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胆大侠魂_古龙武侠小说全集

第63章重生
    阿飞沉默了半晌,缓缓道:“无论用什么样的剑也不能对付上官金虹。”
    孙小红想了想,道:“那么……要用什么才能对付他?”
    阿飞没有回答这句话。
    他知道要用什么去对付上官金虹,可是他说不出。
    世上本就有很多事是说不出的。
    孙小红轻轻叹了口气,道:“除了上官金虹外,你也许还要对付很多人。”
    阿飞道:“我只问你,上官金虹是不是已回到这里?”
    孙小红道:“我想绝不会错。”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他在这地方无论做什么,都绝不会有人看到。”
    阿飞道:“能杀李寻欢,并不丢人,他为什么不愿被人看到?”
    孙小红又叹息了一声,道:“一个人在做他最喜欢做的事时,往往都不愿被人看到。”
    阿飞道:“我不懂。”
    孙小红道:“你最喜欢吃什么?”
    阿飞道:“什么都喜欢。”
    孙小红道:“我最喜欢吃核桃,每次吃核桃的时候,我都觉得是种享受,尤其是冬天的晚上,一个人躲在被窝里偷偷地吃。”
    她笑了笑,道:“但若有很多人在旁边眼睁睁地瞧着我吃,那就不是享受了。”
    阿飞沉吟,道:“你认为上官金虹将杀他当做种享受?”
    孙小红叹道:“所以我才能确定上官金虹绝不会很快地杀了他。”
    阿飞道:“为什么?”
    孙小红道:“假如我只有一个核桃,我一定会留着慢慢地吃,吃得越慢,我享受的时候越长,吃完的时候,我总会觉得有点难受。”
    其实那种感觉并不是难受,而是空虚。
    只不过“空虚”这两个字她也说不出。
    她接着又道:“在上官金虹眼中,这世上唯一的敌人就是李寻欢,杀了李寻欢,他一定也会有我吃完核桃那种感觉,而且一定比我难受得多。”
    阿飞慢慢地将剑插入腰带,突然笑了笑,道:“我杀了他绝不会觉得难受。”
    这句话没有说完,他已大步走了出去。
    他走得并不很快,因为他先要准备──对付上官金虹那样的人,当然一定要先作准备。
    走路的时候他往往会觉得四肢渐渐协调,紧张的身子渐渐松弛,这正是做最好的准备。
    他终于走上石阶,走进门。
    突然间,人已出现──十八个黄衣人。
    这正是金钱帮总舵所在地的守卫,当然也就是金钱帮的精锐。
    阿飞长长吸了口气,道:“我虽不愿杀人,也不愿有人挡我的路。”
    一人冷笑,道:“我认得你,挡了你的路又能怎样?”
    阿飞道:“就得死!”
    那人大笑,道:“你连条狗都杀不死。”
    阿飞道:“我不杀狗,你不是狗!”
    没有剑光,竹剑没有光。
    但竹剑也能杀人──在阿飞的手中就能杀人。
    那人还没有笑完,咽喉已被刺穿。
    现在竹剑有了光。
    血光!
    判官笔,双钩,九环刀,五件兵刃带着风声击向阿飞!
    两柄锐利的刀去削他手里的剑。
    孙小红在担心,她知道阿飞与人交手的经验并不多,纵然和人交手,也大都是一对一,很少被人夹击围攻。
    他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已够快,但若对付这么多人呢?
    孙小红想冲过去,助他──臂之力。
    她还没有冲过去,就已看到三个人倒下。
    她明明看到刀锋已削及阿飞手里的竹剑,但也不知为了什么,竹剑偏偏没有被削断。
    她明明看到判官笔已点着了阿飞的穴道,但也不知为了什么,倒下去的偏偏不是阿飞!
    这原因只有使判官笔的人自己知道。
    他认穴一向极准,出手一向极重,他自己也觉得自己明明已打着了阿飞的穴道。
    但就在他笔尖触及阿飞衣衫的那一刹那,他全身的力气突然消失。
    竹剑已刺穿他的咽喉。
    阿飞并不比他快很多,只快一分。
    一分就已足够了。
    孙小红终于还是冲了过去,身子就像是只穿飞在花间的蝴蝶。
    江湖中的女子高手,特长往往是轻功和暗器一类,较小巧而不吃力的武功,很少听说有女子的内力深、掌力强的。
    孙小红也不例外。
    她暗器的出手极快,身法更快,脚步的变化更奇诡繁复,简直令人无法捉摸。
    但她最大的目的并不是杀人,而是保护阿飞。
    她始终认为阿飞的剑对付一个人固然有余,对付这么多人则不足。
    阿飞用剑的方法奇特,完全和任何一家门派的剑法都不同。
    他的剑法没有“削”,没有“截”,只有“刺”!
    刺,本来只有向前刺。
    但阿飞无论往哪个方向都能刺,无论往哪个部位都能刺!
    他能往臂下刺,往胯下刺,从耳旁刺。
    他能向前刺,向后刺,向左右刺。
    忽然间,一人着地滚来,刀花翻飞。
    地趟刀!
    这种刀法极难练,所以练成了就极有威力。
    但阿飞的身后也似长着眼睛,身子突然一缩,避开了迎面刺来的枪,剑已自胯下反手向后刺出,刺入了那地趟刀名家的咽喉。
    这时另一人已自使枪的身后抢出,掌中一双兵刃以“推山式”向阿飞推出,不但招式奇特,兵刃也奇特。
    他用的是一双凤翅流金铛。
    这种兵器江湖中更少人用,铛上满是倒刺,此刻用的虽是“推”字诀,但却同时兼带“撕,挂”两诀的妙用。
    无论谁只要被它沾着一点,皮肉立刻就要被撕得四分五裂,──这一着“推窗望月”下面的招式,正是“野马分鬃”!
    阿飞本该向后退跃。
    他若向后退,就难免失却先机,别的兵刃立刻就可能致他的死命!
    但他当然更不能向前迎,若向前迎,流金铛立刻就要致他的死命。
    这道理无论谁都能想得通。
    谁知阿飞却像是偏偏想不通,他身子偏偏向上迎了上去。
    孙小红眼角瞥见,几乎已将失声惊呼。
    就在这刹那间,阿飞的剑已自胯下挑起,自双铛之间向上刺出。
    “哧”,剑刺入了对方的咽喉。
    流金铛虽已推上阿飞的胸膛,但使铛的人只觉喉头一阵奇特的刺激,全身突然收缩,无论如何也无法将铛翅再推出半分。
    他双眼渐渐凸出,全身的肌肉都渐渐失却控制,突然觉得胯子一片冰凉,大小便一齐涌出,双腿渐渐向下弯曲。
    他脸上充满了惊讶和恐惧。
    他实在不能相信世上竟有这么快的剑,这么准的剑!
    可是他非相信不可!
    突然间,四下一片死寂,没有人再出手。
    每个人都在眼睁睁地瞧着这流金铛名家可怕的死法,每个人都已嗅到从他身上突然发出的恶臭。
    有的人胃里已在翻腾,忍不住要呕吐。
    令他们呕吐的并不是这恶臭,而是恐惧,他们仿佛直到现在才突然发现“死”竟是如此可怕,如此丑恶。
    他们并不怕死,但这种死法却实在令人无法忍受!
    阿飞没有再出手,从人群中静静地穿过。
    剩下的还有九个人,眼睁睁地瞧着,一个人突然弯腰呕吐,一个人突然放声痛哭,另一个人突然倒在地上,抽起筋来。
    还有个人突然转身飞奔而出,奔向厕所。
    孙小红又何尝不想痛哭、呕吐?她心里不但恐惧,也很悲哀,她想不到人的生命有时竟会变得如此卑贱。
    阿飞在前面走,手里提着剑。
    剑犹在滴血。
    就是这柄剑,不但夺去了人的生命,也剥夺了人的尊严。
    剑竟是如此无情!
    他的人呢?
    甬道的尽头有扇门。
    门关得很紧,而且从里面上了闩。
    这就是上官帮主的寝室,上官帮主就在里面,那李寻欢也在里面。
    上官金虹还没有出来,李寻欢显然还没有死。
    孙小红心里一阵欢跃,大步冲了过去,冲到门前。
    她整个人突然僵住!
    门是铁铸的,至少有一尺厚,世上绝没有任何人能撞开。
    上官金虹自然更不会自己在里面将门打开。
    孙小红突然觉得一阵晕眩,就像是一脚踩空,落入了万丈深渊!
    她再也站不起,人倒在门上,泪如雨下。
    她整个的计划都已成空,所有的心血全都白费。
    这计划若是从头就失败,也许反倒好些,最痛苦的是,明明眼看着它已到了成功的边缘,才突然失败。
    这种打击最令人不能忍受!
    阿飞怔在那里,突然间,他就像已变成了一只疯狂的野兽,用尽全力向铁门上撞了过去。
    他的人被撞得弹了出去,跌倒,再冲出,全力刺出一剑!
    剑折断。
    世上也没有任何一柄剑能洞穿这铁门,何况是柄竹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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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胜败
    阿飞的腿弯下,整个人都似在抽搐,他又有了那种“无可奈何”的感觉,这种感觉每次都要令他发疯。
    但发疯也没有用。
    李寻欢就在这扇门里,慢慢地受着死的折磨。
    他们却只能在外面等着。
    等什么呢,等上官金虹自己开门走出来?
    他出来的时候,李寻欢就不会再活着。
    等什么呢?只不过是在等死而已。
    上官金虹自然也绝不会让他们活着,他出来的时候,也就是他们死的时候。
    孙小红突然走过来,用力拉起阿飞,道:“你快走吧。”
    阿飞道:“你……你叫我走?”
    孙小红道:“你非走不可,我……”
    阿飞道:“你怎么样?”
    孙小红用力咬着嘴唇,过了很久,才垂头道:“我跟你不同。”
    阿飞道:“不同?”
    孙小红道:“我早就说过,他死了,我也不能独活,可是你……”
    阿飞道:“我并不想陪他死。”
    孙小红道:“那么你就该走。”
    阿飞道:“我也不想走。”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你应该知道我是为了什么。”
    孙小红道:“我知道你一定要为他报仇,但那也用不着急在一时,你可以等……”
    阿飞道:“我不能等。”
    孙小红道:“不能等就……就……”
    阿飞道:“就怎么样?”
    孙小红的嘴唇已咬出血,道:“就死!”
    阿飞凝视着竹剑上的血迹。
    血已干枯。
    孙小红道:“我也知道你一定还想试试,但那也没有用的。”
    阿飞道:“你留在这里陪他死又有什么用?”
    孙小红说不出话来了。
    阿飞缓缓道:“你留下来,只因有件事你纵然明知做了没有用,还是非做不可。”
    孙小红长长叹息了一声,黯然道:“你说话的口气越来越像他了。”
    阿飞沉默了很久,无言地点了点头。
    他承认,不能不承认。
    只要是人,只要和李寻欢接触较深,就无法不被他那种伟大的人格感动。
    若不是遇见李寻欢,阿飞只怕早已对人类失去了信心。
    “绝不要信任任何人,也绝不要受任何人的好处,否则你必将痛苦一生。”
    阿飞的母亲这一生显然充满了痛苦和不幸,阿飞几乎从未看到她笑过,她死得很早,只因她对人生已毫无希望。
    “我对不起你,我本该等你长大后再死的,可是我已不能等,我实在太累了……我什么都没有留给你,除了那几句话,那是我自己亲身得到的教训,你绝不可忘记。”
    阿飞从来也没有忘记。
    他从荒野中走入红尘,并不是为了要活得好些,而是为了要向人类报复,为他的母亲报复。
    但他第一个人就遇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使他觉得人生并不如他想像中那么痛苦,人类也并不像他想得那么丑恶,他在李寻欢身上发现了很多很多美德。
    他本来根本不相信世上有这些美德存在。
    他这一生受李寻欢的影响实在太多,甚至比他的母亲还多。
    因为李寻欢教给他的是“爱”,不是恨。
    爱永远比恨容易令人接受。
    可是现在,他却不能不恨!
    他恨得想毁灭,毁灭别人,毁灭自己,毁灭一切。
    他觉得这太不公平,像李寻欢这样的人,本不该这么样死的。
    孙小红忽又叹了口气,凄然道:“上官金虹若知道我们就在这里等着,一定开心得很。”
    阿飞咬着牙,道:“就让他开心吧,这世上本就只有好人才痛苦,开心的本就是恶人!”
    突听一人道:“你错了!”
    铁门虽沉重,但开门的声音却不会发出任何声音。
    不知何时门已开了。
    从门里慢慢走出来的人,赫然竟是李寻欢。
    他看来显得很疲倦,但却还是活着的。
    活着,这才是最重要的事!
    阿飞和孙小红猝然回首,怔住,眼泪慢慢地流了下来。
    这是欢喜的眼泪,喜极时也和悲哀时一样,除了流泪外,什么话都说不出,什么事都不能做,甚至连动都无法动。
    李寻欢也已有热泪盈眶,嘴角却带着笑,缓缓道:“你错了,这世上的好人是永远不会寂寞的,恶人痛苦的时候也永远要比开心的时候多得多。”
    孙小红突然扑过去,扑在他怀里,不停地啜泣起来。
    她实在忍不住要喜极而泣。
    又过了很久,阿飞才长长吐出口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
    “上官金虹呢?”
    李寻欢轻抚着孙小红的柔发,道:“想必也很痛苦,因为他毕竟还是做错了一件事!”
    阿飞道:“他做错了什么?”
    李寻欢道:“他的确有很多机会能杀我,他甚至可以令我根本无法还手,可是他却故意将机会错过了。”
    像上官金虹那样的人,怎会将机会错过?
    孙小红也忍不住问道:“为什么?”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他心里始终想赌一赌。”
    孙小红道:“赌?赌什么?”
    李寻欢道:“赌他自己是不是能躲得过我的出手一刀。”
    孙小红眸子里发出了光,道:“他当然不信‘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这句话的。”
    李寻欢道:“他不信──任何人他都不信,这世上根本没有一件能让他相信的事。”
    孙小红道:“结果呢?”
    李寻欢淡淡道:“他输了!”
    他输了!
    这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
    决定胜负也只不过是一刹那间的事!
    但这一刹那却是何等紧张、何等刺激的一刹那!
    这一刹那对江湖的影响又是何等深!
    那一闪的刀光又是何等惊心!何等壮丽!
    孙小红只恨自己没有亲眼看到这一刹那间发生的事!
    甚至不必亲眼看到,只要去想一想,她呼吸都不禁为之停顿!
    流星也很美,很壮丽。
    流星划破黑暗时所发出的光芒,也总是令人兴奋、感动。
    但就连流星的光芒也无法和那一闪的刀芒比拟。
    流星的光芒短暴。
    这一闪刀光所留下的光芒,却足以照耀永恒!
    门已开了。
    没有人能永远将整个世界都隔离在门外。
    你若想和世人隔绝,必先被世人摒弃!
    阿飞走进了这扇门。
    第一眼,他就看到了那柄刀,那柄神奇的刀。
    小李飞刀!
    刀并没有直插入上官金虹的咽喉,但却足以致命!
    刀锋是从喉结下擦着锁骨斜斜向上刺人的,这一刀出手的部位显然很低。
    这一代枭雄死的时候,也和其他那些他所鄙视的人没什么两样,也同样会惊慌,同样会恐惧。
    生命原是平等的,尤其是在死的面前,人人都平等,但有些人却偏偏要等到最后结局时才懂得这道理。
    上官金虹脸上也充满了惊惧、怀疑、不信。
    他也像别人一样,不信这一刀会如此快!
    甚至连阿飞都很难相信,他甚至想不通这一刀是如何出手的。
    他恨不得李寻欢能将当时的情况说得详细些,但他也知李寻欢不会说。
    那一瞬间的光芒,那一刀的速度,根本就没有人能说得出。
    “他输了!”
    上官金虹的手紧握,仿佛还想抓住什么,他是不是还不认输?
    只可惜现在他什么都再也抓不住了。
    阿飞心里忽然觉得很闷,忽然对这人觉得很同情,这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也许他同情的不是上官金虹,而是他自己。
    因为他是人,上官金虹也是人,人都有相同的悲哀和痛苦。
    他虽然没有输,可是他又抓住了什么子得到了什么?
    过了很久,阿飞才转过头。
    他这才看到荆无命。
    荆无命却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有人进来,他虽然就站在阿飞身旁的那张大桌子后面,却仿佛是站在另一个世界里。
    他眼睛虽是在瞧着上官金虹,其实却是在瞧着他自己。
    上官金虹的生命就是他的生命,他就是上官金虹的影子。
    生命若已消失,哪里还有影子?
    无论在什么时候,只要荆无命在那里,每个人都会感觉到一种无形的威胁,无形的杀气。
    但现在,这种感觉已不存在了。
    阿飞走进这屋子里的时候,甚至根本没有感觉到有他这个人存在。
    他虽然活着,却已只不过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而已,正如一柄无锋的剑,就算还能存在,也已失去了意义。
    阿飞又不禁在暗中叹息,他很了解荆无命此时的心情。
    因为他自己也曾有过这种经验。
    也不知过了多久,荆无命忽然走过来,用一只手托起了上官金虹的尸首。
    他还是没有看别人一眼,慢慢地向外走,眼看已将走出门。
    阿飞忽然道:“你不想复仇?”
    荆无命没有回头,连脚步都没有停。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
    尸体己落下,剑已出手!
    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
    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
    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
    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
    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
    一种是爱,一种是恨。
    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
    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
    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
    “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
    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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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蛇足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
    真正的快乐是在你正向上奋斗的时候。
    你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你就没有白活。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
    “送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上官金虹和李寻欢那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
    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
    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
    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
    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
    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
    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
    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龙啸云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
    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
    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
    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
    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
    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
    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阿飞说得不错──她没有来,因为她也觉得不必来。
    龙小云曾经问过她:“你为什么不让我去见他最后一次?”
    林诗音就又问她的儿子:“你为什么还要去见他?”
    龙小云回答的时候咬着牙,道:“我至少要让他知道,我父亲是为了什么死的。”
    龙啸云无论做错过什么事,现在都已用血洗清了。
    做儿子的自然希望别人知道。
    但林诗音却不这么想:“他这么样做,只因为他自己觉得应该这么样做,并不是要求别人原谅,也并不是想要别人知道。”她顿了顿,又道:“他不但为自己洗清了债,也为我们还清了债,只要我们能好好地活下去,他在九泉之下也就瞑目了。”
    她不想再去见李寻欢,因为她知道见了只有令彼此痛苦。
    他们也没有再去寻找龙啸云的尸身,因为江湖中人都知道,金钱帮对处理尸体的方法不但很特别,而且很迅速。
    他们若去找,找到的也只有痛苦──这也正如孙小红所知道的一样,她爷爷的尸身也是永远找不到的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
    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忘掉。
    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
    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
    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吗?
    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
    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
    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
    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
    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喜酒,当然是喜酒。
    就因为要喝喜酒,所以才得等三年──无论为谁守丧,三年都已足够。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古龙《多情剑客无情剑》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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