过了他,组织却还是不放过他。
    “是组织派你来的?”阿七戒备的注视着拾荒老人:“我已经是个残废,逃命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泄漏秘密?组织为什么还不放过我?”
    “为了风铃。”
    “风铃?”阿七微怔:“为了我老婆。”
    “是的。”拾荒老人笑了笑:“你不死,傅红雪又怎么会死呢?”
    这句话阿七一定听不太懂,所以拾荒老人又解释。
    “你虽然离家三年了,可是你老婆还是痴痴地在‘风铃屋’等,就算再等十年,她还是会等下去。”拾荒老人说;“如果你死了,那么情况就不同了,你老婆一定会替你收尸,也一定会替你报仇。”
    拾荒老人又笑了笑,才接着说;“你老婆的本事,你一定很清楚的,不管是谁杀了你,她都能追踪得到,而且也一定能够杀了对方,不管对方是多么厉害的高手,她都有办法杀死。”
    “既然你们都知道‘风铃’的报仇的心理重,那么就更不该杀我。”阿七说。
    “我们哪要杀你?”拾荒老人眯起眼睛,嘴角露着诡异的笑容:“你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我们还全心全意要替你报仇。”
    大地虽然已渐渐地热了起来,可是阿七却觉得一股寒意自脚窜起,他总算明白组织的目的了,他们想嫁祸给傅红雪。
    他们当然一定有办法让“风铃”以为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只要她知道他是死在傅红雪的刀下,那么傅红雪往后的日子恐怕就很不好过了。
    “风铃”的追踪与报复手段,没有人比阿七更清楚,就算你是天皇老子,她都有办法将你从皇殿深宫里扭到荒野凌迟而死。
    四
    拾荒老人用一种很慈祥的眼神看着阿七,当然也用一种很慈样的声音问阿七。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兵器来杀你?”
    “刀。”阿七回答:“你只能用刀。”
    “因为傅红雪是用刀的。”这句话并不需要说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
    “你知不知道我要用什么样的刀来杀你?”拾荒老人又问。什么样的刀?
    “两尺七寸,宽六分的刀。”拾荒老人笑着又解释说:“重量不能超过十七斤。”
    阿七虽然见不到傅红雪的刀,但是他“当”过傅红雪的刀,所以他知道拾荒老人说的这些尺寸,一定是傅红雪那把刀的长度和重量,只是没想到抬荒老人居然拿出那把刀来。
    漆黑的刀把,漆黑的刀身。
    整把刀都是漆黑的。
    漆黑得就仿佛寒夜雨中的苍穹,却又带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光华。
    刀形却是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
    这样的一把刀,居然会是令人胆寒的魔刀?
    阿七盯着抬荒老人手中的刀,脸上竟然浮上了恐惧和尊敬的表情。
    恐惧的是因为他知道今天已非死不可了。
    ──世上又有谁能真正的不怕死?
    尊敬的当然是拾荒老人手中的刀,因为这把刀就象征着傅红雪。
    他尊敬的傅红雪。
    迎着阳光,漆黑的刀锋中那股说不出的诡异忽然闪出了一道光芒。
    一刀挥出,刀风破空。
    刀声还未响起时,阿七的脖子已经和他身体离别了。
    拾荒老人根慈祥地从背后竹篓里拿出一条白丝巾,轻轻地擦着刀锋上的血迹,轻得就仿佛慈祥的祖父在擦孙儿的嘴角。
    阿七的头落在滚烫的荒漠上,他的眼睛没有闭上也没有痛苦之色,他的眼睛居然是带着笑意地看着拾荒老人。
    因为他临死之前总算知道了一件事,他没有看见傅红雪的刀,只听见刀声,但是他看见了抬荒老人的刀,却没有听见刀声。
    一个只听见刀声,一个只看见刀,这其间有何差别?
    阿七的头落地时,远在拉萨城外“风铃”屋檐下的风铃忽然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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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水晶屋中的王老先生
    一
    水晶装饰成的屋子,晶莹剔透的水晶墙,晶莹剔透的屋顶,在无风和无云的夜晚,从这屋子里可以看见柔美的月色和朦胧的星光。
    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水晶雕成的,甚至连桌椅都是。因为这间屋子里的主人喜欢水晶。
    每个人都喜欢水晶,可是住在一间这么样的屋子里,就很少有人能受得了。
    水晶虽然可爱美丽,但是,太冷,太硬,也太无情,尤其是水晶做成的椅子。
    大多数人都宁愿坐在一张有丝绒的软榻上,用水晶杯喝着波斯来的葡萄酒。
    这间屋子的主人却喜欢水晶,他拥有的水晶也比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多得多。
    这间屋子里的主人是一位已白发苍苍的老人,外面认识他的人都喜欢叫他一声“王老先生”。
    每个人虽然都知道“王老先生”是个老人,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究竟有多老?
    他一头白发虽然已如白银般亮丽,却多如少年的头发,他的脸上虽然布满了岁月的痕迹,但却带着少年的童稚可爱和纯真。
    他的眼睛虽然充满了智慧的光芒,却也有着少年的热情。
    他整张脸看起来很慈祥,他对人也很慈祥,只有他的“秘密手下”才知道,他究竟是个多么“慈祥”的人。
    用水晶雕成的椅子虽然冰冷坚硬,王老先生坐在上面却显得很舒服。
    一个人坐在这间屋子里,面对着这些用水晶雕成的东西,看着闪动的光芒,通常就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喜欢一个人待在这屋子里,因为他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愉快,就正如他也不愿别人来分享他的水晶一样,所以很少有人敢闯进他这屋子里来,连他最亲近的人都不例外。
    今天却有了例外。
    水晶的纯度绝对比水晶杯中的醇酒更纯净,王老先生的衣饰也极讲究,衣服的质料是极好的、趾甲修得极干净整齐的赤足,放在对面一张用水晶雕成的矮几上,整个人都似已放松了。
    只有在这里他才会喝酒,因为只有他最亲信的人才知道这个地方,尤其是在他喝酒的时候,更没有人敢来打扰他。
    可是今天就在他正准备喝第三杯的时候,外面居然有人在敲门,而且居然不等他允许,就已经推开门闯了进来。
    王老先生很不愉快,但是他在表面上一点点都没有露出来,他的脸上依旧带着慈祥的笑容。
    这并非因为敲门闯进来的人是他最亲信的属下“福伯”。
    福伯姓张,叫张福,认识他的人都叫他福伯,或是福总管,因为他是王老先生家里的总管。
    看着忠心有过的张福奔了进来,王老先生轻轻地喝了一口,说:“要不要坐下来陪我喝一杯?”
    “不想。”张福说:“不要。”
    他不像他的主人,他心里有了事脸上立刻就会露出来,现在他脸上的表情看来就好像家里刚刚失了火。
    “我不想喝酒,也不要喝。”张福说:“我不是为了喝酒而来的。”
    王老先生又笑了,他喜欢直肠直肚直性子的人,虽然他自己不是这种人,可是他喜欢这种人,因为他一向认为这种人最好驾驭。
    也就因为他自己不是这种人,所以才会将张福当作亲信,他问张福:“你是为什么事来的?”
    “为了一件大事。”张福说:“为了那个叶开。”
    “哦?”王老先生仍然在笑。
    “叶开已经到了拉萨。”张福说:“如果我猜的不错的话,他一定会在这一两天内到‘猴园’来。”
    “这件事当然是大事。”王老先生指了指对面的椅子:“你坐下来慢慢说。”
    张福这次没有听他的话,没有坐下来。
    “叶开到了拉萨,一定对‘猴园’起了疑心。”张福说:“他这个人是爱管闲事的人,凡事有他插手,他就必定追查到底。”
    “他的确是这种人。”王老先生又浅浅地啜了一口酒,然后才问张福:
    “你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张福毫不考虑就回答:“我们现在应该立刻将组织里的好手都调回来。”
    “哦?”
    “叶开虽然是个难缠的人,但是我们组织里的高手有不少。”张福说:
    “如果我们能将好手都调集回来,以众击寡,以逸待劳,这一次叶开就死定了。”
    说话的时候,他脸上已经忍不住露出了得意之色,因为他认为这是个好主意而且相信这是个好主意。
    大多数的想法都会跟他一样,都会热烈赞成他这个主意,王老先生却没有反应。
    晶莹的光芒在闪动,杯中的酒剔透的光也在闪动,王老先生看着杯中酒上的闪动光芒,过了很久之后,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
    他忽然问张福:“你跟我做事已经有多久了?”
    “二十年了。”张福虽然不懂他为什么忽然问这件事,却依然照实回答:
    “整整有二十年了。”
    王老先生忽然抬起头来看他,看着张福那张丑陋诚实而富于表情的脸,看了很久之后才说话。
    “不对。”
    “不对?”张福微愕:“什么地方不对?”
    “不是二十年。”王老先生说:“是十九年十一个月,要到下个月的二十一才满二十年时间。”
    张福吸了口气,脸上露出了佩服之色,他知道王老先生的记忆力一向很好,可是他想不到竟然好得如此惊人。
    王老先生轻轻摇荡着杯中的酒,让闪动的光芒看来更耀眼。
    “不管怎么说,你跟着我的时间已经不算太短了。”王老先生说:“已经应该看得出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是的。”
    “你知不知道我最大的长处是哪一点?”
    张福还在考虑,王老先生已经先说了出来:“我最大的长处就是公正。”
    他又接着说:“我不能不公正,跟着我做事的人最少时,也有七八百个人,如果我不公正,怎么能服得住人?”
    张福承认这一点,王老先生确实是个处事公正的人,而且绝对赏罚分明。
    王老先生又问他:“你还记不记得刚才我进来时说过什么话?”
    张福当然记得:“你说,任何人都不许走进这屋子的门,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你是不是人。”
    “我是。”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
    “我不一样。”张福已经有点发急:“我有要紧的事。”
    “我只问你,现在你是不是已经进来了?”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问。
    “是。”张福心里虽然不服,可是再也不敢强辩。“刚才我有没有叫你坐下来陪我喝杯酒?”王老先生又问。
    “有。”
    “你有没有坐下来?”
    “没有。”
    “你有没有陪我喝一杯?”
    “没有。”
    “你还记不记得我曾说过的,我说出来的话就是命令?”
    “我记得。”
    “那么你当然应该记得,违背我命令的人应该怎么办?”
    说过了这句话,王老先生再也不去看那张诚实而丑陋的脸了,就好像这屋子里已经不再有张福这么一个人存在。
    张福的脸已经变成了像是张白纸,紧握的双拳上青筋一根根凸起,看起来就好像恨不得一拳往王老先生的鼻子打过去。
    他没有这么做,他不敢。
    他不敢并不是因为他怕死,他不敢只因为四年前他已经娶了妻子,他的妻子已经为他生了个儿子。
    一个又白又胖又可爱的儿子,昨天早上才刚刚学会叫“爸爸”。
    二
    晚年得子的张福,额上已沁出了一粒粒比黄豆还大的冷汗,他用那双青筋凸起的手,从身上拔出一把刀,刀锋薄而利,轻轻一刺就可以刺入人的心脏。
    如果是四年前,他一定会用这把刀往王老先生的心口上刺过去,不管成败他都会试一试的。
    可是现在他不敢,连想都不敢想。
    ──可爱的儿子,可爱的笑容,叫起“爸爸”来笑的多么可爱。
    张福忽然一刀刺出,刺入自己的心脏,他倒下去的时候,眼前仿佛忽然出现了一幅美丽的图画。
    他仿佛看见他的儿子在成长,长成为一个健康强壮的少年。
    他仿佛看见他那虽然不太美丽,但却非常温柔的妻子正为他们的儿子挑选新娘。
    虽然他也知道这只不过是他临死前的幻像,可是他偏偏又相信这是一定会实现的。
    因为他相信“公正”的王老先生一定会好好地照顾他的妻子和儿子,他相信他的死已经有了代价。
    王老先生依旧很慈祥地喝着水晶杯中的葡萄酒,他连看都没去看他这个忠心的属下,直到张福刀口中的鲜血开始凝结时,他才轻轻地叫了声:
    “吴天。”
    过了半晌门口才有人回应:“吴天在。”
    他回答得虽然不快,也不算太慢,门虽然开着,可是他的人并没有进来。
    因为他不是张福。
    他和张福是绝对完全不同的两个人,王老先生说过的话,他从来没有忘记过一句,也没有忘记过一次。
    王老先生还没有下令要他进去,他就绝对不会走进这屋子的门。
    每个人都认为他的武功不及张福,看来也没有张福聪明,无论做什么事都没有张福那么忠诚热心,可是他自己相信他一定会比张福活得长些。
    吴天今年四十七岁,身材瘦小,容貌平凡,在江湖中连一点名气也没有,因为他根本不想要江湖上的虚名,他一直认为“名气”能带给人的只是困扰和麻烦。
    ──这一点他的看法是绝对正确的。
    他不喝酒,不赌钱,吃的非常简单,穿的非常简朴,可是他在山西四大钱庄中都已经存了五十万两以上的存款。
    他至今还是独身,因为他一直认为就算一个人每天都要吃鸡蛋,也不必在家里盖个鸡棚子。
    ──这一点他的看法不知是否正确呢?
    他静静地站在门外,直到王老先生下令之后,吴天才走进这水晶屋子,走得并不太快,可是也绝对不能算太慢。
    看着吴天走进,王老先生眼中忍不住地露出了满意的表情,他的脸孔看起来就更加慈祥了。
    无论谁有了这么样的一个部下都不能不满意。
    吴天当然会看见地上的张福,但是他却不提也没有故意装作没看见,王老先生当然更不会提了。
    王老先生只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叶开已到了拉萨?”
    “我知道。”
    “你知不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
    “不知道。”
    ──应该知道的,吴天绝不会不知道,不该知道的,他也绝不会知道。
    在王老先生这种人的面前,即不能显得太笨,也不能表现得太聪明。
    ──聪明的人绝对会被聪明误,这是千古以来不变的道理。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将人手都调回这里来?”王老先生问。“不应该。”
    “为什么?”
    “因为叶开还不知道‘猴园’的秘密。”吴天回答:“他到拉萨来,说不定只不过是来观光而已,也说不定只是对‘猴园’的好奇而已,如果我们这么样做,无疑就是当面告诉他‘猴园’有秘密在。”
    王老先生又在微笑:“你既然明白这一点,就应该知道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了。”
    “我不知道。”吴天说:“我想过,可是我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是对的?”
    王老先生笑得真愉快:“看来你虽然比张福聪明得多,却还算不是太聪明。”
    这一点吴天当然完全同意,他这一生从来就不想做个聪明的人──至少在十三岁以后就没有再想过。
    “叶开突然来到拉萨,为的就是要查明“猴园’是否和万马堂有什么关连?”王老先生说:“他当然一定是从苏明明口中得知白依伶这十年来是住在‘猴园’里。”
    吴天在听。
    “白依伶长得那么像马芳铃,万马堂的人十年前明明都已死了,为何十年后又都活生生地出现?”王老先生说:“这些问题叶开当然急着想知道答案,所以只要和这事有一点牵连,叶开就一定会追查。”
    “所以我们绝不能让他如愿。”吴天说。
    “是的。”王老先生说:“可是我们也不能放弃这个机会,叶开早晚我们都必须除去他的。”
    “我们要除去他,就不能放过这次机会。”吴天说。
    “是的。”王老先生说:“所以我们一定要另外制造陷阱来捉这只狡猾的孤狸。”
    王老先生凝视着杯中闪动的光芒,过了很久后,他忽然笑了起来,等笑完了之后,他才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我为什么笑?”
    “不知道。”
    “我刚刚突然想到,如果将叶开变成一只猴子,那不知会是只什么样的猴子?”
    “不管在他是人的时候,是多么的聪明狡猾,我相信他变成猴子后,一定是只乖猴子。”
    ──好好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变成猴子呢?
    王老先生又笑了,这次他当然还是等笑容消失后,才再问吴天。
    “你知不知道‘六号’、‘二十六号’,这些天在哪里?”
    “我知道。”
    “你能不能找得到他们?”
    “能。”吴天说:“四个时辰之内我就可能找到。”
    “那就好极了。”王老先生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你一找到他们,就带他们到‘神仙窝’去。”
    “神仙窝”就是指苏明明她的家。
    “是。”
    “你知不知道我要他们去干什么?”
    “不知道。”
    “去杀叶开。”王老先生说:“我要他们去杀叶开。”
    他慢慢地又接着说:“可是有一点你一定要记住,你绝不能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
    叶开绝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人,三个人同时出手,力量无疑要比一个人大得多,成功的机会也大得多,可是王老先生却不要这么做。
    他为什么不要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
    吴天没有问,他从来不问为什么,不管王老先主发出多么奇怪的命令,他都只有服从接受。
    三
    在某一个非常秘密的地方,在一个也是用水晶筑成的地窖中,在一个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开启的水晶柜里,有一本记事簿。
    那本记录是绝不公开的。
    在那本记录上,有着“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的资料。
    “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当然不是三个数字,是三个人。
    三个杀人的人。
    随时都在等待着王老先生的命令去杀人,他们活着,就是为了要替王老先生去杀人。
    从另外一种观点去看,他们能活着,就因为他们能替王老先生去杀人。
    在那本绝不能公开的记录簿上,有关这三个人的资料是这样子的──
    二十六号:
    姓名:林光曾
    性别:男
    年龄:二十二
    籍贯:浙江杭州
    家世:父:林荣丰母:孙光淑
    兄弟姐妹:无
    妻子儿女:无
    在那份资料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记录就是这样子的。
    替王老先生做事的人,永远只有这么样一份简单的资料。
    可是在另外一份只有王老先生一个人可以看得到的记录里,有关“二十六号”林光曾的资料又不同了。
    在这份记录里,才把林光曾这个人是什么样子的人挖了出来。
    每个人都有另外的一面。
    林光曾的另外一面是这样子的。
    林光曾,男,二十二岁。
    父为“永利镖局”的厨师,母为“永利镖局”的奶妈。
    在这本记录上有关林光曾的资料就是这么多,虽然不太多,可是已经够了。
    够了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够聪明也够经验,就不难从这些资料里挖出很多的事情来。
    ──王老先生的组织庞大而严密,要加入这个组织并不容易,能够列入这份秘密资料编号的,更全都是一流高手中的高手。
    ──林光曾在十六岁的时候,已经是高手中的高手,掌中一把剑已经击败过很多别人认为他绝无可能击败的人。
    ──一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能够吃过很多苦,做过很多别人不会做不敢做也做不到的事。
    ──可是一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后,他就变成一个只有编号而没有姓名的人。
    ──谁也不愿将自己用血泪换来的名声地位放弃,林光曾这么做,当然有他不得已的苦衷。
    ──他杀了太多不该杀的人,做了太多不该做的事,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是个厨师和奶妈的儿子。
    ──就因为他始终不能忘记自己出身的卑贱,所以才会做出很多不该做的事,所以才会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
    世上有很多事都是这样子,有前因才有后果,有后果必有前因。
    就因为林光曾的身世卑贱,所以才会拚命想出人头地。无论对任何事都充满了反叛性,在别人眼中,他当然是个叛逆少年。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冲动、偏激、充满了反叛性。
    陈文的家和林光曾完全不同了,不管根据哪一份资料的记载,陈文都应该是个非常正常的人,家世和教育都非常良好。
    十六号:
    姓名:陈文
    性别:男
    年龄:三十八岁
    籍贯:山东
    父:陈安
    母:陈林美,早殁
    妻:朱素芬
    子女:各一个
    陈文的父亲陈安是山东最成功的镖师和生意人,白手起家,二十六岁时就已积资千万。
    陈文的母亲早逝,他的父亲从未续弦,而且从未放松过对儿子的教育,在陈文七岁的时候,就已请了四位饱读诗学通儒和两位有名的武师和一位武当名宿教导他,希望他成为一个文武全才的人。
    陈文并没有让他的父亲失望,早年就已文采斐然,剑法也得到了武当的精髓,被江湖中公认为武当后起一辈中的佼佼者。
    陈文的妻子也是世家女,温柔贤慧美丽,十五岁的时候就嫁给了他,所有认得他的人都羡慕他的福气。
    陈文的儿子聪明孝顺,怎么会放弃所有的一切而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
    这个问题当然有人问过陈文,每次他都只是笑一笑而已,只有一次和三朋好友同桌大醉之后才回答──
    “因为我受不了!”
    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家教,这样的环境,他还有什么受不了的?
    他的父亲太强、太能干、太有钱、也太有名,在陈文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他的一生都安排好了,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够让他操心的事。
    他从小就被训练成了一个规规矩矩的孩子,他也从来没有做过一件让他父亲操心的事。
    他这一生好像已经注定是个成功幸福的人,有幸福的家庭,有成功的事业,有地位、有名气。
    江湖中有很多人都妒忌他,有很多人羡慕,可是真正羡慕他的人并不多。
    ──因为这一切并不是靠他自己奋斗得来的,而是依靠他的父亲。
    就因为他有这么样的一个家庭背景,所以他才想做几件令人注目的事,让大家改变对他的看法。
    ──如果你急着想去做这种事,那么你一定会做错。
    陈文当然也不例外。
    也许他并不是真的想去做那些事,但他却还是去做出来了,所以他也只有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
    他的剑法也跟他的人一样,出身名门,很少犯错,可是一错就不可收拾。
    五年前他才加入王老先生的组织,经过五年的磨练,他犯错的时候就更少了。
    林光曾和陈文无疑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为什么他们现在会加入同一组织,做一种同样性质的事?
    这问题谁也无法回答。
    也许这就是命运。
    命运常常会使人遭遇到一些奇怪,谁也无法预料的事。
    命运也常常会使人落入某种又可悲又可笑的境遇中,使人根本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
    命运更常常会使一些根本不可能不应该在一起的人相遇了,而让一些不应该不可能分手的人离别了。
    ──只不过真正有勇气的人,是永远不会向命运屈服的。
    他们早已在困境中学会忍耐,在逆境中学会忍受,只要一有机会,他们就会挺起胸膛,继续挣扎奋斗。
    只要他们还没有死,他们就有抬头的时候。
    “马沙”无疑又是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类型的人。
    在闽,林姓和陈姓是大族。
    陈文和林光曾虽然有着闽省的大姓却不是闽人,“马沙”是闽人。
    在闽“马沙”无疑是个非常普通非常普通的名字,每一个城,每一个乡,每一个镇,每一个村都有人叫马沙。
    马沙生长在闽境沿海一带,倭寇出没最多的地方,据说在他十六岁的时候,就曾以一柄长刀刺杀倭寇的首级一百三十余个。
    马沙并不是姓马叫沙,马沙是倭语,至于他姓什么呢?叫什么呢?
    没有人知道。
    后来倭寇渐渐被消灭了,马沙也远离了家乡,浪迹天涯去闯天下。
    在江湖中他混得很不得意。
    因为他既没有显赫的家世背景,也不是出身于名门正派的子弟,无论他到哪里,无论他做了些什么,都会受到排挤。
    所以几年之后,“马沙”这个人就从江湖中消失了,然后江湖中就出现了一个冷酷无情的职业杀手,虽然以杀人为业,却不以杀人为乐。
    在王老先生的记录中,是以加入组织的先后为顺序的,“六号”的历史无疑是非常悠久的,记录却是最短。
    六号:
    姓名:不详
    性别:男
    年龄:四十四岁
    籍贯:闽
    家世:不详。
    二十五岁之后,马沙就开始用剑了,当时他已非少年,已经没有学剑少年们的热情和冲动,他当然也没有陈文那么好的师资和教养,剑法中的精义他很可能完全一窍不通。
    可是他有经验。
    他的经验比陈文和林光曾两个人加起来都多得多,他身上的刀疤也比他们加起来多得多。
    他以少年时候与倭寇贴身肉搏的经验,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剑法,一种混合了东瀛武士刀法的剑法。
    他的剑法虽然并不花俏,变化也不多,但却绝对有效。
    四
    六号、十六号、二十六号,无疑都是王老先生属下中的高手。
    三个人代表了三种绝对不同的人格和典型,三个人的武功和剑法也完全不同。
    王老先生下令派他们三人去刺杀叶开,这命令绝对下得很正确。
    ──王老先生下的命令一向不会不正确的。
    的是,他为什么不让他们三个人同时出手?三个人同时出手取胜的机会远比一个人大得多,他的用意是什么?没有人知道他的用意是什么?
    也没有人知道他的计划。
    没有人知道,也没有人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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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8章杀与被杀
    一
    王老先生下的命令一向只许服从,不许发问。
    非但吴天没问,陈文、林光曾、马沙也不问,吴天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他们三个人,用最简单的字句将王老先生的命令下达。
    “老板要你们去杀叶开。”吴天说:“要你们三个人单独分别去杀他。”
    他们三个人的回答只有一个字:“是。”
    于是王老先生的计划就开始了,另外一项报复行动也展开了。
    拉萨城外古松树下的“风铃屋”依旧矗立在阳光下,只是屋檐下的那串撩人相思的风铃已没挂在那儿了。
    那个时常倚窗坐在风铃下的少妇“风铃”,也不再坐在那串风铃下了。
    “风铃屋”里的独特“自助”餐也已没有了。
    没有人知道“风铃屋”为什么停业?更没有人知道那个时常眼露哀怨、满脸期盼的少妇风铃到哪里去了?
    阳光透过古松树叶,斜斜地投影在“风铃屋”里,叶开就站在古松树下,双眼注视着寂静的“风铃屋”。
    今天拉萨的天气是个难得的好天气,阳光虽然依旧普照,却没有那边城独特的酷热,所以风就很轻柔地从远方吹了过来,很轻柔地撩起了叶开的发丝。
    风中带着远山的木叶芬芳,叶开轻轻地吸了口气,然后才迈步走入空荡荡的“风铃屋”去。
    他走到那张以前时常坐着一个哀怨少妇的椅子旁停了下来,深深地凝视着那张空荡荡的椅子。
    椅子四周还留着少妇脸上的胭脂花粉香味,和少妇那淡淡的体香。
    叶开慢慢地坐上那张椅子,用少妇时常摆出的坐姿将视线凝向远方,这时他才发现“风铃”为什么挑这个位子坐。
    因为从这里看出去,可以看到路的尽头,也可能看到那古老雄伟的拉萨城门,只要有人走出城门,走上这条路,从这里都可以看见。
    叶开现在就看见四个人从路的尽头走了过来。
    四个装扮年纪都不同的人,但却都是苦练过轻功和剑术的人。
    相距这么远,叶开当然听不见他们的脚步声,但是他可以从他们走路的姿势和脚后扬起的灰尘看出这四个人的武功。
    叶开更可以看出这四个人绝对不是到“风铃屋”来吃饭,并不是因为“风铃屋”已停业了,而是叶开已看出这四个人走路走得很认真。
    ──一个轻功和剑术很高的人通常都不会用那种很认真的脚步走路,他们用这种步法走着,通常都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他们已准备来杀人。
    杀谁?
    杀风铃?
    当然有这个可能,可是叶开知道不是,并不是因为风铃已不在,而是叶开那多年来训练出的独特第六感官告诉他,这四个人是来杀他的。
    既然已知道这四个人是来杀他,叶开应该立刻站起来,可是他没有动,他还是用那种姿势坐着,眼睛还是凝视着远方。
    叶开没有动,并不是因为他有把握对付这四个人,而是他想知道这四个人为什么杀他的?
    他到拉萨来,连傅红雪都不知道,为什么他才来了第二天就有人要来杀他?
    这四个人是谁?
    他们是不是和叶开来拉萨想查的“猴园”有关?或是万马堂那边派来的人?”
    叶开忽然来拉萨,当然是为了这次万马堂的事,那个长得很像马芳铃的白依伶曾经说过,这十年来她一直和一位王老先生住在一起。
    而苏明明又说拉萨城外的“猴园”主人就叫王老先生,这两个人口中的王老先生是否是同一个王老先生?
    叶开到拉萨就是为了要查明这件事,没想到才来了第二天,就有人要来杀他了。
    看来叶开到拉萨这一步棋无疑是走对了,不管这四个人是“猴园”派来的,或是从万马堂跟踪叶开来的,他们已正面对着他来了,这就证明叶开已踩着他们的尾巴。
    二
    路虽然很长,这四个人虽然走得很认真,还是很快地就走近了“风铃屋”。
    这四个人如果同时出手攻击叶开,他是否能对付得了?叶开一点把握都没有。
    令人想不到的是,这四个人并没有一直朝叶开走过来,他们走到古松下就停了下来,然后其中一个长得非常年轻,非常英俊的年轻人单独地走向叶开。
    这时叶开当然可以听见他的脚步声和呼吸声,这个单独走来的年轻人呼吸声很急促,而他的脸色又是铁青色,叶开立即判断这个年轻人无疑是个很容易冲动的人。
    他的身手虽然不弱,做杀人这种事也决不是第一次,却还是很容易冲动。
    叶开静静地看着他走到“风铃屋”外,窗子前,然后听见他说话。
    “我是来杀你的。”这个年轻人说:“你也应该知道我是来杀你的。”
    “我知道。”叶开笑着说。
    “我叫林光曾。”年轻人用一双虽然明亮锐利却已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叶开:“你为什么还不出来?”
    叶开又笑了。
    “是你要来杀我,又不是我要杀你。”叶开反问林光曾说:“我为什么要出去?”
    林光曾说不出话了,他的呼吸已更急促了,他已经准备拔剑,已经准备冲进去。
    就在他的剑刚拔出,他忽然看见一只仿佛很柔很轻却快速的拳头迎面打了过来。
    他后退、闪避,同时挥剑反击,他的动作绝不能算太慢,剑光一闪,他反击的一剑刺向叶开的咽喉。
    就在他那一剑离叶开咽喉一寸时,叶开的拳头已打上了他的脸,然后他就听见自己骨头碎裂声,就看见自己飞了起来,远远地摔落在阳光下。
    ──你要杀我,我就不能不杀你。
    这是每个人都知道的道理,叶开知道,却不是这种人,这一次为什么会这样做呢?
    因为他必须这么做,他如果不这么做,站在古松树下的三个人如果联手起来,死的说不定就是他了。
    林光曾还未落地,心跳还未停止前,他终于明白了一件事。
    ──做一个平凡的人,并不可悲也不可耻。
    一个本来很平凡的人,一定要去做他不该做的事,才是值得悲哀。
    他本来就不该来杀人,因为他本来就不是个杀人的人。因为他太冲动了。
    一个父母亲是厨师和奶妈的人,本应该很平凡地去接受他的生活,这样的话,他或许可以快快乐乐地活得很久,他的下一代说不定也可以快快乐乐地活着。
    风还在吹。
    古松树上的叶子在动,落叶在飘,飘过古松树下的三个人。
    他们和林光曾一起来,可是林光曾的死,却好像跟他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眼睛看着叶开,刚才叶开一拳打死林光曾的每一个动作,他们都没有错过,可是他们都没有动。
    叶开还是坐在那里,还是那一副懒懒散散的神情。
    过了很久,古松树下的三个人中才又有一个人走了过来。
    这个人走路的姿势非常奇怪,他当然也是要来杀叶开的,可是他走过来的样子,却好像是一个学生来见他的师长,不但文雅规矩,还带着一点畏缩。
    叶开一眼就看出他是个受过良好教养的人,而且从小就被约束得很紧。
    可是从另一方面去看,他无疑又是个非常可怕的人。
    他的脚步虽然稳重,可是全身上下都充满了戒备,时时都保持着一种战斗的姿态,绝不给人一点可乘之机。
    他的手臂虽然一直是放松的,可是他的手却在他的剑柄附近,他的眼睛一直在盯着叶开那放在窗栏上的手。
    有很多人都认为高手对决时,一个人如果总是盯着另外一个人的手,绝不是明智之举,因为这些人都认为任何人都不能从另外一个人的手上着出什么。
    部份人认为决战时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的眼神,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最应该注意的是对方脸上的表情。
    这些人的观念并不正确,因为他们忽略了几点:
    ──杀人是要用手的。
    ──手也有表情,也会泄漏出很多秘密。
    ──有很多人都可以把自己的情感和秘密掩饰得很好,甚至把自己变得像一枚硬果壳一样,让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脸色和眼神中看出任何一点他不愿让别人知道的秘密。
    但是手就不一样了。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手上的青筋凸起,血管暴露,就可以知道他的心情一定是很紧张的。
    ──如果你看见一个人的手在发抖,就可以知道这个人不但紧张,而且恐惧、愤怒或是激动。
    ──这些都是无法控制掩饰的,因为这完全是一种生理上的反应。
    所以一个真正的高手,在生死对决时,最注意的是对方的手。
    来的这个人无疑是个身经百战,经验丰富的高手,不但动作确实,观念也非常正确。
    叶开也在盯着他,却没有盯着他的手,因为叶开知道这种人绝不会先出手的,叶开只问他。
    “你认得我?”
    “你叫叶开。”这人回答。
    “我们有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杀我?”
    ──这不是个好问题,有很多人杀人通常都不需要任何理由。
    叶开知道,却还是要这么问,因为他需要时间来把这个人了解得更多一点。
    这个人无非也怀着同样的心理,所以才回答──
    “我要杀你,只因为你是叶开。”这个人反问叶开:“这个理由够不够好?”
    说完这句话,叶开就已先出手。
    叶开先出手,是因为他知道这个人是绝对不肯先出手的。
    他的同伴已经给了他一个很好的教训,他也想学叶开,要以逸待劳,以静制动。
    只可惜他还是算错了一点──叶开动得实在太快了,远比他想象中的快得多。
    当他看到叶开的拳迎面而来时,他冷笑一声,挥手想去反拨那一拳,谁知叶开的拳忽然一变,变得击向他的心口。
    “砰”的一声,这个人发觉自己左胸的筋骨已断了,而且断的筋骨还插入了心脏的部位。
    他到临死前还想不到叶开这一拳会忽然变成击向他的胸膛。
    ──招式是死的,人才是活的,完全同样的一拳击去,往往会有完全不同的后果。
    古松树下仿佛有人在叹息,就好像掌声那样的叹息,充满了赞赏之意。
    来杀人的人竟会发出这么样的叹息?
    “你们当然也是来杀我的。”叶开看着站在古松树下的两个人说:“你们不妨同时出手吧!”
    一个人还是站着没有动,另外一个人却已经慢慢地往前走。
    他走得比刚才死在叶开拳下的那个人还要慢。
    叶开盯着他,盯着他的每一个动作,盯着他一双发亮的眼睛,忽然间叶开发现自己错了
    这个人并不是来杀他的,另外一个人才是攻击的主力,这个人只不过在转移叶开注意而已,他没有剑,也没有杀气。
    另外一个人呢?
    就在叶开盯着那个走过来的人时,剩下的那个人居然就已不见了。
    一个有血有肉的人,绝不会忽然消失的,只不过谁也不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这第三个人已经走到了叶开的窗外,很悠闲地站在那里,完全抱着一种旁观者的态度在那里观察着叶开的反应,一双发亮的眼睛里甚至还带着种漠不关心的笑意。
    这个人虽然是跟另外三个人一起来的,却好像根本没有把他们的死活放在心上,他仿佛只不过想来看看叶开怎么样应付他们而已。
    他当然不会是叶开的朋友,但是他不像叶开的仇敌,这是种很奇怪的态度,奇怪而暧昧,就好像他身上穿着的一身灰色衣服一样。
    叶开的态度也很奇怪,他一直在注意着站在窗前的这个灰衣人,对那个忽然不见了的可怕的对手,反而好像并不在意。他居然还很客气地对灰衣人笑了笑,这个灰衣人居然也对他笑了笑,居然还向叶开问起好来。
    “你好。”
    “我不好。”叶开故意叹了口气:“我好好地坐在这里欣赏风景,却有人无缘无故地要来杀我,我怎么会好?”
    灰衣人也叹了口气,不但表示同意,而且还表示同情。
    “如果我好好地坐在椅子上,忽然有三个人要来杀我,我也会觉得很倒楣的。”
    “三个人?”叶开说:“只有三个人要来杀我?”
    “只有三个。”
    “你呢?”叶开问:“你不是来杀我的?”
    “你应该看得出我不是。”灰衣人又对叶开笑了笑:“我们无冤无仇,我为什么要杀害你?”
    “他们也和我无冤无仇,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叶开又问。
    “他们是奉命而来的。”
    “奉谁的命?”叶开问:“马空群?还是‘猴园’的主人王老先生?”
    灰衣人用微笑来回答这个问题:“不管怎么样,现在他们三个人里已经有两个死在你的拳下。”
    “第三个人呢?”
    “第三个人当然是最可怕的一个。”灰衣人说:“比前面两个加起来都可怕。”
    “哦?”
    “第一个来杀你的人叫林光曾,第二个叫陈文。”灰衣人说:“他们的剑法都不弱,杀人的经验也很丰富,我实在想不到你能在他们招还未使出来,就已取了他们的性命。”
    叶开在微笑,笑得很愉快。
    “可是第三个人就不同了。”灰衣人说。
    “哦?”
    “第三个人才是真正懂得杀人的人。”
    “哦?”
    “前面两个死在你拳下的人,是因为他们不能知已知彼。”灰衣人说:
    “他不但高估了自己,而且低估了你。”
    ──这是练武人的大忌,轻敌就是死。
    “可是第三个人对你的出身家世和武功经验都已了如指掌。”灰衣人说:
    “因为他还没有到这里之前,已经把你这个人彻底地研究过,而且刚才还把你杀人出手的动作看得清清楚楚。”
    叶开承认这一点。
    “可是你呢?”灰衣人又问叶开:“你对这个人知道多少?”
    “我一点都不知道。”
    “所以你在这一方面已经落了下风。”灰衣人叹了口气。
    叶开也承认这一点。
    “你知不知道他在哪里?”灰衣人又问:“看不看得见他?”
    “我看不见。”叶开说:“不过我也许可以猜想得到。”
    “是吗?”
    “他一定已经到了我的身后。”叶开说:“就在我刚才全神贯注在你身上的时候,他就从另一边绕到这屋后去了。”
    “你猜得不错。”灰衣人眼中露出了赞赏之意。
    “现在他说不定就站在我后面,说不定已经距离我很近。”叶开说:“说不定一伸手就可杀了我。”
    “所以你一直不敢回头看?”
    “我的确不敢回头。”叶开叹息:“因为我如果回头去看,身上一定会有破绽露出来,他就有机会杀我了。”
    “你不想给他这种机会?”
    “不想。”
    “可是你就算不回头,他一样有机会可以杀你的。”灰衣人说:“从背后出手杀人总比当面刺杀要容易些。”
    “虽然容易一点也不能算太容易。”
    “为什么?”
    “因为我不是死人,我还有耳朵可以听。”
    “是不是听他出手时的风声?”
    “是的。”
    “如果他的出手很慢,根本没有风声呢?”
    “不管他出手多慢,我总会有感觉的。”叶开淡淡他说:“我走江湖已走了十几年,如果连这一点感觉都没有,我怎么会活到现在?”
    “有理。”
    “所以他如果要出手杀我,就一定要考虑后果。”叶开说。
    “后果?”灰衣人说:“什么样的后果?”
    “他要我的命,我也会要他的命。”叶开的声音依旧淡淡的:“就算他能把我刺杀于他的剑下,我也绝不会让他活着回去。”
    灰衣人盯着他看了很久,才轻轻地问:“你真的有把握?”“有。”叶开说:“不但我自己相信自己有这种把握,连他都一定相信。”
    “为什么?”
    “如果他不认为我有这种把握,为什么直等到现在还不出手?”
    “也许他还在等。”灰衣人说:“等到更好的机会才出手。”
    “他等不到的。”
    “那你就不该跟我说话。”灰衣人说。
    “为什么?”
    “无论什么人在说话的时候,注意力都难免会分散,那时候他就有机会了。”
    叶开微笑,忽然问灰衣人:“你知不知道刚才附近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道。”灰衣人说。
    “我知道。”叶开说:“就在你走到这里时,古松树上有一只松鼠钻进了洞内,震动了六片叶子,其中有两片落了下来,我们开始说话的时候,左面荒地里有一条蝮蛇吞下了一只田鼠,一条黄鼠狼刚从前面的路上跑了过去,后面的人家有一对夫妇刚刚在吵架。”
    越说灰衣人越吃惊,他吃惊地问叶开:“你说的是真的?”
    “真的。”叶开说:“不管我在干什么,附近一二十丈内的动静都逃不过我的耳目。”
    灰衣人叹了口气。
    “还好我不是来杀你的。”灰衣人苦笑:“否则现在我说不定也已经死在你的拳下。”
    叶开并不否认。
    灰衣人又问起:“你既然明知道他要杀你,既然明知道他在你的身后,为什么不先出手杀了他?”
    “因为我不急,急的是他。”叶开笑了:“是他要杀我,不是我要杀他,我当然比他沉得住气。”
    “我佩服你,真的佩服你。”灰衣人又叹了口气:“如果我们不是这种情况下相见,我真希望交你这么样的一个朋友。”
    “现在我们为什么不能交朋友?”
    “因为我是跟他们一起来的。”灰衣人说:“你多少总难免对我有些提防之心。”
    “你错了!”叶开说:“如果我看不出你的用心,怎么会跟你说话?”
    “我现在还是可以交你这个朋友?”灰衣人用诧异的口气问。“为什么不可以?”
    “但是你根本不知道我是个怎么样的人。”灰衣人说:“你甚至不知道我叫什么?”
    “你可以告诉我吗?”
    “当然可以。”灰衣人笑了,笑得很愉快:“我叫马沙。”
    “马沙!”
    这个名字当然不会引起叶开的惊讶和怀疑,叶开的朋友中有很多人的名字都远比这个人的名字更奇怪得多。
    “我叫叶开。”叶开说:“树叶的叶,开心的开。”
    “我知道。”马沙说:“我早就听见过你的名字。”
    他慢慢地向前走了一步,他的手里还是没有剑,全身上下还是看不出一点杀气。
    他向叶开走过去,只不过想跟叶开握握手,表示亲近,这本来就是件很自然的事,因为叶开已经把他作朋友了。
    叶开本来就是个很喜欢交朋友的人,本来就没有提防马沙,现在当然更不会。
    就在马沙快要走到叶开的面前时,他的脸色突然变了,突然失声低呼:
    “小心,小心后面!”
    叶开忍不住回头。
    ──无论谁在这种情况下都会忍不住回头。
    就在叶开刚回过头去的那一瞬间,马沙忽然从袖中抽出一把剑。
    一把百炼精钢铸成的软剑,迎风一抖,毒蛇般的刺向叶开的左后颈。
    左后颈。
    叶开是从右面扭转头往后去看的,在这种情况下,他的左后颈当然是一个空门。
    “空门”,是一种江湖人惯用的术语,那意思就是说他那个部位,就像是一扇完全未设防的空屋大门一样,只要你高兴,你随时随地就可以走进去。
    每个人的左后颈都有条大血管,是人身最主要的血脉浮动处,如果这条血管被割断,必将流血不止,无救而死。
    一个有经验的杀手,不等到绝对有利有把握时绝不出手,马沙无疑已把握了最好的下手机会。
    这是他自己制造的机会,他确信自己这一剑绝不会失手,就因为对这一点确信不疑,所以根本就没有为自己留退路。
    所以他死了。
    三
    叶开明明已经完全没有提防之心,而且已经完全没有招架闪避的余地,马沙看准了这一点,他一剑刺出时,心里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钓鱼的人已经感觉到钓竿在震动,知道鱼已上钩。
    想不到就在这一刹那间,叶开的手忽然一扬,从一个马沙绝对想不到的部位扬了起来。
    然后马沙就听见一阵刀锋破空时所发出的尖锐“刀声”。
    刀声!
    马沙只听见刀声而已,他没有看见刀。
    他根本就没有看见刀,或是刀光,他只听见刀声,然后他的人就已倒地了。
    马沙的剑还未刺入叶开的后颈时,他就忽然感觉到他自己的脖子上一阵凉凉的。
    他当然知道这就是被刀刺入时的感觉,可是他根本没有看到叶开的刀。
    他当然更知道叶开是小李飞刀的唯一传人。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近百年来的江湖人从没有人去怀疑这句话。
    自从上官金虹死在李寻欢的飞刀下之后,就更没有人会怀疑了。
    四
    马沙的剑距离叶开的后颈一寸时,叶开的飞刀已刺入了他的脖子。
    仅仅只差一寸。
    一寸就已足够了。
    ──生死之间的距离,往往比一寸更短,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比一寸更短。
    胜负成败得失之间,往往也是这样子的,所以一个人又何必计较太多呢?
    冰冷的剑锋贴着叶开的后颈滑了过去,马沙握剑的手已完全僵硬,他的脖子上插着一把看来很平凡很平凡的飞刀。
    三寸七分长的飞刀。
    马沙脖子上的刀口处,这时才有一点点鲜血沁出,他的眼睛却满布着不信和惊恐。
    叶开没有回头,他当然相信自己这一刀绝不会失手的。
    ──小李飞刀又有哪一次失手过呢?
    可是叶开却听见了一声叹息,一阵掌声。
    “精采。”一个很平凡的声音叹息着:“精采绝伦。”
    声音距离叶开很远,所以叶开转过身去,一回头他就看见一个很平凡的人远远地站在古松树下。
    这个人当然就是刚刚忽然失踪的四个人之中的一个,这个人当然也就是传达王老先生命令的吴天。
    “我本来以为你一定活不成了。”吴天又叹了一口气:“想不到死的居然是他。”
    叶开笑笑。
    “你是什么时候才想到他才真正是第三个要杀你的人?”吴天问。
    “他走过来的时候。”叶开说。
    “他走过来的时候?”吴天说:“那时候连我都认为你已经愿意交他这个朋友了,你怎么会想到他要杀你?”
    “因为他走路走得太小心了,就好像深怕会踩死个蚂蚁一样。”
    “小心一点有什么不好?”
    “只有一点。”叶开说:“像我们这样的江湖人,就算踩死七八百只蚂蚁也不在乎,他走路走得那么小心,只不过因为他还在提防我。”
    吴天在听。
    “只有自己心里想去害人的人,才会去提防别人。”叶开说。
    “哦?”
    “我有过这种经验。”叶开说:“吃亏上当的通常都是不想去害人的人。”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害人之意,所以才没有防人之心。”叶开淡淡地说:“如果你也曾有过这种经验,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是我没有这种经验。”吴天说:“因为我从来都没有相信过任何人。”
    他看看叶开,又笑着说:“也许就因为你曾经有过这种经验,已经受到过惨痛的教训,所以现在你才没有死。”
    “也许是的。”叶开说:“愚我一次,其错在你,愚我两次,其错在我。”
    叶开也看看吴天,笑着又说:“如果我受到过一次教训之后,还不知警惕,我就真的该死了。”
    “说得好。”
    “你呢?”叶开忽然问吴天:“你是不是来杀我的?”
    “不是。”
    “你不是和他们一起来的?”
    “是。”吴天说:“只不过我们得到的命令不同而已。”
    “哦?”
    “他们三人是奉命来杀你,我只不过奉命来看看而已。”吴天说。
    “看什么?”
    “看整个过程。”吴天说:“不管是他们杀了你,还是你杀了他们,我都要看得清清楚楚的。”
    “现在你是不是已经看得很清楚?”
    “是。”
    “那么现在你是不是应该走了?”
    “是。”吴天说:“只不过我还要求你一件事。”
    “说。”
    “我要带他们回去。”吴天说:“不管他们是死是活,我都要带他们回去。”
    叶开笑了。
    “他们活着时对我一点用处也没有,死了还会有什么用处?”叶开说:
    “只不过我也希望你能替我做一件事。”
    “请说!”
    “不管是谁派你来的,我希望你回去告诉他,请他多保重自己。”叶开说:“等我去见他时,希望他还是活得安然无恙。”
    “他会的。”吴天说:“他一向是个很会保重自己的人。”“那就好极了。”叶开笑了:“我真希望他能活着等到我去见他。”
    “我可以保证他暂时还不会死的。”吴天也笑了:“我还可以保证你很快地就会见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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